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民族史 >

石牌制

  可检索2.8万词条
输入关键字:

石牌制

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领袖组成,他们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拟定若干条款,作为共同遵守的石牌公约草案。条文内容主要是保护生产,调处内部纠纷,防止山外歹徒滋扰,维护社会秩序等等。经全体成员商讨通过后,有的把公约镌刻在石板上或用木板书写,竖在原来开会的地方,有的仅用纸写下,发给参与开会的村庄张贴或收藏。有的在通过石牌条文时,要杀鸡饮血酒,以示决心遵守,认为“石牌大过天”。各个石牌有不同名称,石牌之间既有联合,又各有独立性,互不干涉,各行其事。石牌头人原属社会公仆,不享有任何特权,谁失去村民的信赖,就不能再当头人。随着瑶族社会阶级分化,少数头人成了地主,利用石牌职权,突出维护私有制和等级差别,有的大石牌头人还与官府勾结,凌驾于小石牌之上,压迫和剥削广大瑶民。



高车国
高不识
高太祥
高升太
高升泰
高凤英
高平川
高仙芝
高仙寿
高句丽
高句骊
高尔位
高永昌
高台寺
高老五
高贞泰
高多佛
高庆裔
高庆绪
高州蛮
高牟翰
高克恭
高丽江
高足黄
高良惠
高纳麟
高其位
高其倬
高昌王
高昌乐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