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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攸之于是年被消灭,萧道成取代刘宋已成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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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攸之于是年被消灭,萧道成取代刘宋已成大势所趋。

公元478年 本年
沈攸之于是年被消灭,萧道成取代刘宋已成大势所趋。

琅邪王氏是将要出现的南齐新政权的合作者。《南齐书•王僧虔传》说:“……(昇明)二年,为尚书令。僧虔好文史,解音律,以朝廷礼乐多违正典,民间竞造新声杂曲,时太祖辅政,僧虔上表曰:‘夫悬钟之器,以雅为用;凯容之礼,八佾为仪。今总章羽佾,音服舛异。又歌钟一肆,克谐女乐,以歌为务,非雅器也。大明中,即以宫悬合和《鞞》《拂》,节数虽会,虑乖《雅》体,将来知音,或讥圣世。若谓钟舞已谐,重违成宪,更立歌钟,不参旧例。四县所奏,谨依《雅》条,即义沿理,如或可附。又今之《清商》,实由铜爵,三祖风流,遗音盈耳,京、洛相高,江左弥贵。谅以金石干羽,事绝私室,桑、濮、郑、卫,训隔绅冕,中庸和雅,莫复于斯。而情变听移,稍复销落,十数年间,亡者将半。自顷家竞新哇,人尚谣俗,务在噍杀,不顾音纪,流宕无崖,未知所极,排斥正曲,崇长烦淫。士有等差,无故不可去乐,礼有攸序,长幼不可共闻。故喧丑之制,日盛于廛里;风味之响,独尽于衣冠……’”春泓按,关于此节文字,尤其应注意写作时间在“昇明二年”,亦即萧道成篡夺刘宋之前夜,其意在于向“辅政”之齐太祖表明其合作的态度,表示愿意为新政权礼仪建设效力[1]。他将音乐表演分为“私室”和“绅冕”二派,并将二者置于对立的地位,他所要维护的礼乐正典,具有“中庸和雅”的恒定特征,而他所贬斥的“新声杂曲”却充满了变数,“不顾音纪,流宕无崖”,即展现出民间新声无所依傍的创新性意识,而这正是新变文学的本质特征。音乐最能折射出一时代的精神,王僧虔所要捍卫的是礼乐之正典,是王氏家族所处的政治主流阶层的文化象征,希冀这样的主流文化牢固不变,就是幻想自己及其家族永保其社会特权。所以他必然要借助主流文化来制约“家竞新哇,人尚谣俗”所代表的寒族文化,然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与“文义”思潮同步,当大部分士人被摒弃于政治主流之外时,“金石干羽”之礼乐必然曲高者和寡,而奏于“私室”之“桑、濮、郑、卫”却因能表现个人的情感,而得以大行其道。复按《南齐书•萧惠基传》说:“自宋大明以来,声伎所尚,多郑卫淫俗,雅乐正声,鲜有好者。”王僧虔所叙述的音乐变迁,其实正是音乐从国家礼仪转为私人行为之表征,文章之学亦不例外。


崔荆本年、明年(851—852)中,以太子庶子分司东都。
窦弘馀本年(851)为台州刺史。
裴思谦唐代诗人。
魏暮(793—858)本年(851)以本官同平章事,加中书侍郎。
礼部侍郎崔玙知贵举,刘驾、许道敏、苗台符、张读、赵骘等二十八人登进士第。
(见《登科记考》卷二二)。
刘驾,《唐才子传》卷七:“驾,字司南,大中六年礼部侍郎崔玙下进士。
许道敏,唐高彦休撰《唐阙史》卷上:“贡士许道敏随乡荐之初,获知于时相。
苗台符,王定保《唐摭言》卷三:“苗台符六岁能属文,聪悟无比。
张读,《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九张荐传云:“张读登进士第,有俊才。
赵骘,《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八赵隐传:“弟骘,亦以进士登第。
践省阁,咸通初以兵部员外郎知制诰转郎中正,拜中书舍人。
知贡举:礼部侍郎崔玙。
杜牧(803—852)卒,年五十。
《樊川文集》卷十有《自撰墓志铭》,乃本年杜牧所撰,中云:“年五十,斯寿矣。
若牧之,藻绮若庭筠,精深若义山,整密若丁卯,皆晚唐铮铮者。
杜牧在当时负有盛名,所以他的文集流传很快,在他卒后数年,皮日休为童子时,在乡校中已见到《樊川集》的传抄本。
有其附传。
于瑰、崔殷梦、李詹、韦蟾等三十人登进士第,于瑰为本年状元,知贡举为中书合人崔瑶。
于瑰,原作“于玙”,徐氏考云:“《广卓异记》引《登科记考》:‘于瑰,大中三年状元及第。
崔殷梦,原作“崔瑰”,《玉泉子》:“崔殷梦瑰,宗人瑶门生也,夷门节度使龟从之子。
考,知崔殷梦于大中二年(848)由京兆府等第,而至本年擢第。
李詹,《玉泉子》:“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瑶下擢进士第。
韦蟾,宋计敏夫撰《唐诗纪事》卷五十八:“蟾字隐珪,下杜人。
诸科十一人。
知贡举:中书舍人崔瑶。
许浑本年有诗寄献河南尹刘瑑,祈其荐引为外郡刺史。
乃终于梧台之任矣。
于兴宗与友人李朋、杨牢、李续、于瑑、李汶儒、田章、薛蒙、李邺、王严、卢楠、王铎、卢求等赋诗唱和。
崔铉进撰《续会要》四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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