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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立,统辖全国铁路、轮船、电报、邮信诸政。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设路政、船政、电政、邮政、庶务五司及承政、参议二厅。后陆续增置图书通译局、铁路总局、川粤汉筹备处和统计处等机构。另有电政总局、邮政总局、交通传习所和交通银行等直属机关。宣统三年(1911),尚书改称邮传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