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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东岸,按《中俄瑷珲条约》规定,这里的中国居民有永久居住权,中国政府有管辖权。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六月,俄军在海兰泡制造惨案后,比邻的六十四屯居民闻讯逃离家园。瑷珲副都统凤翔部为保护屯民过江,派清军过江击退俄军,并出动水师和商人船只昼夜接渡,使屯民五千余人安全过江。此后,俄军在博多屯至精奇里江口一带屠杀中国居民,焚烧房屋,被难者先后达二千余人。七月,沙俄阿穆尔军区司令官竟颁布《条例》,宣布江东六十四屯已归俄国当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