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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蜀书.后主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后主将从谯周之策,北地王谌怒曰:‘若理穷力屈,祸败必及,便当父子君臣背城一战,同死社稷,以见先帝可也。’后主不纳,遂送玺绶。是日,谌哭于昭烈之庙,先杀妻子,而后自杀,左右无不为涕泣者。”
三国蜀北地王刘谌(刘禅子)力主战,不降魏。遂哭于先帝之庙,杀妻后自刎。后因用为咏殉烈壮士之典。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二《太祖平滇》:“大义自裁,誓不反顾,则北地刘谌犹能殉汉,乌孙公主义不忘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