己丑散馆,陆粲、袁袠、屠应埈等因忤张璁、桂萼,俱遭贬斥。
公元1529年 三月
己丑散馆,陆粲、袁袠、屠应埈等因忤张璁、桂萼,俱遭贬斥。
王世贞《吴中往哲像赞》:“陆贞山先生粲,字子余,一字浚明,生而朗秀,长身玉立,美须髯。自其诸生时,则已为王文恪所赏识,曰:‘是子也,材非吾翰林所能有也。’而久之乃举乡试,魁其经,明年会试,复魁其经,以进士改翰林庶吉士,凡七试皆居首。当是时,新贵人张、桂长翰林,先生耻为之僚,约诸庶吉士毋得往见,张、桂衔之,中于上,谓皆故相费公宏桃李。以故当散馆,公仍第一,而仅得工科给事中。”王慎中《岩居稿序》:“《岩居稿》者,吾同年无锡鸿山华君子潜罢翰林家居所著诗也。丙戌赐第,当今上图治之始,方招延茂异,思与诩赞鸿猷、黼黻大业之意甚盛,于是选其隽彦,养之馆中,得二十人,盖其慎也。子潜与姑苏陆浚明(粲)、袁永之(袠)、携李屠文升(应埈)在选中,尤以才名最于同馆,皆吴人也。会大臣异意,正邪相轧之机未决,朝议靡所定,馆中所养并除他官,无复留者。”华察(1497—1574)字子潜。王世贞《翰林院侍读学士鸿山华公寿藏记》:“学士公名察字子潜。”“先帝之元年(1522),举应天乡试,明年(1523)会试不第归,而其学益邃,遂再举进士高等,以选入翰林为庶吉士。吴中诸庶吉士陆君粲、屠君应埈、袁君袠俱卓荤雄奇才,公出而与之角,时时相甲乙,隆然声起矣。顾自讳不欲以艺文进,间则与陆君谈搉世故,引经义,慷慨相责厉,有古烈士风,而久之以业成,当授官史局,有所不悦于新贵人,出补户部主事。”屠文升(1502—1546)名应埈,出补刑部主事。徐阶《明故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读渐山屠公墓碑铭》:“公讳应埈,字文升,别号渐山”,“嘉靖乙酉举应天乡试第二,明年举进士,改翰林庶吉士。当是时,宰相有骤起用事者,嗛诸翰林不附己,奏出三十余人。已又怒诸吉士曰:‘是固尝遭我于道不避骑。’尽奏出为部寺属,而公得刑部主事。方宰相之出诸翰林也,予以服除新起,得不在遣中。尝过视诸吉士,或不能无少愠,公独怡然也。”“宰相”谓张璁也。《万历野获编》卷十《庶常授知县》:“嘉靖五年丙戌散馆,尽授科道部属,而李元扬等四人授知县,则以张萝峰密疏,谓皆故相费宏所植私人,不足作养。八年己丑吉士,虽皆萝峰所取门生,然以会元唐顺之等皆不附座师,故尽斥为主事,仅得二给事中、一御史,又二知州、一推官。此柄臣弄权,窃威福以钳劫后进,非上意,亦非诸士退让也。”
- 骆统三十岁,破魏将常雕,封新阳亭侯。
- 王昶约二十五岁,为洛阳典农。
- 左延年此年前后作《秦女休行》《从军行》等。
- 谢承为五官郎中。
- 董遇或于此年出为郡守。
- 严苞或于此年为秘书丞,屡进文赋,曹丕异之;后出为西平太守,卒官(?—222?)。
- 周生烈此年前后在世。
- 杜预生(222—284)。
- 预所作《集解序》,可见史所言者未详。
- 灭之。
- 曹丕作《禁私复仇诏》;筑南巡台于宛。
- 诸葛亮自成都至永安。
- 曹王自宛还洛阳宫。
- 蒋济复为东中郎将,代领曹仁兵。
- 曹丕作《敕还师诏》《以蒋济为东中郎将代领曹仁兵诏》。
- 蜀汉昭烈帝刘备病笃,命垂相诸葛亮辅太子,旋崩于永安(161—223);诸葛亮奉丧还成都。
- 曹丕作《鹈鹕集灵芝池诏》。
- 华歆荐管宁。
- 曹丕公车特征管宁,诏拜其为太中大夫。
- 管宁举家浮海还郡;行前,封还公孙氏历年馈赠;上书辞太中大夫。
- 王朗荐杨彪,且称疾让位。
- 曹丕作《止王朗让位诏》。
- 曹植与曹彪、曹彰朝京都。
- 曹植作《上责躬应诏诗表》《责躬诗》《应诏诗》。
- 刘备子刘禅即位于成都,改元建兴,是为蜀后主。
- 诸葛亮封武乡侯,领益州牧;作《上言追尊甘夫人为昭烈皇后》。
- 杜琼拜谏议大夫。
- 谯周为劝学从事。
- 曹丕览曹植《上责躬应诏诗表》,嘉其辞义,优诏答勉之。
- 曹植作《任城王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