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典故 >

格杀勿论

输入历史典故:

格杀勿论

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后汉书.刘盆子传》:“诸卿皆老佣也!今日设君臣之礼,反更殽乱,儿戏尚不如此,皆可格杀!”《清史稿.宣统皇帝本纪》:“谕严行禁止,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鲁迅《伪自由书.止哭文学》:“这是无效的,远不如哭则‘格杀勿论’的灵验。”亦作“格杀弗论”。清.夏燮《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


连动 把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语本《周礼·秋官·朝上》:郑司农注:‘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柳建伟《金铃铛》:“我们师座有令,过桥者~。”△用于执法方面。↔人命关天 杀人偿命。也作“格杀不论”、“格杀弗论”、“格杀无论”。


【词语格杀勿论 ==>】  成语:格杀勿论    汉语大词典:格杀勿论
【检索格杀勿论 ==>】 古籍全文检索:格杀勿论     全站站内检索:格杀勿论

夏畦
夏畦之面
夏裘冬葛
夏日严威
夏商有鉴
夏台之祸
夏造冰
仙伯
仙丹
仙格
仙翰
仙鸡
仙客
仙人凤
仙人楼
仙人衣
仙室
仙翁白石
仙云
先达
先德
先庚
先狗马
先生馔
先声
先施
先意
先远
先泽
先正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 单词 趣味历史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