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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瑄卒,年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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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瑄卒,年七十六。

公元1464年 六月
薛瑄卒,年七十六。

杨鹤《薛文清公年谱》:“八年甲申,先生七十六岁,在里。夏六月十五日,先生卒。先生平日削所奏疏,稿皆不存。是日,忽检旧书及《读书二录》,诗文诸集束置案上。为诗日:‘土炕羊褥纸屏风,睡觉东窗日影红。七十六年无一事,此心惟觉性天通。’写毕,粘壁间,忽遘疾。弥留,衣冠危坐于正寝,精神不乱,悠然而逝。适暴雷震屋,白气上升薄天。”《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十“天顺八年冬十月甲申(初四)":“致仕礼部侍郎翰林院学士薛瑄卒。……家居八年,至是卒,年七十三。讣闻,遣官谕祭,命有司营葬事,赐谥文清。所著有读书录《河汾集》行于世。瑄志学甚笃,趋向甚正,践履平实,不为伪言华貌,其事亲孝,其教人词气恳款,终日无惰容。出其门者颇众。其居官持法不挠。事有便于民,不顾利害为之。卒后,往往有建请从祀者,下翰林议。学士刘定之议谓:‘瑄直躬慕古,谈道淑徒。进不附丽,退不慕恋,允为一代名臣。然论其于朱熹之道,所得尚未若黄斡、辅广之亲承微言,金履祥许谦之推衍绪论,而遽言从祀,恐建言者非愚则谀。’一时公论,谓所议允当云。”〔按,瑄致仕时,年已六十九,家居八年卒,当为七十六。卒日当以《年谱》为准]张鼎《敬轩文集序》:“布帛之文,菽粟之味,朱子尝以是而赞程子矣。布帛可以常衣,菽粟可以常食,圣贤著述立言,亦犹是也。舍此则奇怪隐僻,不经于世,若左氏浮夸,庄周荒唐,是已君子所不与焉。先师敬轩薛先生,有见于此,故其著述立言,浅近平易,使人易知,岂奇怪隐僻、不经于世者所可拟哉?……其诗文平易,冲澹浑成,不假雕刻,诚所谓布帛菽粟,切于民生日用而不可缺者也。”《明诗综》卷二一《薛瑄》:“蒋仲舒云,文清以理学名,其诗则非宋调。”《静志居诗话》卷六《薛瑄》:“文清读书录专以宋儒为师,其诗有云:‘吾意六籍外,尚多古人书。一朝秦焰烈,焚荡无遗余。掇拾煨烬者,补缀诚区区。讹阙固已多,尽信宁非愚?独有群圣心,昭哉难翳如。多谢宋诸老,万世开迷涂。’宜于诗亦宗《击壤》矣。而集中五言醇雅,有陶、孟、韦、柳之风。予尝谓:宋之晦庵,明之敬轩,其诗皆不堕宋人理趣,未见有碍于讲学,又何苦而必师《击壤》派也。”四库提要卷一七O:“考自北宋以来,儒者率不留意于文章。如邵子《击壤集》之类,道学家谓之正宗,诗家究谓之别派。相沿至庄昶之流,遂以‘太极圈儿大,先生帽子高’、‘送我两包陈福建,还他一匹好南京’等句,命为风雅嫡脉,虽高自位置,递相提唱,究不足以厌服人心。刘克庄集有《吴恕斋文集序》,日:‘近世贵理学而贱诗赋,间有篇咏率是语录讲义之押韵者耳。’则宋人已自厌之矣。明代醇儒,瑄为第一,而其文章雅正,具有典型,绝不以俚词破格。其诗如《玩一斋》之类,亦间涉理路,而大致冲澹高秀,吐言天拔,往往有陶、韦之风。盖有德有言,瑄足当之。然后知徒以明理载道为词,常谈鄙语无不可以入文者,究为以大言文固陋,非笃论也。”《明诗纪事》乙签卷一二《薛瑄》陈田按:“文清古体淡远,律体雄阔,绝句极有风韵,非一时讲声律者所能及。”


时人以石显死,作《长安谣》以讽。
匡衡见石显死,奏其旧恶。
王尊劾奏匡衡阿谀曲从石显。
匡衡惭惧,上疏谢罪,称病乞骸骨,上丞相、侯印绶。
成帝下诏书、赐牛酒,抚慰匡衡;匡衡遂起视事。
刘向议两月重见。
刘歆议两月重见。
匡衡等奏《徙泰畤、后土祠于长安》。
师丹举茂才,复补博士;议从匡衡奏言。
匡衡等议定徙泰畤、后土祠于长安南北郊。
匡衡复奏《紫坛宜勿伪饰》、奏《改郊祀歌语句》《不宜复修五畤》。
刘向作《对成帝甘泉泰畤问》。
刘更生四十八岁,易名为“向”,拜为中郎,领护三辅都水,迁光禄大夫。
谷永上《请赐谥郑宽中疏》。
班婕妤被选入宫,为少使。
淮阳王刘钦约四十二岁,《上书自陈舅张博时事》,为张博家属徙者求还;丞相、御史复劾刘钦,上加恩,许还徙者。
王昭君约二十四岁,生子伊屠智牙师,为右日逐王。
诏举贤良方正。
匡衡奏《罢四百七十五所淫祠》。
王昭君约二十五岁,丧夫(呼韩邪单于);呼韩邪单于子复株累若鞮单于立,欲妻之,乃上书求归;成帝令从匈奴俗,遂复嫁。
班婕妤为婕妤,怀子流产。
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
谷永待诏公车,作《举方正直言对策》。
匡衡坐事免为庶人,后卒于家(? — ?)。
师丹约三十五岁,出为东平王太傅。
王昭君约二十六岁,或于此年生长女。
初置尚书员五人。
谷永于白虎殿对策,上言“天至明不可欺”、“日食地震,皇后贵妾专宠所致”;因欲附王凤,又作《复对灾异》;擢为光禄大夫,作《谢大将军凤书》。
谷永作《雨雪对》。
上郡里吏民作《上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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