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舞弄文墨”,即玩弄文辞之意。出自隋王世充事迹。王世充(?-621年),字行满。《隋书》作者为避李世民讳,称王充。新丰(今陕西临潼东北)人,祖籍西域。开皇中为左翊卫,后授兵部员外郎。史称他明习法律,但常常通过舞文弄墨来篡改法律的原义,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炀帝时累迁江都郡丞兼领江都宫监,江都通守。曾领兵镇压江南地区的农民起义军。大业十四年(618年)炀帝死后,与元文都、卢楚等奉越王侗为帝,盘据东都长期与瓦岗军相持。唐武德二年(619年)废杨侗自立,国号郑。四年(621年)兵败降唐。入长安后被仇家所杀。
【出典】:
《隋书》卷85《王充传》1894页:“善敷奏,明习法律,而舞文弄墨,高下其心。”
【例句】:
鲁迅《华盖集续篇·厦门通信》:“照直写下来,那就清清楚楚了。而写碑的人偏爱舞文弄墨,所以反而越舞越糊涂。”
并列 形容玩弄文辞或文字技巧。《三国演义》43回:“岂亦效书生,区区于笔砚之间,数黑论黄,~而已乎?”△贬义。多用于玩弄文字等方面。→舞词弄札 调墨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