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知识 >

芦汉铁路借款合同

输入关键字:

芦汉铁路借款合同

芦(卢)

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1897.5.27)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大臣盛宣怀与比利时银团代表在武昌签订。凡十七款。主要内容:(1)借款四百五十万镑,九扣实付,年息四厘;前十年不还本,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分二十年还清;(2)以本铁路及其产业担保;(3)合同期内无论何事,比公司不得让他国商民管理干涉,并不能将此合同转与他国及他国之人。此称“草合同”。旋又签订正合同,见“芦汉铁路借款续增合同”。


【检索芦汉铁路借款合同 ==>】 古籍全文检索:芦汉铁路借款合同     全站站内检索:芦汉铁路借款合同

鸿嘉
鸿门宴
鸿台吉
鸿池陂
鸿却陂
鸿胪井
鸿胪寺
鸿胪丞
鸿胪卿
鸿唐寨
鸿猷录
鸿胪少卿
鸿胪寺丞
鸿胪寺卿
鸿都门学
鸿恩叠被
鸿胪礼宾使
鸿胪寺少卿
鸿胪寺主簿
淇水
淇门镇
淋铜
淞沪铁路
淞南梦影录
渎山大玉海
涿
涿州
涿县
涿郡
涿邪山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