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又称当差人丁。指交纳丁银,承担差役的人丁。清代以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为人丁,按规定,人丁必须纳税当差,但其中官宦人丁、乡绅举贡生员人丁、僧道人丁有优免特权,为与此相别,故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