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罢节度使所领支郡,分境内为若干路,以转运使领其事。其初分合未有定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二载,至道三年(997)始定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一作峡西)、广南东、广南西十五路。又注云:“咸平二年(999)三月戊辰,荆湖南、北路始置两使。”《元丰九域志》荆湖路:“咸平二年分南、北路。”据此则十五路之制颁布于至道三年,实行于咸平二年。咸平四年,分为十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