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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同卒,年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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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同卒,年四十六。

公元1385年 三月
朱同卒,年四十六。

覆瓿集卷三《遭诬得罪赋此以见志》:“四十趋朝五十过,典章事业历研磨。九重日月瞻依久,一代文章制作多。岂有黄金来暮夜,只惭白发老风波。归魂不逐东流水,直上长江诉汨罗。”题下注“乙丑三月”。范涞《覆瓿集序》:“文则羽翼六经,诗则盛唐风致,犹可想见国初浑浑噩噩之景象焉。”《复瓶集》卷八《范平仲书云溪归隐图后》:“大同既优于学,而机巧天成,故精于书,又善绘事。凡音律技艺之事,皆能谙焉。”范檀《覆瓿集跋》:“公文才、武略,图绘丹青,无所不精,时称为三绝。……尝忆族祖平仲公师事枫林先生,从隐石门三年,后举明经,以理学名世。汪仁峰先生集拟之胡云峰、陈定宇之俦。及门之士犹然,况家学渊源如先生,必无不殚悉要领,穷究精微。岂其明哲不足以保身而顾罹于祸,天耶?命耶?于先生何尤耶?语有之,‘求忠臣于孝子’,今观集中,思慕之篇不一而足,数十年如一日,所谓五十而慕非欤?世乌有为孝而不为忠者哉?亦足以征先生矣。”梧冈集卷七《跋朱大同草书》:“昔风林先生讲道于棠樾,予尝侍先君白云先生过从之,极谈经史子志百家之说。至于字学,谓自篆、隶分楷之后,变而为草,趋简便之极,‘甚’少于‘其’,‘即,多于‘卿’,无复存六书之遗法,学者何必动心以求之!及观欧阳文忠公跋怀素帖,以魏晋诸贤逸笔余兴,初非用意,后人乃弃百事,以学书为务。盖与先生之意合矣。大同,先生嗣子也,聪明才俊而多艺能,虽异于家学,然临池清趣,笔势纵逸,亦可少发胸中之奇思耳。同里沉彦华得此幅,如蛇惊鸟迅,初无定迹,犹可想其挥洒时也。呜呼!大同往矣。惜其才而推其学,感叹久之。”朱枫林集附录引尧山堂外纪卷七八《国朝》:“朱升,字允升,号枫林先生。徽之休宁人,徙居歙之石门。天兵下徽,请留宸翰,以光后圃书楼,上亲书‘梅花初月’赐之。先生早从资中黄楚望泽游,偕同郡赵汸受经,余暇遂得六壬之奥。偶访友人,见案上置四合,戏谓:‘君能射复乎?中则奉之,否则为他人饷也。’先生更索一合,书射语,亦合而置之,曰:‘少俟则启。,适有借马者,友人令仆于后山牵驴应之,先生即令一时俱启。前四合皆鱼也。射语云:‘一味鱼,两味鱼,其余两味皆是鱼。有人来借马,后山去牵驴。’宾主为之绝倒。子同初生时,先生课之曰:‘此子后必遭妇人之祸。’后同仕至礼部侍郎,善诗翰,大被宠遇,禁中画壁多其题咏。或令题诗赐宫人,忽御沟中有流尸,上疑之,令同自经。壬课精妙,一至于此。"[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4册,朱枫林集附录所引,与尧山堂外纪本书,字句不一一合,而事无增损]覆瓿集卷首提要:“覆瓿集七卷,明朱同撰。同,字大同休宁人。洪武中翰林学士升之子也。承其家学,自号紫阳山樵。明史附见升传中,所纪官履甚略。范檁跋称,洪武中以人材举为东宫官,寻进礼部侍郎。而同时范准作《云溪归隐图跋》,则云由吏部员外郎礼部侍郎。准,字平仲,尝受业于升,与同交至契,所记宜得其实。又明史载同坐事死,不详其由。蒋一葵尧山堂外纪乃云同以词翰受知,宫人多乞书便面。一日御沟有浮尸,帝疑之,遂赐死。其说颇荒唐,未可信也。集凡诗三卷,多元末之作,爽朗有格。文四卷,议论纯粹,不愧儒者之言。惟以七言古体之八句者列为律诗,则编者之误耳。”《明诗纪事》甲签卷一五《朱同》陈田按:“黄瑜《双槐岁抄》称,‘大同父升,得六壬之奥。生子同,升课之曰:“此子后必遭妇人之祸。”天兵过徽,高皇帝素知升名,召问,遂预帷幄密议。临行问所愿欲,升跽而泣曰:“臣子同后得全躯而死,臣在地下亦蒙恩不浅矣。”后同仕至礼部侍郎,善诗翰,大被宠遇。禁中画壁,多其题咏,或令题诗赐宫人。忽御沟中有流尸,上疑之,将杀同,因念允升之请,令其自经。’壬课精妙亦至于此,与尧山堂外纪所言同一不经。今检《复瓶集》《遭诬得罪赋诗见志》云:‘四十趋朝五十过,典章事业历研磨。九重日月瞻依久,一代文章制作多。岂有黄金来暮夜,只愁白发老风波。归魂不逐东流水,直上长江诉汨罗。’盖以赃罪见诛也。大同兼长书画,诗格高老,亦明初一作家。”


《史记•秦本纪》:秦昭襄王二十七年、楚顷襄王十九年(前280年),“错攻楚,赦罪人迁之南阳。
再以前289年到前280年十年列国间、特别是楚国发生之事,来确定屈原自杀年代。
其一,山东六国联合对抗秦“合纵”战线完全崩溃。
其二,齐原来作为六国“合纵”中坚力量及楚同秦对抗中重要联盟,本来已处于很不利地位,在前286年灭宋后狂妄自大,招致亡国之祸。
其三,秦向中原及南方不断发展,竟至于可以毫无顾忌地通过三晋之地而攻打齐,取齐之城而设为秦之县。
其四,就楚而言,楚之西,秦已完全控制了巴蜀;楚之北,秦在三晋之地随意穿行;楚之东北,作为楚借以遏制秦之齐已瓦解,秦可凭据有之地随时由淮北进军楚。
上述四方面情况,均为顷襄王十四年(前285年)后两三年中剧变。
田骈卒于本年或稍前。
田骈承学,《庄子·天下》以为学于彭蒙。
田骈学术主张,《庄子·天下》以为“齐万物以为首”。
田骈著作,《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田子》二十五篇”。
《战国策·齐策六·齐负郭之民有狐咺者》作于本年后。
庄辛拜谒楚襄成君,谈话中引“越人歌”以折服之。
韩非本年前后生于韩。
李斯本年前后生于楚之上蔡。
《荀子·议兵》载:“李斯问孙卿子曰:‘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荀子回答李斯问时提到“庄蹻起,楚分而为三四……然而秦师至而鄢郢举,若振槁然,是岂无固塞隘阻也哉!”据《史记·秦本纪》、《楚世家》等,秦白起伐楚、拔郢在前278年,李斯与荀子谈话应在此年后。
李斯籍贯,《史记·李斯列传》:“李斯者,楚上蔡人也。
齐有婴儿谣(亦称《攻狄谣》)。
周赧王三十一年(前284年),五国合纵攻齐,燕将乐毅攻入齐都临淄,齐闵王出奔于莒。
田单破燕时作歌亲唱之以鼓舞士气。
拟托张仪说燕王之辞作于本年后。
荀子于本年或稍前自楚至齐“稷下”,三为“祭酒”。
《史记•孟荀列传》载,荀子此次至齐时,“田骈之属皆已死。
燕王遗乐毅书,乐毅作《报燕王书》,后卒。
《燕策二》记燕惠王以书让乐毅,毅以书报事,司马光《资治通鉴》、林春溥《战国纪年》、顾观光《国策编年》均系于前279年;但黄式三《周季编略》系于周赧王三十七年(前278年)。
燕王使人让乐毅书与乐毅报燕王书,均为两篇美文。
《策》文云:“君之于先王也,世之所明知也。
《策》文还云:“且寡人之罪,国人莫不知,天下莫不闻。
《史记•乐毅列传》载:“燕王恨不用乐间。
从文章角度言,《燕策三》自“先王举国而委将军”一段,意思似乎没有结束,显得有头无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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