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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一《礼仪志六》:“皇后衣十二等。其翟衣六……诸公夫人九服,其翟衣雉皆九等,俱以[⿰衤䍃]雉为领褾,各九。……诸男夫人,自𦐝而下五。其翟衣雉皆五等,俱以𦐝雉为领褾。”
隋朝典制,凡皇后及公侯伯子男爵位的夫人均有翟衣(有雉羽的衣服)。后遂用为贵妇人之典。
唐.蒋涣《故太常卿赠礼部尚书李公及夫人挽歌二首》其二:“薤晚疑笳曲,松风思翟衣。”此用以指称李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