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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周书·文帝纪》称:“魏帝以太祖(即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其法规原文已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