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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待诏贾让提出的治理黄河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不与水争地,将“当水冲”的冀州(今河北南部)百姓全部迁徙,决黎阳(今河南浚县东)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让黄河在宽广数十里的范围内自行游荡,西有群山,东有大堤,可保证洪水不危害其他地区。中策是在从淇口到漳水的中游地带大量建闸引水,分杀水势,减轻下游防洪压力。下策则是不断加固原有堤防。他认为:上策可以永保平安;中策可以改良土壤,发展农业,还可资航运,维持数百年;下策则劳民伤财,灾害不止。三策在治河史上有较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