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明清乡试之主持者。又称“主司”。由皇帝简派。明朝每省用二人,清朝每省正、副各一人,惟顺天乡试用三人。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1736—1795) 中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掌理批阅士子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上奏皇帝,候旨颁布,其主要助手为同考官。
主考官。属临时性的官员。明清实行科举制,各省乡试,由皇帝选派考官,前往主持考试,称主考,或主考官。一般由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助理阅卷人称同考官。见《明史·选举志二》、《清文献通考·选举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