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至薛治之,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乃是也。”
《汉书.高帝纪》:“春三月,行如𨿅阳。令吏卒从军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复终身勿事。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
汉高祖刘邦为亭长时,曾以竹皮做成帽子戴,到发迹尊贵后,仍然经常戴在头上。后以此冠为尊荣的象征,规定凡爵位在“公乘”以上的人,方能得到这种帽子戴。此冠因为刘邦所制,故称“刘氏冠”。后用为咏封爵尊宠之典。
《西崑酬唱集》卷上《旧将》诗,刘筠一首:“劳薄可甘先蔺舌,功高还许戴刘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