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官而使妻子得到封号,子孙得到爵位。比喻建功立业,显耀门庭。亦作“荫子封妻”。出自五代后唐明宗事迹。参见“虚有其表”条。长兴二年(931年)十月,明宗曾下诏,凡封妻荫子,只要是符合规定者,一律要付诸实行。
【出典】:
《旧五代史》卷42《唐书十八·明宗本纪八》583页:“封妻荫子,准格合得者,亦与施行。”
【例句】:
宋·王楙《野客丛书·唐阶官之制》:“乐天《授朝散大夫制》曰:‘荫子封妻,岂惟腰白金而已。’” 元·关汉卿《哭存者》2折:“你孩儿多亏了阿妈抬成人,封妻荫子。” 明·汤显祖《邯郸记·东巡》:“我暂把洛阴花绕一遭,专等你捷音来报。那时节呵重叠的荫子封妻恩不小。”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39回:“将来到疆场,一刀一枪,博得了封妻荫子,也不枉了一个青史留名。”
并列 封建时代由于本人立功业,妻子得到封号,子孙获得世袭官爵。《儒林外史》39回:“将来到疆场,一刀一枪,博得个~,也不枉了一个青史留名。”△多用于显耀门庭方面。 →兰桂齐芳 ↔满门抄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