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官职 >

加俸

输入关键字:

加俸

(1)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制,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明史·唐龙传》记唐龙“登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进士,除郯城知县,御大盗刘六,数败之,加俸二等。”清制,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顶带花翎而不加俸者,亦有额外加给俸银者,如同治时恭亲王奕訢加给双俸。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加俸与进级同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三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规定:公务员因考绩应晋级而无级可晋者,予以加俸,其具体规定如下:一、已晋升至各该官等最高级的人员,简任职给予年功加俸;荐任、委任职给予简任、荐任待遇;二、已晋至各该职务最高级的人员给予年功加俸。年功加俸每年以一次为限。


【检索加俸 ==>】 古籍全文检索:加俸     全站站内检索:加俸

太公家令
太阿右拂
太官中丞
太官左丞
太官甘丞
太官果丞
太官献丞
太皇太后
太常将军
太保后承
太傅左辅
太傅牺叔
太阿右辅
太一之使
太师牺仲
太医令丞
太卜暑令
太仓马长
太府监监
太子左户将
太子右户将
太官汤官丞
太子宾客院
太常寺司库
太医院提点
太驭中大夫
太仓库员外郎
太子左右户将
太子师友祭酒
元功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