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胶济铁路章程
清光绪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1900.3.21)由山东巡抚袁世凯等与德国驻青岛总办山东铁路事务锡乐巴订于青岛。凡二十八款。根据《胶澳租界条约》允准德国在山东修造铁路的条款,落实德国由胶澳租界至济南府修路事宜。规定:设立华商、德商胶济铁路公司,招集华、德股份;山东当局派员承担协助勘路、购地、保护等责;租界以外不准载运外国兵队及其军械;将来中国国家可备价收回。
【检索中德胶济铁路章程 ==>】 古籍全文检索:中德胶济铁路章程
全站站内检索:中德胶济铁路章程
- 天授通宝
- 天朝典官
- 天策上将
- 天策府宝
- 天瑞景星
- 天锡皇帝
- 天福编敕
- 天德通宝
- 天一阁书目
- 天人交相胜
- 天下大定录
- 天下同文集
- 天马都督府
- 天马鸾凤镜
- 天文大象赋
- 天水冰山录
- 天龙山石窟
- 天平寨银矿
- 天发神谶碑
- 天圣广灯录
- 天台白云子
- 天命诏旨书
- 天京保卫战
- 天宝山银矿
- 天柱大将军
- 天保殿学士
- 天津大学堂
- 天津医学堂
- 天津育才馆
- 天津洋枪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