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官名。秦、汉时廷尉的副职,地位相当于列卿丞,为高级审判官,掌审理判决疑难案件,可代表廷尉参加诏狱会审。西汉秩千石,东汉秩六百石。地位高于廷尉监、平,但公牍须三官联署,以相互监督。魏,晋,南朝宋、齐沿置,六品。梁、陈为廷尉卿属官,梁六班,陈七品,六百石。北魏或称大理正,因置少卿,遂降为佐官,太和二十三年(499)定六品。北齐改大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