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书.刘馥传》裴松之注引《晋阳秋》:“刘弘字叔和,熙之弟也。……世不旷名,而有政事才。……其在江、汉,值王室多难,得专命一方,尽其器能。推诚群下,厉以公义,简形狱,务农桑。每有兴废,手书郡国,丁宁款密,故莫不感悦,颠倒奔赴,咸曰‘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从事,辅助随从办事的官员)’。”
《晋书.刘弘传》:“都督荆州……每有兴废,手书守相,丁宁款密,所以人皆感悦争赴之,咸曰:‘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
晋朝制度规定,凡州所管属中郡以上,各设部从事一人,负责巡察郡国,督促文书的报送请示,检举各种违法行为。刺史对于各郡的指示,也往往通过从事去传达。刘弘在西晋末年任荆州刺史时,荆州管辖十个郡治,因为他的书札处事有方,“丁宁款密”,故说贤于十部从事。
“十部从事”本指辅助官吏之多,后以这个典故,常喻赞官吏的文治很有能为。
唐.皮日休《宏词下第感恩献兵部侍郎》诗:“空惭季布千金诺,但负刘弘一纸书。”
偏正 从事,僚属。众多的辅助官吏。《三国志·魏书·刘馥传》南朝宋·裴松之注引《晋阳秋》记叙晋刘弘:“简刑狱,务农桑,每有兴废手书郡国,丁宁款密。故莫不感悦,颠倒奔赴,成曰:‘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