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唐时关于各级职官品级的法令。共分正、从九品。自四品至九品,每品又分上下二阶,通称九品三十阶。自唐初至玄宗时,曾几度改定,各官的品级有所升降。令文散见于《唐六典》、《通典》、《唐会要》、《旧唐书·职官志》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