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李绅宿靖安里第,语及崔莺莺事,李绅因作《莺莺歌》,元稹作《莺莺传》。
公元804年 九月
元稹、李绅宿靖安里第,语及崔莺莺事,李绅因作《莺莺歌》,元稹作《莺莺传》。
元稹正月自东都赴西京。二月,行至华州,游华岳寺。三月,由西京赴东都,再游华岳寺。五月,游天坛。另有诗《华岳寺》、《天坛上镜》、《天坛归》、《酬哥舒大少府寄同年科第》等。【莺莺传】《侯鲭录》卷五:“王性之作《传奇辨正》云:尝读苏翰林赠张子野诗有云:‘诗人老去莺莺在。’仆按元微之所《传奇》莺莺事,在贞元十六年春,又言明年生文战不利,乃在十七年。而唐《登科记》,张籍以贞元十五年高郢下登科。既先二年,决非张籍明矣。每观斯文,抚卷叹息,未知张生果为何人,意其非微之一等人,不可当也。会清源庄季裕为仆言友人杨阜公,尝得微之作《姨母郑氏墓铭》云:‘其既丧夫遭军乱,微之为保护其家备至。’则所谓《传奇》者,尽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仆退而考微之《长庆集》,不见所谓《郑氏志》文,岂予家所收未全,或别有他本尔。然细味微之所序,及考于他书,则与季裕所说皆合。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为人叙事,安能委曲详尽如此。按乐天作《微之墓志》,以大和五年薨,年五十三,即当以大历十四年己未生,至贞元庚辰正二十二岁矣。又退之作《微之妻韦氏志》文,作‘壻韦氏时,微之始以选为校书郎’。又微之作《陆氏姊志》云:‘予外祖睦州刺史郑济。’乐天作《微之母郑夫人志》,亦言‘郑济女’。而唐《崔氏谱》‘永宁尉鹏亦娶郑济女’,则莺莺者,乃崔鹏之女,于微之为中表。非特此而已。仆家有微之作《元氏古艳诗》百余篇,中有《春词》二首,皆隐‘莺’字,及自有《莺莺诗》、《离思诗》、《离忆诗》,与《传奇》所载,犹一家说也。又有《古决绝词》、《梦游春诗》,前叙所遇,后言舍之以义。又叙娶韦氏之年,与此无少异者。其诗中多言双文,意二‘莺’字为双文也。”
- 皇太子李弘卒,薛元超为撰哀策文。
- 王勃应父命撰《百里昌言》,旋赴交趾省父。
- 戊寅,立雍王李贤为皇太子,赦天下。
- 王勃南行省父途经洪州,作《滕王阁序》。
- 繇雍州司功参军坐勃故左迁交趾令。
- 骆宾王离蜀归长安。
- 王勃作《鞶鉴图铭序》,赞女性作者才情之不凡。
- 裴行俭草书《文选》一部,为高宗所称赏。
- 卢照邻移居太白山下,服丹砂以疗疾,旋丁父忧。
- 李邕(675-747)生。
- 崔融应词殚文律科制举及第。
- 薛元超同中书门下三品。
- 薛元超赋《出征》诗,高宗代周王和之。
- 高宗自东都还长安。
- 骆宾王在武功主簿任,以母老需养,辞裴行俭掌书记之命;后调明堂主簿,作《帝京篇》。
- 《帝京篇》曰……”则其作《帝京篇》时已在明堂主簿任。
- 王勃(650—676)卒,年二十七。
- 安诸作已入妙境,七言初变梁、陈,音律未谐,韵度尚乏。
- 李峤在长安尉任,与骆宾王等以文章齐名,旋转三原尉。
- 骆宾王行役江南,作《在江南赠宋五之问》等诗。
- 杨炯应制举及第,授校书郎,赋诗送同僚从军。
- 郇王李素节进所著《忠孝论》,为武后所诬。
- 三日,敕新造《上元》之舞。
- 祭并停。
- 壬申,改元仪凤。
- 丙申,皇太子李贤等注《后汉书》成,奏上。
- 陈子昂始折节读书,数年间概览经史百家。
- 杨炯在校书郎任,作《晦日药园诗序》。
- 李峤在三原县尉任,访夏县尉崔融未遇,有书及诗遗之,又作有《汾阴行》。
- 简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