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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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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堂

亦称洪门,又名义兴公司。海外华侨会党。清咸同年间创立。总部设美国旧金山,纽约、芝加哥等地均设有分堂。以“反清复明”为旗帜。戊戌政变后保皇会梁启超、徐勤等加入,使之性质骤变。孙中山为联络华侨,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1)在檀香山加入,被封为洪棍(又称元帅,掌刑罚)。旋赴美,在总堂大佬(会长)黄三德支持下,整顿致公堂,改进组织,确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驳斥保皇谬论,遂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团体。三十一年司徒美堂任总监督。宣统三年(1911)与同盟会联合组成洪门筹饷局,支援辛亥革命。其支派有“秉公堂”、“协胜堂”等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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