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知识 >

平尚书事

输入关键字:

平尚书事

名义职衔。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地位略低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惟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惟常同时加予数人。


【检索平尚书事 ==>】 古籍全文检索:平尚书事     全站站内检索:平尚书事

岳州府
岳州路
岳阳县
岳阳郡
岳阳楼
岳里斤
岳钟
岳素布
岳家军
岳麓山
岳木忽而
岳麓书院
岳希长官司
岳璘帖穆尔
岳忠武王文集
供人
供奉
供事
供恤
供给
供课
供膳
供用库
供用官
供军图
供军钱
供奉司
供奉官
供府署
供庖务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