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官职 >

振济委员会

输入关键字:

振济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振济行政事务。将振务委员会主管事项及内政部主管的振灾救贫及其他慈善事业,暨行政院难民救济总会所办事项并归办理。内部分置三处,以数字编排,称为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七至十一人,并指定委员中三至五人为常务委员。机关工作人员有秘书二至四人,参事二人,处长三人,科长九至十二人,科员四十至五十人,助理员二十至四十人,会计长一人,统计主任一人,因事实上的必要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并得酌用雇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不设振济委员会。


【检索振济委员会 ==>】 古籍全文检索:振济委员会     全站站内检索:振济委员会

典东靴
典厨
典东厨
典北厨
典翼厨
典燕厨
典豫厨
侯典厨
相典厨
检典厨
指典厨
典水
典东水
典北水
典翼水
典柴
典东柴
典北柴
典翼柴
通传
书理
书使
六政书
六书
总检
同检
承委
大中丞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