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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创办硫酸铔厂,在该厂筹备委员会内附设办事处。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实业部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规则规定,设主任一人,由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处内分设两股:总务股,掌理文书、会计、庶务等事务;工务股掌理建厂一切工程事务。各股职员得由处主任遴请委员会转呈部长调用部内职员或附属机关职员兼充,不另支薪。但因办理文书、庶务、会计得酌量雇用事务员二至三人,录事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