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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三案”之一。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 光宗死,熹宗当立,抚养他的李选侍,与郑贵妃有密切往来,想利用熹宗年幼,把持政权,进住乾清宫,意在垂帘窃权。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上疏请李选侍移宫,离开太子。迫使李选侍迁至哕鸾宫,然后举行即位仪式。熹宗即位后,改元天启,东林党人大受重用。但不久,魏忠贤专权,形成阉党,残酷迫害东林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