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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仲景于伤寒论中。温热森森。具载黄芩白虎等汤。是其治也。后之学人。苟能引伸此意。便可变化不穷。神明千载。不能细察其理。反执以为治伤寒之法。盍思本汤既无外解之功。又无内夺之力。圣人立法。果何谓乎。自晋以来。疑鬼疑域。陋沿无已。如崔文行解温。用白术乌头细辛桔梗四味。更加附子。名老君神明散。更加萤火。

  名务成子萤火丸。热药相投。以火济火。谁其辨诸。如仲景书。谓太阳病发热不恶寒而渴者。为温病。朱肱活人书。谓发热恶寒。头疼身痛者。为温病。已悖圣训矣。又云。春秋发斑咳嗽。为温病。至风温。治在少阴。其所立五方。如葳蕤汤。知母葛根汤。防己汤。栝蒌根汤。葛根龙胆汤。风火相炽。燔灼无休。复改圣散子。仍用附子。表里香燥同之。东坡先生在黄州时。颇称其效。岂知朱肱已三易其方。用败毒散。而远热药。然厥功奚减厥非。吴氏谓伤寒坏病。更遇温热为温病。洁古老人伤寒名家也。其子云岐以伤寒过经不解者为温病。指叔和之言。

  为仲景之文。赵嗣真谓仲景云。重感异气。变为温病。汪机谓仲景云。遇温气为温病。遇温热为温毒。竟罔顾圣经之载于方策者。何曾有此一语。巢氏病源。遵崔文行解散法。一日用摩膏火灸。二日用汗解散。三日复汗之。

  四日用藜芦丸瓜蒂散吐之。五六日解未了了者。复针之。热已入胃。鸡子汤下之。遂使庞安常自撰微言。一以和解为主。奉为灵宝。少移则蹶。巢庞比匪何极。李思训亦宗和解。王海藏称其当宋全盛。明哲莫逾。拟非其伦矣。丹溪长于温热。善用凉药。温热遇之。自能解散。要非有斟酌于其间也。东垣不善外感。长于内伤。乃从内经。悟出冬温春温二义。诚暗中一火炬。嘉言极口叹颂。真先得我心者矣。迨刘河间伤寒直格。于热病。每多入理深谈。然混在正伤寒中。在人眼光。采择不免金屑杂于泥沙者欤。至明季方中行着伤寒条辨。可谓直登仲景之堂。独开渗。惜其论温热。亦分阴分阳。似可用热。遂为嘉言所宗。嗟乎。病名温热。自需寒凉。乃千百年来。盈庭聚讼。先后支吾。阳春寡和于汉庭。埙篪迭奏于晋室。良由来派不清。复无面墙体认。诚习焉而不察耳。不然。岂诸公各自名家。乃甘悖圣矩如是耶。若夫夏月暑证。即金匮中湿 气蒸之病也。洁古东垣以动静分阴阳。动而得之为阳。用白虎。静而得之为阴。用大顺冷香诸剂。岂知夏月杲杲炎威。

  有阳无阴。动静不甚相远。惟多食冰果冷物。及恣意房帏。致伤太阴少阴者。热药可以暂用。岂得视温热之味。

  为通行之药乎。漕宪北海林夫子为一代伟人。医学宗匠。俊立雪程门。三五年间。极蒙提命。因授所刻明计部张凤逵治暑书。□明理蕴。精确不磨。虽有小疵。不掩大德。诚可振聋聩于千古者也。至叔和云。四时不正之气。

  感则为疫。不知非时不为厉气。仅为寒疫。而大疫之沿门阖境。传染相同者。允在兵荒之后。尸浊秽气。充斥道路。人在气交。感之而病。气无所异。人病亦同。所以月令于孟春掩骼埋 。不敢或后者。圣王早虑及此耳。非徒泽及枯骨也。后世治疫之法。未有定见。如嘉言上焦如雾。升逐解毒。中焦如沤。疏逐解毒。下焦如渎。决逐解毒。俟其营卫既通。乘势追拔。勿使潜滋暗长于未尽之时。此固不易之论。然求其反复尽义。变态直穷者。舍吴又可之言。别无根据傍也。俊幸生明备。不安苟且。日引光明之藏。志披榛莽之途。辑仲景伤寒论三注。金匮补注之余。先将温热暑疫四证。厘订经文。采集方论。无背圣法。有合病情。

  各自成帙。蒙藩宪丁夫子因戊午年时疫盛行。悯编户之疾苦。如 之乃身。遂下询疫所自始。与所为治。恻然叹曰。嗟乎。安得明此理者数十辈。循行救治。俾在□轮大树。梦魔心迷者。一旦提置冰山雪窦之中。奚止饮醍醐而称快哉。命急付枣以公同志。康熙己未皋月。吴门周扬俊禹载识。

  卷三十七

  方论(十五)

  〔泰始黄帝扁鹊俞拊方〕汉志二十三卷 佚史记扁鹊传曰。上古之时。医有俞拊。治病不以汤液醴洒。 石桥引。案杭毒熨。一拨见病之应。因五脏之输。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搦脑髓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漱涤五脏。练精易形。

  冠子曰。庞缓云。王独不闻俞跗之为医乎。已成必治。鬼神避之。

  说苑曰。中古之为医者。曰俞 。俞 之为医也。搦髓脑束盲莫。炊灼九窍。而定经络。死人复为生人。故曰俞 。

  班固曰。方伎者。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鹊秦和。

  应劭曰。扁鹊俞拊。黄帝时医也。

  按俞 。韩诗外传。作逾跗。太平御览引史记。作俞附。郑玄周礼注。作榆 。扬雄解嘲。作臾跗。

  〔黄帝问答疾状〕宋志一卷 佚〔扁鹊陷冰丸方〕隋志一卷 佚前汉郊祀志。谷永说方士之妄。有云坚冰淖溺。注晋灼曰。方士诈以药石若陷冰丸。投之冰上。冰即消液。

  因假为神仙道使然也。

  按千金方。有太乙神明陷冰圆。是书所载。岂其类欤。后汉臧洪传曰。焦和恐贼乘冻而过。命多作陷冰丸。

  以投于河。似不是药剂。

  〔扁鹊肘后方〕隋志一卷 佚〔扁鹊疗黄经〕宋志三卷 佚〔枕中秘袂〕宋志三卷 佚〔亡名氏五脏六腑痹十二病方〕汉志三十卷 佚〔五脏六腑疝十六病方〕汉志四十卷 佚〔五脏六腑瘅十二病方〕汉志四十卷 佚〔风寒热十六病方〕汉志二十六卷 佚〔五脏伤中十一病方〕汉志三十一卷 佚〔客疾五脏狂颠方〕汉志十七卷 佚〔汤液经法〕汉志三十二卷 佚〔仓公决死生秘要〕宋志一卷 佚史记太仓公传曰。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 人也。姓淳于。名意。少而喜医方术。高后八年。更受师同郡元里公乘阳庆。庆年七十余无子。使意尽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予之。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否。及药论甚精。受之三年。为人治病。决死生多验。然左右行游诸侯。不以家为家。或不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文帝四年。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外家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外家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外家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卷三十八

  方论(十六)

  〔张仲景方〕(唐志作王叔和张仲景药方)隋志十五卷(本朝现下书目作九卷)佚〔评病要方〕七录一卷 佚〔济黄经〕宋志一卷 佚〔金匮要略方〕宋志三卷 存孙奇等序曰。张仲景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今世但传伤寒论十卷。杂病未见其书。或于诸家方中。载其一二矣。翰林学士王洙在馆阁日。于蠹简中。得仲景金匮玉函要略方三卷。上则辨伤寒。中则论杂病。下则载其方。

  并疗妇人。乃录而传之士流。才数家耳。尝以对方证对者。施之于人。其效如神。然而或有证而无方。或有方而无证。救疾治病。其有未备。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先校正伤寒论。次校定金匮玉函经。今又校成此书。

  仍以逐方次于证候之下。使仓卒之际。便于检用也。又采散在诸家之方。附于逐篇之末。以广其法。以其伤寒文多节略。故断自杂病以下。终于饮食禁忌。凡二十五篇。除重复。合三百六十二方。勒成上中下三卷。依旧名曰金匮方论。臣奇尝读魏志华佗传云。出书一卷。曰。此书可以活人。每观华佗凡所疗病。多尚奇怪。不合圣人之经。臣奇谓活人者。必仲景之书也。大哉炎农圣法。属我盛旦。恭惟主上丕承大统。抚育元元。颁行方书。拯济疾苦。使和气盈溢。而万物莫不尽苏矣。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都官员外郎臣孙奇。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臣林亿等传上。

  赵希弁曰。金匮玉函经八卷。上汉张仲景撰。晋王叔和集。设答问杂病形证脉理。参以疗治之方。仁宗朝王洙得于馆中。用之甚效。合二百六十二方。

  陈振孙曰。金匮要略三卷。张仲景撰。王叔和集。林亿等校正。此书。王洙于馆阁蠹简中得之。曰金匮玉函要略方。上卷论伤寒。中论杂病。下载其方。并疗妇人。乃录而传之。今书以逐方次于证候之下。以便检用。其所论伤寒。文多节略。故但取杂病以下。止服食禁忌。二十五篇。二百六十二方。而仍其旧名。

  邓珍序曰。圣人设医道。以济夭枉。俾天下万世。人尽天年。博施济众。仁不可加矣。其后继圣开学。造极精妙。着于时名于后者。和缓扁仓之外。亦不多见。信斯道之难明也与。长沙太守张仲景以颖特之资。径造阃奥。

  于是采摭群书。作伤寒卒病论方合十六卷。以淑后学。遵而用之。困苏废起。莫不应效若神。迹其功在天下。犹水火谷粟然。是其书可有。而不可无者也。惜乎后之传者。止得十卷。而六卷则亡之。宋翰林学士王洙偶得杂病方三卷于蠹简中。名曰金匮方论。即其书也。丰城之剑。不终埋没。何其幸耶。林亿等奉旨校正。并板行于世。

  今之传者。复失三卷。岂非世无和氏。而至宝妄伦于荆石与。仆幼嗜医书。旁索群隐。乃获于盱之丘氏。遂得与前十卷。表里相资。学之者动免掣肘。呜呼。张茂先尝言。神物终当有合。是书也。安知不有所待。而合显于今也,故不敢秘。特勒诸梓。与四方共之。由是张氏之学不遗。轩岐之道昭着。林林总总。寿域同跻。岂曰小补之哉。后王元庚辰樵川玉佩邓珍敬序。

  俞桥曰。宋学士王洙得是书于蠹简。林亿等虽校理重刻。元金以来。世寡经见。诸家或载金匮方治。多于他书中得之耳。不然。何未有一人能语其颠末者。嗟予小子。幸获伏读。敢不宝惜。

  徐 曰。谨按文献通考二百二十二卷中。金匮玉函经八卷条下。晁氏曰。汉张仲景撰。晋王叔和集。设问答。

  杂病形证脉理。参以疗治之方。仁宗朝。王洙得于馆中。用之甚效。合二百六十二方。据此并前林序云。依旧名曰金匮方论。则王洙馆中所得。名曰金匮玉函要略方,系五代时改名耳。所以通考只云金匮王函经也。是金匮玉函经。元时已无矣。夫金匮玉函经八卷。东汉张仲景祖书名也。金匮方论三卷。伤寒论十卷。似西晋王叔和选集。

  撰次后俗传书名也。若金匮玉函要略方。五代及宋相沿书名也。今单名金匮要略。而去其玉函二字。愈远而愈失其真矣。又据晋皇甫谧甲乙云。仲景论广伊芳尹汤液。用之多验。王叔和撰次仲景撰论甚精。指事施用。即今俗所分伤寒论。金匮要略是也。孙真人千金云。江南诸师。秘仲景伤寒方法不传。是叔和选论。思邈亦未尝研也。惟文潞公药准云。仲景为群方之祖。朱奉议活人书云。古人治伤寒有法。治杂病有方。葛稚川作肘后。孙真人作千金。陶隐居作集验。玄晏先生作甲乙。其论伤寒治法者。长沙太守一人而已。华佗指张长沙伤寒论为活人书。昔人又以金匮玉函名之。其重于世若此。然其言雅。非精于经络。不能晓会。若孙思邈。则未能详仲景之用心者。

  是宋时才分伤寒论。金匮要略。为二书也。成聊摄明理论云。自古诸方。历岁浸远。难可考评。惟仲景之方,最为众方之祖。是以仲景本伊芳尹之法。伊芳尹本神农之经。

  医帙之中。特为枢要。参今法古。不越毫末。乃大圣之所作也。刘河间原病式云。自黄帝之后。二千五百有余年。

  有仲景方论一十六卷。使后之学人。有可根据。文亦玄奥。以致今之学人。尚为难焉。故今人所习。皆近代方论而已。但究其末。而不求其本。唯近世朱奉议多得其意。遂以本仲景之论。而兼诸书之说。作活人书。其言直。

  其类辨。使后学人。易为寻检施行。故今之用者多矣。据河间十六卷之言。此时仲景书。尚未分伤寒杂病为二门也。或金匮玉函经八卷。坊间分作十六卷。亦未可知。故东垣内外伤辨惑论曰。易张先生云。仲景药为万世法。

  号群方之祖。治杂病若神。后之医者。宗内经法。学仲景心。可以为师矣。王海藏此事难知云。余读医书。几十载矣。所仰慕者。仲景一书为尤。然读之未易洞达其趣。欲得一师指之。遍国中无有能知者。故于医垒元戎云。

  折中汤液万世不易之法。当以仲景为祖。又云。金匮玉函要略。伤寒论。皆张仲景祖神农。法伊芳尹。体箕子而作也。唐宋以来。如孙思邈葛稚川朱奉议王朝奉辈。其余名医虽多。皆不出仲景书。又汤液本草。于孙葛朱王外。

  添王叔和范汪胡洽钱仲阳成无己陈无择云。其议论方定。增减变易。千状万态。无有一毫不出于仲景者。洁古张元素其子张璧东垣李明之。皆祖张仲景汤液。惜乎世莫有能知者。又云。仲景广汤液为大法。晋宋以来。号名医者。皆出于此。又按丹溪局方发挥或问曰。仲景治伤寒一百一十三方。治杂病金匮要略二十有三门。何也。答曰。

  仲景诸方。实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也。后之欲为方圆平直者。必于是而取则焉。曰。要略之方果足用乎。曰。天地气化无穷。人身之病。亦变化无穷。仲景之书。载道者也。医之良者。

  引例推类。可谓无穷之应用。借令略有加减修合。终难逾越矩度。又曰。圆机活法。内经具举。与经意合者。仲景书也。仲景因病以制方。局方制药以俟病。据数家说。是元末及我国朝初。医方分伤寒杂病为二家也。只因聊摄七十八岁。撰成明理论。八十岁时。注完伤寒论。未暇注金匮论。所以俗医分为二门。致今时众口一辞。诮仲景能治伤寒。而不能疗杂证也。冤哉。余素慨金匮方论。与伤寒论。睽离孤处。及注解伤寒论。又明理论。乖散失群。已近五百年。因谋诸新安师古吴君。校寿一梓。成济暌而得会遇。庶几业医者。弗致得此失彼。各自专门为粗陋。又冀华剑复合。昌镜再圆。天作之合云尔。万历戊戌孟夏吉日。匿迹市隐逸人谨识。

  徐灵胎曰。金匮要略。乃仲景治杂病之书也。其中缺略处颇多。而上古圣人。以汤液治病之法。惟赖此书之存。乃方书之祖也。其论病皆本于内经。而神明变化之。其用药悉本于神农本草。而融会贯通之。其方则皆上古圣人。历代相传之经方。仲景间有随证加减之法。其脉法。亦皆内经及历代相传之真诀。其治病无不精切周到。

  无一毫游移参错之处。实能洞见本源。审察毫末。故所投必效。如桴鼓之相应。真乃医方之经也,惜其所载诸病。

  未能全备。未知有残缺与否。然诸大证之纲领。亦已粗备。后之学人。以此为经。而参考推展之。已思过半矣。

  自此以后之书。皆非古圣相传之真诀。仅自成一家。不可与金匮并列也。

  姚际恒曰。金匮玉函经。又名金匮要略。称汉张仲景撰。晋王叔和集。案此非仲景撰。乃后人伪托者也按先子曰。张仲景云。作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而梁七录。张仲景辨伤寒十卷。乃今所传伤寒论。其六卷则杂病论。即今金匮要略。系其遗篇。考千金方。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隋巢元方作病源候论。伤寒门中。

  有伤寒论文。而不着仲景之名。盖据短剧所引而收载乎。然于其妇人三十六疾。而称仲景义最玄深。非愚浅能解。

  巢氏岂特寓目于杂病。而未及伤寒论耶。孙思邈晚年得仲景原本。收翼方第九第十卷中。而他门并无引之者。孙氏岂特研伤寒论。而未及杂病论耶。后天宝中。王焘撰外台秘要。载此书方药。而云出伤寒论。乃其不易旧目者。

  原书或仅存于台阁中。而王氏特得窥之耶。意者仲景之书。自晋经隋唐。显晦离合。其传不一如此。盖唐时有合伤寒杂病论。改名金匮玉函以传之者。后人因删略其要。约为三卷。更名云金匮玉函要略欤。淮南要略训。高诱注曰。鸿烈二十篇。略数其要。明其所指。序其微妙。论其大体也。命名之义。盖出于此。且林亿等序云。伤寒文多节略。伤寒乃有全本。故知其多节略。至杂病。则虽他本可考。以伤寒例之。则其节略旧文。可复知也。林序又云。依旧名曰金匮方论。徐 因谓王洙馆中所得。名曰金匮玉函要略方论。系于五代时改名耳。然周礼疾医职。贾公彦疏。引张仲景金匮云。神农能尝百草。则炎帝者也。今要略无此文。岂其所删略欤。以此知唐时已有金匮之目。必非五代时改名也。皇甫谧云。仲景垂妙于定方。陶弘景云。惟仲景一部。最为众方之祖。又悉根据本草。但其善诊脉。明气候。以意消息之尔。二氏距仲景未远。其言如此。然要略中方论。尽有不合绳墨者。故今人或云。某论非仲景之旧。某方非仲景之真。肆意删改。以为复古。此误也。巢氏病源引短剧云。华佗之精微。

  方类单省。而仲景经。有侯氏黑散。紫石英方。皆数种相出入节度。陈延之以晋初人。其言如此。是他至篇末宋人附方。千金外台中。引仲景者颇多。岂如今之致疑者。尽非仲景之本论原方乎。此宜存而不议焉。

  再按读书志。以是书与玉函经相混作八卷。而刘完素所称仲景方论一十六卷者。据其自序而言之。非当时有原本。徐 致疑于斯。殆为失考。

  〔赵氏(良仁)金匮方衍义〕未见苏州府志曰。赵良仁。字以德。少试吏宪司。即弃去。从丹溪朱彦修学医。治疗多有奇效。名动浙东西。所着医学宗旨。金匮方衍义。并丹溪药要等书。张氏据吴。良仁挈家去浙。后复来吴。占藉长洲。以高寿终。

  〔胡氏(引年)金匮要略方注〕未见程林曰。金匮要略。明初有赵以德注。嗣后有胡引年诠。方论讹舛甚多。

  〔卢氏(之颐)金匮要略摸象〕佚〔摩索金匮〕九卷 未见杭世骏曰。卢之颐着金匮要略摸象。未成。父促之成。既成。火之。曰十年后。方许汝着书。父殁后。述先人之志。成摩索金匮九卷。右目偏盲。摩索者。言暗中得之也。

  〔徐氏(彬)金匮要略论注〕二十四卷 存自序曰。不习经义,不可以论史,不读史。不可以衡论百家之书。盖治理之变。莫备于史。而其源必出于经。此古今之通义也,张仲景者。医家之周孔也。仲景之伤寒论。金匮要略。医家之六经也。今仲景伤寒论。有吾师南昌喻先生尚论。复有余一百十三方发明。业已流布。其金匮要略。即所谓金匮玉函经也。为后世杂症方书之祖。乃有药味有方论之灵素也。其中立言之意。欲人每证必明致病之由。每药必明参互之法。而后分证论治。

  经权相参。不令庞杂挠乱正法。故立论著方。宁简无冗。谓繁冗。则视听摇。心意惑。

  而失其端绪也。人则以为奥而略之。后之方书。旁搜博设。务为广罗。冀人弋获。于是用方者。合则神奇。误则夭枉。甚或因病索书。 方偶验。传诵乡里。究竟用方者。未详药证相合之故。若是者。求其触类引申。自不可得。一概据方觅病。岂非刻舟求剑欤。且疗病必索书。而求不解意之方。得者为偶得。不得当何如。甚乃因其不解方意。而误投杀人。又当何如。人则以为便而遵之。独喻师作医门法律。立论多宗金匮。固足以表章前人。启牖末学矣。然仅如一人遇事慷慨。引经断义。言者足以悦心。闻者足以动听。岂若使人人各习全经。晓畅经义。

  其声教四讫之盛。更为博大。但奥义难悉。此余着金匮要略论注。正如六经既明。则古今诸史。不期明而自明。

  谓源流既正。即复泛涉方书。自有朝宗之妙耳。顾以谫劣。阐斯秘要。千虑一得。岂能尽先圣精蕴。聊为下里巴音。以冀白雪之和云尔。时康熙十年。岁次辛亥。孟夏朔日。 李徐彬忠可氏题。

  凡例曰。一此书废坠已久。中多讹字。疑者阙之。示慎也。闻有挨文析义。聊以鄙见质之后贤。一原文有附方。云出千金外台诸书。似属后人赘入。然方引药味。颇亦不凡。或原为仲景所制。因述彼习用者之书名。今悉如徐 传本。附列以后参考。 一拙着有注有论。正义疏释。备于注。或有剩义。及总括诸证。不可专属者。见于论。更有经义可借以发本文之覆者。别具上方。 一此书虽出管见。然远近有道。无不就正。博洽君子。即未习医。亦虚心质之。借重姓氏。以奉教多者居前。非有所先后也。若从游诸贤。竟屈肩随矣。一注中精意。宜详味者。用密圈。○○○。其有翻剥者。用密点。…。其就经文逐字注释者。悉用空尖。△△△。非以此分句读。故凡系经文本面。即尖之。取其易辨耳。 一读我论注有法。须先将方论药味。

  逐字不遗。熟记贯串。竭其知识。探讨既久。然后将余论注。验其得失。不可摘段取便。不可仿佛涉略。要知他方书。原属剽窃凑集。故可阅首置尾。即内中采择一条。时亦获验。若金匮之妙。统看一卷。全体逼现。不独察其所用。须察其所不用。要知仲景审证用药。已臻圣哉。其所不用药。岂智力不及后人耶。

  四库书目提要曰。金匮要略论注。二十四卷。汉张机撰。国朝徐彬注。机字仲景。南阳人。尝举孝廉。建安中。官至长沙太守。是书亦名金匮玉函经。乃晋高平王叔和所编次。据陈振孙书录解题。则此书叔和所编。本为三卷。王洙钞存其后二卷。后又以方一卷。散附于二十五篇。盖已非叔和之旧。然自宋以来。医家奉为典刑。与素问难经并重。得其一知半解。皆可以起死回生。则亦岐黄之正传。和扁之嫡嗣矣。机所作伤寒卒病论。自金成无己之后。注家各自争名。互相窜改。如宋儒之谈错简。原书端绪。久已瞀乱难寻。独此编仅仅散附诸方。尚未失其初旨。尤可宝也。汉代遗书。文句简奥。而古来无注。医家猝不易读。彬注成于康熙辛亥。注释尚为显明。

  今录存之。以便讲肄。彬字忠可。嘉兴人。江西喻昌之弟子。故所学颇有师承云。

  〔程氏(林)金匮要略直解〕三卷 存凡例曰。一引证诸书。悉本灵素。本草。脉经。甲乙。中藏。及伤寒论。其六朝唐宋诸名家有确论者。附之。

  林也后学。以经证经。要在直截简切。义理详明。期于取用。不故作僻语迂论曲解。以欺误人也。一斯道之妙。

  洞彻气化之机。精贯阴阳之理。非参究之士。语之不知。非达道之人。传之莫习。故读仲景金匮。必融会仲景伤寒。澄心年月。便领悟其旨趣。否则得此失彼。未详窥其要妙也。一仲景方法。如麻黄汤。先煮麻黄者。大承气。后纳芒硝者。大小柴胡复煎者。有顿服。温服。小冷服。日三服。日三夜一服。日再服。其助药力。有啜粥。有饮暖水。

  有食糜者。有重复取汗。取微似有汗。取下。取利小便者。如此之类。未可一二详载。方法圆通。千古不能逾越。

  故谓之祖方。一宋林亿校正。附唐人诸方。如侯氏黑散之类。今皆删去。其柴胡饮子。则宋人方也。

  〔张氏(志聪)金匮要略注〕未见按上见于伤寒纲目序。

  〔高氏(世 )金匮集注〕未见按上见于素问直解凡例。(见四八页灵枢直解条)

  〔周氏(扬俊)金匮要略补注〕未见按上见于温热暑疫全书序。

  〔沈氏(明宗)金匮要略编注〕二十四卷 存沈明宗曰。金匮一书。文辞简略。义理深玄。诚补轩岐之不足。为后学之津梁也。但从来着书立言。必先纲领。次及条目。而是编乃以治病问答。冠于篇首。叙例大意。反次后章。且诸方论头绪。参差不贯。使观者如入雾径。失其所之。弃而不读者。有之矣。嗟乎。仲景去今。千有余祀。简多遗亡。而原文夹于伤寒论中。后人未窥其微。以致分出。编次失序。究非仲景之意。编仲景书者之误也。故余不揣鄙陋。僭以次章冠首。而为序例。

  次以天时地理。脉证汤法。鱼尾相贯于后。俾条理不紊。而使读者易升堂奥。同登彀趣。未识鉴者以为何如。

  〔魏氏(荔彤)金匮要略本义〕三卷 存按是书页面。题曰论注。自序曰释义。名目各异。序后又附林亿等序。及徐 说一篇。依旧厘为二卷。注解虽多阐明。不免文词庞杂也。

  〔尤氏(怡)金匮要略心典〕三卷 存自序曰。金匮要略者。汉张仲景所着。为医方之祖。而治杂病之宗也。其方约而多验。其文简而难通。唐宋以来。注释阙如。明兴之后。始有起而论之者。迄于今乃不下数十家。莫不深求精讨。用以发蒙而解惑。然而性高明者。泛骛远引。以曲逞其说。而其失则为浮。守矩 者。寻行数墨。而畏尽其辞。而其失则为隘。是隘与浮者。虽所趣不同。而其失则一也。余读仲景书者数矣。心有所得。辄笔诸简端。以为他日考验学问之地。非敢举以注是书也。日月既深。十已得其七八。而未克遂竟其绪。丙午秋日。抱病斋居。勉谢人事。因取金匮旧本。重加寻绎。其未经笔记者补之。其记而未尽善者。复改之。覃精研思。务求当于古人之心而后已。而其间深文奥义。

  有通之而无可通者。则阙之。其系传写之误者。则拟正之。其或类后人续入者。则删汰之。断自脏腑经络以下。

  终于妇人杂病。凡二十有二篇。厘为上中下三卷。仍宋林亿之旧也。集既成。颜曰心典。谓以吾心求古人之心。

  而得其典要云尔。虽然。刘氏扰龙。宋人刻楮。力尽心 。要归罔用,余之是注。安知其不仍失之浮。即失之隘也耶。世有哲人。箴予阙失。而赐之教焉。则予之幸也。雍正己酉春日。饮鹤山人尤怡题北郭之树下小轩。

  徐大椿序曰。今之称医宗者。则曰四大家。首仲景。次河间。次东垣。次丹溪。且曰。仲景专于伤寒。自有明以来。莫有易其言者也。然窃尝考神农着本草以后。神圣辈出。立君臣佐使之制。分大小奇偶之宜。于是不称药而称方。如内经中所载。半夏秫米等数方。是已。迨商而有伊芳尹汤液之说。大抵汤剂之法。至高而盛。非自伊芳尹始也。若扁仓诸公。皆长于禁方。而其书又不克传。惟仲景则独祖经方。而集其大成。远接轩皇。近兼众氏。当时着书垂教。必非一种。其存者。有金匮要略。及伤寒论两书。当宋以前。本合为一。自林亿等校刊。遂分为两焉。夫伤寒。乃诸病之一病耳。仲景独着一书者。因伤寒变证多端。误治者众。故尤加意。其自叙可见矣。且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中检入。而伤寒之方。

  又无不可以治杂病。仲景书具在。燎如也。若三家之书。虽各有发明。其去仲景。相悬不可以道里计。四家并称。

  已属不伦。况云仲景专于伤寒乎。呜呼。是尚得为读仲景之书者乎。金匮要略。正仲景治杂病之方书也。其方亦不必尽出仲景。乃历圣相传之经方也。仲景则汇集成书。而以己意出入焉耳。何以明之。如首卷栝蒌桂枝汤。乃桂枝汤加栝蒌也。然不曰桂枝加栝蒌汤。而曰栝蒌桂枝汤。则知古方本有此名也。六卷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即桂枝汤加龙骨牡蛎也。乃不别名何汤。而曰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则知桂枝汤为古方。而龙骨牡蛎。则仲景所加也。

  如此类者。不可胜举。因知古圣治病方法。其可考者。惟此两书。真所谓经方之祖。可与灵素并垂者。苟有心于斯道。可舍此不讲乎。说者又曰。古方不可以治今病。执仲景之方。以治今之病。鲜效而多害。此则尤足叹者。

  仲景之方。犹百钧之弩也。如其中的。一举贯革。如不中的。弓劲矢疾。去的弥远。乃射者不恨己之不能审的。而恨弓强之不可以命中。不亦异乎。其有审病虽是。药稍加减。又不验者。

  则古今之本草殊也。详本草惟神农本经。为得药之正性。古方用药。悉本于是。晋唐以后诸人。各以私意加入。

  至张洁古辈出。而影响根据附。互相辨驳。及失本草之正传。后人遵用不易。所以每投难拒。古方不可以治今病。

  遂为信然。嗟乎。天地犹此天地。人物犹此人物。若人气薄,则物性亦薄。岂有人今而药独古也。故欲用仲景之方者。必先学古穷经。辨证知药。而后可以从事。尤君在泾。博雅之士也,自少即喜学此艺。凡有施治。悉本仲景。辄得奇中。居恒叹古学之益衰。知斯理之将坠。因取金匮要略。发挥正义。朝勤夕思。穷微极本。凡十易寒暑而后成。其间条理通达。指归明显。辞不必烦。而意已尽。语不必深。而旨已传。虽此书之奥妙。不可穷际。

  而由此以进。虽入仲景之室无难也。尤君与余有同好。属为叙。余读尤君之书。而重有感也。故举平日所尝论说者。识于端。尤君所以注此书之意。亦谓是乎。雍正十年壬子阳月。松陵徐大椿叙。

  〔黄氏(元御)金匮悬解〕二十二卷 未见四库全书提要曰。上国朝黄元御撰。元御谓张机着金匮玉函经。以治内伤杂病。大旨主于扶阳气。以为运化之本。自滋阴之说胜。而阳自阴升。阴由阳降之理。迄无解者。因推明其意。以成此书。于四诊九候之法。言之颇详。

  〔戴氏(震)金匮要略注〕未见按上见于扬州画舫录。

  〔李氏(钧)金匮要略注〕未见李斗曰。李钧。字振声。精仲景法。方伯族人患伤寒。

  见阳明证。时医治以寒剂。延月余殆甚。方伯延钧诊之。曰。此寒证也。宜温中。用附子一两服。则病益剧欲绝。

  钧曰。剂轻故。加附子至二两。与人参二两同服。众医难之。钧曰。吾自见及。试坐此待之如何。力迫之服。及明日。霍然矣。谓诸医曰。病之寒热。辨脉之往来。此脉来动而去滞。知其中寒而外热。仲景所已言。诸君未见及耳。所着有金匮要略注。多发前人所未发。(杨州画舫录)

  〔朱氏(光被)金匮要略正义〕三卷 存按朱光被。字峻明。其里贯未详。是书莫知修于何代。其编第与目次不合。行墨间涂乙点圈。加以朱笔。无序及跋文。其潦草牵率。似未全脱稿者。往岁吴舶斋来。龟山医员冈田义叔从镇台牧野和州(成杰)至碚阳。不吝重价。购之而归。余速借阅之。注中有启前哲未道之蕴者。乃录一通以藏之。义叔名顺益。风骨潇洒。亦好古之士也。

  卷三十九

  方论(十七)

  〔卫氏(泛)四逆三部厥经〕佚张仲景方序曰。卫泛好医术。少师仲景。有才识。撰四逆三部厥经。及妇人胎藏经小儿颅囟方三卷。皆行于世。(太平御览)

  〔华氏(佗)内事〕七录五卷 佚〔华佗方〕隋志十卷(宋志作一卷) 佚隋志曰。吴普撰。佗。后汉人。

  〔中藏经〕宋志一卷 存邓处中序曰。华先生讳佗。字符化。性好恬淡。喜味方书,多游名山幽洞。往往有所遇。一日因酒息于公宜山古洞前。忽闻人论疗病之法。先生讶其异。潜过洞窃听。须臾有人云。华生在迩。术可付焉。复有一人曰。道生性贪。不悯生灵。安得付也。先生不觉愈骇。跃入洞。见二老人。衣木皮。顶草冠。先生躬趋左右而拜曰。适闻贤者论方术。遂乃忘归,况济人之道。素所好为。所恨者。未遇一法可以施验。徒自不足耳。愿贤者少察愚诚。

  乞与开悟。终身不负恩。首坐先生云。术亦不惜。恐异日与子为累。若无高下。无贫富。无贵贱。不务财贿。不惮劳苦。矜老恤幼为急。然后可脱子祸。先生再拜谢曰。贤圣之语。一一不敢忘。俱能从之,二老笑指东洞云。

  石床上有一书函。子自取之。速出吾居。勿示俗流。宜秘密之。先生时得书,回首已不见老人。先生慑怯离洞。忽然不见。云奔雨泻。石洞摧拓。

  既览其方论。多奇怪。从兹施治。效无不存神。先生未六旬。果为魏所戮。老人之言。预有斯验。余乃先生外孙也。因吊先生寝室。梦先生引余坐语。中藏经。真活人法也。子可取之。勿传非人。余觉惊怖不定。遂讨先生旧物。获石函一具。开之得书一帙。乃中藏经也。予性拙于用。复授次子思。因以志其实。甲寅秋九月序。

  陈振孙曰。中藏经一卷。汉谯郡华佗元化撰。其序称灵洞主少室山邓处中。自言为华先生外孙。莫可考也。

  楼钥跋曰。余少读华佗传。骇其医之林奇。而惜其书之火于狱。使之尚存。若刳腹断臂之妙。又非纸上语所能道也。古汴陆从老。近世之良医也。尝与之论脉曰。无如华佗之论最切。曰性急者脉亦急。性缓者脉亦缓。长人脉长。短人脉短。究其说未暇也。一日得闽中仓司所刊中藏经读之。其说具在。盖二卿姜公诜为使者时所刊。

  凡三十余年。而余始得之。序引之说。颇涉神怪。难于尽信。然其议论卓然。精深高远。视脉察色。以决死生。

  虽不敢以为真是元化之书。若行于世,使医者得以习读之。所济多矣。惜乎差舛难据。遂携至姚江。以叩从老。

  从老笑曰。此吾家所秘。不谓版行已久。因出其书见假。取而校之。乃知闽中之本未善。至一版或改定数十百字。

  前有目录。后有后序。药方增三之二。闽本间亦有佳处。可证陆本之失。其不同而不可轻改者。两存焉。始得为善本。老不能缮写。俾从子溉手录之。蕲春王使君成父闻之欣然。欲于治所大书锓木。以惠后学。且以成余之志。

  溉所录。面授而记其始末于下。药方凡六十道。亦有今世所用者。其间难晓者有之。恐非凡识所及。佗传称处齐不过数种。又未知此为是否。好事者。能以闽本校之。始知此本之为可传也。

  吕复曰。中藏经八卷。少室山邓处中云。华先生佗游公宜山古洞,值二老人。授以疗病之法。得石床上书一函。用以施试甚验。余乃先生外孙。因吊先生寝室。梦有所授。获是经于石函中。其托为荒诞如此。竟不考传狱吏焚书之实。其伪不攻自破。按唐志。有吴普集华氏药方。别无中藏之名。普其弟子。宜有所集。窃意诸论非普辈不能作。邓氏特附别方。而更今名耳。盖其方有用太平钱。并山药者。盖太平。乃宋熙陵初年号。薯蓣。以避浓陵偏讳。而始名山药。其余可以类推。然脉要及察声色形证等说。必出元化遗意。览者细为审谛。当自知之。

  俞弁曰。中藏经八卷。相传华元化撰。按唐书艺文志。有吴普集元化药方。别无中藏之名。普。广陵人。亲授业于元化之门。以术艺知名。今集中诸论。非普不能作。灵洞道土邓处中自序。元化外孙。因吊寝室。得此书于梦中。余窃疑其妄诞。论后附方。意者皆邓生增入之耳。如此黄煎丸。内有山药。古方名薯蓣。为避宋英宗讳。

  故易名山药。烧肝散内。有白术苍术。本草及古方书。止云术。不分苍白二种。牢牙地黄散细注云。此方。见僧文莹湘山野录。文莹宋僧。三者可证其出于邓生之手。览者当自知之。

  冯梦祯跋赵魏国书华氏中藏经并秘方真迹曰。此赵魏国晚岁养闲书也。录华氏中藏经四十七条。首尾俱不完。为二卷。而后附秘方六十道。别为一卷。分而复合。喜为润卿所有。笔法萧散。闲肆无意。意多 州先生王百谷董玄宰跋之详矣。而润卿复乞余一转语。余观古人以文章书画名后世者。类不肯虚其暇日。至于晚岁。娱老养闲。此意不废。

  相传魏公日课万字。佛道圣典。人间秘书。随意 洒。不 而走天下。况此三卷。二万余言。为秘论名方。是活人寿世。而希传者耶。晴窗雨轩。随拈一卷。焚香披阅。便可永日。慎卿其宝之。(快雪堂集)

  周锡瓒跋曰。世传医书。莫古于素问。王冰谓即汉艺文志之黄帝内经。然已不合于十八卷之数。况后出之书耶。惟求其是者信之而已。华氏中藏经。陈直斋书录解题云。一卷。宋史艺文志同。然魏志佗传。佗出一卷书与狱吏。吏不敢受。索火焚之。则佗之书久绝矣。何以至宋世而忽出耶。传又称其弟子吴普樊阿从佗学。普准佗治。

  多所全济。阿善针术。普年九十余。阿寿百余岁。则佗书虽不传。而弟子习其业者。亦可以着书传后。隋经籍志。

  载吴普撰华佗方十卷。华佗内事五卷。观形察色。并三部脉经一卷。枕中灸刺经一卷。普集华氏药方。新旧唐书。

  皆载于经籍艺文志。而宋艺文志。亦有华佗药方一卷。其书想北宋时。尚有流播。或多残缺。故其时名医缀辑。

  而成此书。别立名目。以托于华氏。且宋自建隆以来。甚重医学。干德初。考校医宦艺术。太平兴国间访求医书。

  其时王怀隐成太平圣惠方。李 详定唐本草。仁宗时。许希亦着神应针经要诀。宋重医学。几与唐之明法明算等。

  疑其书或出于此时。虽非元化之书。要其说之精者。必有所自也。书一刻于宋之闽中。为仓司本。一为楼攻愧钥所校本。余得旧钞本。前后多缺。无序文目录。并楼公跋。且避高孝两朝讳。疑即攻愧所校本。因取新安吴氏刻本补其缺。而用一按字。注于下。以别于原注。并从攻愧集中。录跋附后。始得为完书。后附药方。吴本倍于此本。其相同者。仅二十方。余皆后人以意增入。非原书也。

  今悉依旧本。虽未得宋刊校补。然已与吴本迥别矣。书之可传。攻愧跋之已详。兹述其书之由来。而使世之学人。

  勿以魏志有火于狱之说。而疑之也。书凡一卷。后附方六十道。因为上下二卷云。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茂苑周锡瓒识于枫桥之香严书屋。

  孙星衍序曰。华氏中藏经。见郑樵通志艺文略。为一卷。陈振孙书录解题同。云。汉谯郡华佗元化撰。宋史艺文志。华氏作黄。盖误。今世传本有八卷。吴勉学刊在古今医统中。余以乾隆丁未年。入翰林。在都见赵文敏手写本。卷上。自第十篇。性忌则脉急以下起。至第二十九篇。为一卷。卷下。自万应丸药方至末。为一卷。失其中卷。审是真迹。后归张太史锦芳。其弟录稿赠余。又以嘉庆戊辰年。乞假南归。在吴门见周氏所藏元人写本。

  亦称赵书。具有上中下三卷。而缺论诊杂病必死候第四十八。及察声色形证决死法第四十九两篇。合前后二本校勘。明本每篇脱落舛误。凡有数百字。其方药名件。次序分量。俱经后人改易。或有删去其方者。今以赵写两本为定。此书文义古奥。似是六朝人所撰。非后世所能假托。考隋书经籍志。有华佗观形察色。并三部脉经一卷。

  疑即是中卷论诊杂病必死候以下二篇。故不在赵写本中。未敢定之。邓处中之名。不见书传。陈振孙亦云。自言为华先生外孙。称此书因梦得于石函。莫可考也。序末称甲寅秋九月序。古人亦无以干支纪岁。不着岁字者。疑其序伪作。至一卷。三卷。八卷。分合之异。则后人所改。赵写本旁注。有高宗孝宗庙讳。又称有库本陆本异同。

  是根据宋本手录。元代不避宋讳。而不更其字。可见古人审慎阙疑之意。此书。四库书既未录存。又两见赵写善本。急宜刊刻。以公同好。卷下万应圆等。皆以丸散治疾。而无汤药。古人配合药物分量。案五脏五味。配以五行生成之数。今俗医任意增减。不识君臣佐使。是以古人有不服药为中医之叹。要知外科丸散。率用古方分量。故其效过于内科。此即古方不可增减之明证。余所得宋本医学书甚多。皆足证明人改乱古书之谬。惜无深通医理者。与共证之。嘉庆十三年。太岁戊辰。十月四日。孙星衍撰序于安德使署之平津馆。

  按是书名中藏者。取宝而藏之之义。后汉百官志曰。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注。官者。主中藏币帛诸物。

  又盖勋传曰。多出中藏财物以饵士。注。中藏。犹内藏也。孙星衍谓卷第分合之异。后人所改。然考楼跋。宋时已有两本。盖吴勉学所辑。据闽中仓司刊本者。与楼氏所谓一版或改定数十百字。药方增三之二者相符。赵文敏所书。则以蕲春王成父刊本为祖者。其详记楼氏校语。并避两朝庙讳。则可以为证焉。特周刻合为二卷。殆不可解。孙氏序称周本具有上中下三卷。而周刻卷末。有以上八方。陆本在中卷四十论后语。则原又为三卷。孙又称中卷论诊杂病必死以下二篇。以为隋志所载佗书遗文。因查王叔和脉经。有扁鹊华佗察声色要诀。其论约略相类。

  则知其出于佗书,孙说可谓详确矣。

  〔华佗尤候〕佚按上见于幼幼新书。

  〔青囊方〕佚徐春甫曰。魏华佗得异人授受。今亡之。

  〔耿氏(奉)方〕七录六卷 佚〔李氏( 之)药方〕七录一卷 佚〔吕氏(广)金韬玉鉴经〕宋志三卷 佚〔葛仙公杏仁煎方〕宋志一卷 佚晋书葛洪传曰。洪祖玄。吴时学道得仙。号曰葛仙公。

  卷四十

  方论(十八)

  〔王氏(叔和)论病〕七录六卷 佚〔皇甫氏(谧)根据诸方撰〕隋志一卷 佚〔支氏(法存)申苏方〕七录五卷 佚刘敬叔曰。沙门有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长广州。妙善医术。遂成巨富。有八尺HT KT 。光彩耀目。作百种形像。又有沉香八尺板状。居常香馥。太原王琰为广州刺史。大儿邵之屡求二物。法存不与。王因状法存豪纵。

  乃杀而籍没家财焉。(异苑)

  孙思邈曰。诸经方。往往有脚弱之论。而古人少有此疾。自永嘉南渡。衣缨士人。多有遭者。岭表江东。有支法存仰道人等。并留念经方。偏善斯术。晋朝仕望。多获全济。(千金方)

  〔阮氏(文叔)河南药方〕(唐志作阮炳。) 七录十六卷 佚册府元龟曰。阮炳。字叔文。为河南尹。精意医术。撰药方一部。

  按文叔叔文。必有一误。葛洪肘后方序云。阮河南等撰集暴卒备急方。岂是书之外。(别有所采录欤。)

  〔谢氏(泰)黄素医方〕(旧阙撰人名氏。今据新唐志订录。)七录二十五卷(旧唐志。作十五卷。)佚按葛洪肘后方序。有崔中书黄素方。似与是书不同。

  〔葛氏(洪)玉函方〕(晋书洪传。作金匮药方。)百卷 佚葛洪曰。余见戴霸华佗所集。金匮绿囊。崔中书黄素方。及百家杂方。五百许卷。甘胡吕付周始甘唐通阮南河等。各撰集暴卒备急方。或一百十。或九十四。或八十五。或四十六。世人皆为精悉不可加也。余究而观之。

  殊多不备。诸急病其尚未尽。又浑漫杂错。无其条贯。有所寻按。不即可得而治。卒暴之候。皆用贵药。动数十种。自非富室。而居京都者。不能素储。不可卒辨也。又多令人以针治病。其灸法又不明处所分寸。而但说身中孔穴荣卫之名。自非旧医备览明堂流注偃侧图者。安能晓之哉。余所撰百卷。名曰玉函方。皆分别病名。以类相续。其九十三卷。皆单行径易。篱陌之间。顾眄皆药。众急之病。无不毕备。家有此方。可不用医。医多承袭世业。有名无实。但养虚声。以图财利。寒白退士。所不可得使。使之者乃多误人。未有若自闲其要。胜于所迎。

  无知之医。医又不可卒得。得又不肯即为人使。使腠理之微疾。成膏肓之深祸。乃至不救。且暴急之病。而远行借问。率多枉矣。(抱朴子)

  晋中兴书曰。葛洪。字稚川。丹阳句容人。幼览众书。近得万卷。自号抱朴子。善养性之术。撰经用救验方三卷。号曰肘后方。又撰玉函方一百卷。于今行用。(太平御览)

  〔玉函煎方〕隋志五卷 佚〔肘后方〕(晋书洪传。作肘后要急方。唐志。作肘后救卒方。)隋志六卷(旧唐志。作四卷。本朝现下书目。作一卷。)佚自序曰。余既穷览坟索。以着述余暇。兼综术数。省仲景元化刘戴秘要。金匮绿秩。黄素方。近将千卷。

  患其混杂烦重。有求难得。故周流华夏九州之中。收拾奇异。捃拾遗逸。选而集之。使种类殊分。缓急易简。凡为百卷。名曰玉函。然非有力不能尽写。又见周甘唐阮诸家。各作备急。既不能穷诸病状。兼多珍贵之药。岂贫家野店。所能立办。又使人用针。自非究习医方。素识明堂流注者。

  则身中荣卫。尚不知其所在。安能用针以治之哉。是使凫雁挚击,牛羊搏筮。无以异也。虽有其方。犹不免残害之疾。余今采其要约。以为肘后救卒三卷。率多易得之药。其不获已。须买之者。亦皆贱价草石。所在皆有。兼之以灸。灸但言其分寸。不名孔穴。凡人览之。可了其所用。或不出乎垣篱之内。顾眄可具。苟能信之。庶免横祸焉。世俗苦于贵远贱近。是古非今。恐见此方。无黄帝仓公和鹊逾跗之目。不能采用。安可强乎。

  按是书名肘后者。言其方单省。足以立辨。其卷帙亦不多。可挂之肘后。以随行也,隋志。有扁鹊肘后方一卷。抱朴子曰。辟蛇蝮。以干姜附子。带之肘后。其意并同。友人都梁伊芳 甫(恬)亦曰。肘后者。斥佩囊之类。

  谓常在于肘腋下也。犹斥剑云腰间物。玉台新咏集。魏繁钦诗。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晋书周 传曰。今年杀诸贼奴。取金印如斗大系肘后。抱朴子勤求篇曰。尽其囊枕之中。肘腋之下。秘要之旨。王子年拾遗记曰。浮提国。献神通善书二人。乍老乍少。隐形则出影。闻声则藏形。出肘间金壶四寸。盖腋下者。肘之所抵。故云肘后。又云肘下。又云肘间。抱朴遐览篇。载崔文子肘后经一卷。李先生口诀肘后二卷。其义可以类推也。

  〔葛氏单方〕艺文略三卷 佚〔陶氏(弘景)补阙肘后百一方〕新唐志。作补肘后救卒备急方。七录九卷(新唐志。作六卷。书录解题。

  作三卷。本朝现下书目。有葛氏肘后方三卷。陶弘景撰。又有肘后百方九卷。)佚自序曰。太岁庚辰。隐居云。余宅身幽岭。迄将十载。

  虽每植德施功。多止一时之设。可以传方远裔者。莫过于撰述。见葛氏肘后救卒。殊足申一隅之思。夫生人所为大患。莫急于疾。疾而不治。犹救火而不以水也。今辇掖左右。药师易寻。郊郭之外。已似难值。况穷村迥野。

  遥山绝浦。其间枉夭安可胜言。方术之书。滚动条徒烦。极济殊寡。欲就披览。迷惑多端。抱朴此制。贵为深益。

  然尚阙漏未尽。辄更采集补阙。凡一百一首。以朱书甄别。为肘后百一方。于杂病单治。略为周遍矣。应璩昔为百一诗。以箴规心行。今余撰此。盖欲卫辅我躬。且佛经云。人用四大成身。一大辄有一百一病。是故深宜自想。

  上自道人。下达众庶。莫不各加缮写。而究括之。余又别撰效验方五卷。具论诸病证候。因药变通。而并是大治。

  非穷居所资。若华轩鼎室。亦宜修省耳。葛序云。可以施于贫家野居。然而不止如是。今缙绅君子。若常处闲佚。

  乃可披检方书。或从禄外邑,将令遐征。或宿直筑闱。晨霄隔绝。或急速戎阵。城闸极严阻。忽遇疾仓卒。唯拱手相看。曷若探之囊笥。则可庸竖成医。故备论证候。使晓然不滞。一被条领。无使过差也。寻葛氏旧方。至今已二百许年。播于海内。因而济者。其效实多。余今重以该要庶亦传之千祀。岂止于空卫我躬乎。旧方都有八十六首。检其四蛇两犬。不假殊题。喉舌之间。亦非异处。入冢御气。不足专名。杂治一条。犹是诸病。部类强致殊分。复成失例。今乃配合为七十九首。于本文究具。都无忖减。复添二十二首。或因葛一事。增构成篇。或辅葛所遗。准大更撰。具如后录。详悉自究。先决比诸病。又不从类遂具。复劳在伤寒前。霍乱置耳目后。阴易之事。

  乃出杂治中。兼题与篇名。不尽相符。卒急之时。难于寻检。今亦考其铨次。庶历然易晓。其解散脚弱,虚劳渴痢。发背呕血。多是贵胜之疾。其伤寒中风。诊候最难分。则皆应取之于脉。岂凡庸能究。今所载诸方。皆灼然可用。但根据法施治。无使违逆。其痈疽金疮。形变甚众。自非其方。未易根尽。

  其妇女之病。小儿之病。并难治之。方法不少。亦载其纲要云。凡此诸方。皆是撮其枢要。或名医垂记。或累世传良。或博闻有验。或自用得力。故复各题秘要之说。以避文繁。又用药有旧法。亦不复假事事诠诏。今通立定格。共为成准。凡服药不言先食者。皆在食前。应食后者。有各言之,凡服汤。云三服再服。有要视病源准候。

  或疏或数。足令势力相及。毒利药皆须空服。补泻其间。自可进粥。丸散日三者。当取旦中暮进之。四五服。则一旦之中。量时而分均也。丸下丸散。不云酒水饮者。本方如此。而别说用酒水饮。则是可通用三物服也。凡云分等。即皆是丸散。随病轻重。所须多少。无定铢两。三种五种。皆分均之分两。凡云丸散之若干分两。(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分两。假今日三服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耳。凡云末之。是捣筛如法。 咀者。皆细切之。凡云汤煎取三升。分三服。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字。方中用鸟兽屎。作矢字。尿作溺字。牡鼠。亦作雄字。干作干字。凡云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半钱。则是一钱抄取一边尔。并用五铢钱也。方寸匕者。即用方一寸抄之可也。刀圭。准如两大豆。炮熬炙洗治诸药。凡用半夏。皆汤洗五六度去滑。

  附子。乌头炮,去皮。有生用者。随方言之。矾石。熬令汁尽。椒。皆出汗。麦门冬。皆去心。丸散用胶。皆炙。

  巴豆。皆去心皮。熬。有生用者。随而言之。杏人。去皮尖。熬。生用者言之,葶苈。皆熬。皂荚。去皮子。藜芦。枳壳。甘草。皆炙。大枣。支子。擘破。巴豆。桃杏人之类。皆别研捣如膏。

  乃和之。诸角皆屑之。麻黄。皆去节。凡汤中用芒硝。阿胶。粘糖。皆绞去滓。内汤中。更微煮令消。红雪。朴硝等。皆状此而入药也。用麻黄。即去节。先煮三五沸。搽去沫。后乃入余药。凡以上诸法。皆已具载。在余所撰本草上卷中。今之人有此肘后百一者。未必得见本草。是以复疏方中所用者载之。此事若非留心药术。不可尽知。则安得使之不僻缪也,案病虽千种。大略只有三条而已。一则腑脏经络。因邪生疾。二则四肢九窍。内外文媾。三则假为他物横来伤害。此三条者。今各以类而分别之。贵图仓卒之时。披寻简易故也。今以内疾为上卷。

  外发为中卷,他犯为下卷。具列之云。上卷三十五首。治内病。中卷二十五首。治外发病。下卷三十□首。治为物所苦病。

  陈振孙曰。肘后百一方三卷。晋葛洪撰。梁陶隐居增补。本名肘后救卒方。率多易得之药。凡八十六首。陶并七首。加二十二首。共为一百一首。取佛书人有四大。一大辄有一百一病之义名之。

  〔杨氏(用道)附广肘后方〕八卷 存自序略曰。方之行于世者多矣。大编广集。奇药群品。自名医贵胄。或不能以兼通而卒具。况可以施于民庶哉。于是行省乃得干统间所刊肘后方善本。即葛洪所谓皆单行径易。约而已验。篱陌之间。顾眄皆药。家有此方。

  可不用医者也。其书经陶隐居增修。而益完矣。既又得唐慎微证类本草。其所附方。皆洽见精取。切于救治。而卷帙尤为繁重。且方随药着。检用卒难。乃复摘录其方。分以类例。而附于肘后随证之下。目之曰附广肘后方。下监俾更加雠次。且为之序。而刊行之。方虽简要。而该病则众。药多易求。

  而论效则远。将使家自能医。人无夭横。以溥跻斯民于仁寿之域。以上广国家博施爱物之德。其为利岂小补哉。

  皇统四年。十月戊子。儒林郎。汴京国子监博士杨用道谨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肘后备急方八卷。晋葛洪撰。洪字稚川。句容人。元帝为丞相时。辟为掾。以平贼功。赐爵关内侯。迁散骑常侍。自乞出为句漏令。后终于罗浮山。年八十一。事迹具晋书本传。是书初名肘后卒救方。

  梁陶宏景补其阙漏。得一百一首。为肘后百一方。金杨用道又取唐慎微证类本草诸方。附于肘后随证之下。为附广肘后方。元世祖至元间。有邬某者。得其本于平乡郭氏。始刻而传之。段成己为之序。称葛陶二君。共成此编。

  而不及杨用道。此本为明嘉靖中。襄阳知府吕容所刊。始并列葛陶杨三序于卷首。书中凡杨氏所增。皆别题附方二字。列之于后。而葛陶二家之方。则不加分析。状无可辨别。案隋书经籍志。葛洪肘后方六卷。梁二卷。亡。

  陶宏景补阙肘后百一方。九卷。亡。宋史艺文志。止有葛书。而无陶书。在隋已亡。不应元时复出。又陶书原目九卷。而此本合杨用道所附。只有八卷。篇帙多寡。亦不相合。疑此书本无百一方在内。特后人取宏景原序冠之耳。书凡分五十一类。有方无论。不用难得之药。简要易明。虽颇经后来增损。而大旨精切。犹未尽失其本意焉。

  〔范氏(汪)阳东方〕(案千金方太医习业。有云范东阳张苗靳邵等。诸部经方。然则阳东。当作东阳。

  )隋志一百五卷录一卷 粱一百七十六卷亡 佚晋书曰。范汪。字玄平。性仁爱。善医术。常以拯恤为事。凡有疾病。不限贵贱。皆为治之。十能愈其八九。

  撰方五百余卷。又一百七卷。后人详用。多获其效。(太平御览)

  旧唐志曰。杂药方一百七十卷。范汪方。尹穆撰。

  〔陈氏(延之)短剧方〕隋志十二卷 佚〔廪丘公论〕隋志一卷 佚〔殷氏(仲堪)荆州要方〕七录一卷 佚晋书曰。殷仲堪。陈郡人。能清言。善属文。名士咸爱之。谢玄以为长史。浓遇之。仲堪父病积年。衣不解带。躬本医术。究其精妙。执书挥泪。遂眇一目。(太平御览)

  〔于氏(法开)议论备豫方〕隋志一卷 佚绍兴府志曰。于法开好仙释。后避支遁君剡。更学医。医术明解。尝旅行。暮投主人。其家妻临产。而儿积日不堕。法开曰。此易治耳。杀一肥羊。食十余脔。而针之。须臾儿下。羊 裹儿出。

  〔宋武帝杂戎狄方〕七录一卷 佚〔羊氏(欣)中散杂汤丸散酒方〕隋志一卷 佚宋书本传曰。羊欣。字敬元。泰山南城人也。曾祖忱。晋徐州刺史。祖权。黄门郎。父不疑。为桂阳太守。

  欣少靖默。无竞于人。美言笑。善容止。泛览经籍。尤长隶书。不疑初为乌程令。欣时年十二。时王献之为吴兴太守。甚知爱之。献之尝夏月入县。欣着新绢裙。昼寝。献之书裙数幅而去。欣本工书。因此弥善。起家辅国参军。府解还家。隆安中。朝廷渐乱。欣优游私门。不复进仕。会稽王世子元显每使欣书。常辞不奉命。元显怒。

  乃以为其后军府舍人。此职本用寒人。欣意邈恬然。不以高卑见色。论者称焉。欣尝诣领军将军谢混。混拂席改服。然后见之。时混族子灵运在坐。退告族兄瞻曰。望蔡见羊欣。遂易衣改席。欣由此益知名。桓玄辅政。领平西将军。以欣为平西参军。仍转主簿。参预机要。欣欲自疏。时漏密事。玄觉其此意。

  愈重之。以为楚台殿中郎。谓曰。尚书。政事之本。殿中。礼乐所出。卿昔处股肱。方此为轻也。欣拜职少日。

  称病自免。屏居里巷。十余年不出。义熙中。弟徽被遇于高祖。高祖谓咨议参军郑鲜之曰。羊徽一时美器。世论尤在兄后。恨不识之。即板欣补右将军刘藩司马。转长史。中军将军道怜咨议参军。出为新安太守。在郡四年。

  简惠着称。除临川王义庆辅国长史。庐陵王义真车骑咨议参军。并不就。太祖重之。以为新安太守。前后凡十三年。游玩山水。甚得适性。转在义兴。非其好也。顷之又称病笃自免。归除中散大夫。素好黄老。常手自书章。

  有病不服药。饮符水而已。兼善医术。撰药方十卷。欣以不堪拜伏。辞不朝觐。高祖太祖并恨不识之。自非寻省近亲。不妄行请。行必由城外。未尝入六关。元嘉九年卒。时年七十三。

  〔羊中散药方〕七录二十卷(宋书欣传。作十卷。)佚〔谢南郡疗消渴病方〕隋志一卷 佚〔宋建平王典术〕七录百二十卷 佚宋书曰。建平宣简王宏。字休度。文帝第七子也。早丧母。元嘉二十一年。年十一。封建平王。食邑二千户。

  少而闲素。笃好文籍。太祖宠爱殊常。为立第于鸡笼山。尽山水之美。建平国职。高他国一阶。二十四年。为中护军。领石头戍事。出为征虏将军。江州刺史。二十八年。征为中书令。领骁骑将军。元凶杀立。以宏为左将军丹阳尹。又以为散骑常侍。镇军将军。江州刺史。世祖入讨邵。录宏殿内。世祖先尝以口手板与宏。宏遣左右亲信周法道。 手板诣世祖。事平。以为尚书左仆射。使奉迎太后。还加冠军将军。中书监。仆射如故。臧质为逆。宏以仗士五十人入六门。为人谦俭周慎。礼贤接士。明晓政事。上甚信杖之。转尚书令。加散骑常侍。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

  寻进号卫将军。中书监尚书令如故。宏少而多病。大明二年。疾动。求解尚书令。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如散骑常侍。中书监如故,未拜。其年薨。时年二十五。追赠侍中司徒。中书监如故。给班剑二十人。

  〔徐氏(叔向)杂疗方〕(旧唐志。作徐叔和撰。)隋志二十二卷 佚〔杂病方〕(旧唐志。作体疗杂病方。徐叔和撰。)七录六卷 佚〔疗脚弱杂方〕七录八卷 佚〔徐氏(悦)体疗杂病疾源〕七录三卷 佚〔徐氏(文伯)药方〕七录二卷(本朝现下书目。作一卷)佚〔徐大山试验方〕隋志二卷 佚〔巾箱方〕隋志三卷 佚〔堕年方〕(本朝现下书目。作随手方。)隋志二卷 佚〔徐氏(嗣伯)落年方〕隋志三卷 佚〔药方〕隋志五卷 佚〔杂病论〕旧唐志一卷 佚〔徐氏(装)要方〕七录一卷 佚隋志曰。无锡令徐装撰。

  〔徐氏(方伯)辨脚弱方〕七录一卷 佚〔徐氏(辨卿)药方〕隋志二十一卷 佚〔徐氏(阙名)杂方〕隋志一卷 佚〔效验方〕隋志三卷 佚〔秦氏(承祖)药方〕隋志四十卷见三卷(旧唐志。作十七卷。)佚〔胡氏(洽)百病方〕(新唐志。作治百病要方。)隋志二卷(唐志。作三卷。本朝现下书目同。)佚刘敬叔曰。胡道洽者。自云广陵人。好音乐医术之事。体有臊气。恒以名香自防。唯忌猛犬。自审死日。诫弟子曰。气绝便殡。勿令狗儿见我尸也。死于山阳。殓毕。觉棺空。即开看不见尸体。时人咸谓狐也。(异苑)

  张杲曰。胡洽道士。不知何许人。性尚虚静。心栖至道。以拯救为事。医术知名。(医说)

  〔释氏(僧深)药方〕(旧唐志。作集方。)七录三十卷 佚孙思邈曰。宋齐之间。有释门深师师道人。述法存等诸家旧方。为三十卷。其脚弱一方。近百余首。(千金方)

  又曰。深师述支法存所用。永平山敷师连范祖耀黄素等。诸脚弱方。凡八十余条。皆是精要。(同上)

  〔摩诃胡□□出胡国方〕七录十卷 佚

  卷四十一

  方论(十九)

  〔褚氏(澄)杂药方〕七录二十卷(唐志。作十二卷。)佚南齐书本传曰。褚澄。字彦道。初湛之尚始安公主。薨,纳侧室郭氏。生渊。后尚吴郡公主生澄。渊事公主孝谨。主爱之。湛之亡。主表渊为嫡。澄尚宋文帝女卢江公主。拜驸马都尉。历官清显。善医术。建元中。为吴郡太守。豫章王感疾。太祖召澄为治立愈。寻迁左民尚书。渊薨。澄以钱万十千。就招提寺。赎太祖所赐渊白貂坐褥。坏作裘及缨。又赎渊介帻犀导。及渊常所乘黄牛。永明元年。为御史中丞袁彖所奏。免官禁锢。见原。迁侍中。领右军将军。以勤谨见知。其年卒。澄女为东昏皇后。永元元年。追赠金紫光禄大夫。

  〔褚氏遗书〕宋志一卷 存萧渊序曰。黄巢造变。从乱群盗。发人冢墓。掘取金宝。遇大穴焉。方丈余。中环石十有八片。形制如椁。

  其盖六石。题曰有齐褚澄所归。启盖榨骨已蛇蚁所穴。环石内向。文本晓然。盗疑兵书。移置户外。视之弃去。

  先人偶见读彻。嘱邻乡慎护。明年具舟载归。欲送官以广其传。遭时兵革不息。先人亦不幸。遗命异物终当化去。

  神书理难久藏。其以褚石为吾棺椁之石。褚石隐则骸骨全。褚石或兴。吾名亦显。渊募能者调墨。治刻百本散之。

  余遵遗诫。先人讳广字叔常。清泰二年。五月十九日。古扬萧渊序。

  释义堪序曰。靖康初。金人犯顺。群盗乘间。在处有之。去扬城北二十五里。陈源桥。有萧家。世居其间。

  盖贫不能自振矣。守一冢甚勤。曰。吾十二世祖。葬父于此。吾家冢凡数百。世世惟守此耳。盗疑其起家者富而浓葬。日夕窥之。二家因语人曰。吾十二世祖。葬其父明经广叔常。用石刻秘经为椁。从治遗命也。已而不忍其柩有将废之兆。遂敕子孙世守之耳。窥者仍故。二家因会乡人启视之。漆棺如新。刻石十有九片。其一盖萧渊序也。乃移柩莽居侧。而举石于门外。有告萧得埋宝者。遂纳石。于今予时持钵。将为南岳之游。遇萧门结葬缘。

  适见其事。谩录诸策。以俟能者。二年结制前五日。卫国释义堪书。

  丁介跋曰。上褚澄遗书一卷。初得萧氏父子护其石。而其书始全。继得僧义堪笔之纸。而其书始全。今得刘继先锓之木。而其书始传。亦可谓多幸矣。澄子彦通。河南阳翟人。宋武帝之甥。尚书左仆射湛之之子。庐江公主之夫。齐太宰侍中录尚书公渊之弟。仕宋。自驸马都尉。遍历清显。仕齐。至侍中。领右军将军。永明元年卒。

  (南史云。永元元年卒。误也。)东昏侯立其女为皇后。追赠金紫光禄太夫。实永元元年。去其卒时。已七十年矣。遗书题其赠官。岂萧广得其椁石。考之史传。而附题于前乎。初齐高帝爱子豫章王嶷。自江陵赴都。得疾日臻。帝忧形于色。乃大赦天下。闻澄传杨淳秘方。召澄治立愈。帝喜甚。擢澄左民尚书以宠之。其守吴郡也。民有李道念以公事至郡。澄遥见谓曰。汝有奇疾。道念曰。某得冷疾五年矣。澄诊其脉曰。非冷也。由多食鸡子所致。可煮苏一斗服之。即吐物如升许。涎裹之动。抉涎出视。乃一鸡雏。翅距已具而能走。澄曰。未也。盍服其余药。从之。凡吐十三枚。疾乃瘳。其妙皆此类也。是书幽眇简切。多前人所未发。而岂徒哉。问子篇。称建平王。当是澄之妻之侄景素。其生子六。即延龄延年辈云。

  嘉泰元年日南至。甘泉寄士丁介跋。

  徐常吉曰。尊生秘经一卷。六朝时齐褚澄所着。唐末黄巢乱。发其冢之石刻。维扬人萧广手摹之。其书始传。

  (事玄要言)

  四库全书提要曰。褚氏遗书一卷。旧本题齐褚澄撰。澄字彦适。阳翟人。褚渊弟也。尚宋文帝女庐江公主。

  拜驸马都尉。入齐为吴郡太守。官至左民尚书。事迹具南齐书本传。是书分受形。本气。平脉。津润。分体。精血。除疾。审微。辨书。问子十篇。大旨发挥人身气血阴阳之奥。宋史始着于录。前有后唐清泰二年萧渊序。云。

  黄巢时。群盗发冢。得石刻弃之。先人偶见载归。后遗命即以褚石为椁。又有释义堪序。云。石刻得之萧氏冢中。

  凡十有九片。其一。即萧渊序也。又有嘉泰元年丁介跋。称此书得萧氏父子护其石。而始全。继得僧义堪笔之纸而始存。今得刘义。先锓之木。而始传云。考周密癸辛杂识。引其非女非男之身一条。则宋代已有此本。所谓刻于嘉泰中者。殆非虚语。其书于灵枢素问之理。颇有发明。李时珍王肯堂俱采用之。其论寡妇僧尼。必有异乎妻外家之疗。发前人所未发。而论吐血便血饮寒凉。百不一生。尤千古之龟鉴。疑宋时精医理者所着。而伪托澄以传。

  然其言可采。虽赝本不可废也。中颇论精血化生之理。所以辨病源戒保啬耳。高儒百川书志。列之房中类。则其误甚矣。

  按储泳祛疑说,称是书曰尊生秘经。故徐常吉从识其目。然近世传本。未有以此题签者也。

  〔亡名氏集略杂方〕隋志十卷 佚〔杂药方〕隋志一卷 佚〔杂药方〕七录四十六卷 佚〔杂药方〕隋志十卷 佚〔汤丸方〕隋志十卷 佚〔杂丸方〕隋志十卷 佚〔百病膏方〕七录十卷 佚〔杂汤丸散酒煎薄帖膏汤妇人少小方〕七录九卷 佚〔疗下汤丸散方〕七录十卷 佚〔医方论〕隋志七卷 佚〔孙中郎杂药方〕七录二十九卷 佚〔阳氏(眄)药方〕七录二十八卷 佚〔夏侯氏(阙名)药方〕七录七卷 佚〔王氏(季琰)药方〕七录一卷 佚〔亡名氏治卒病方〕七录一卷 佚〔辽东备急方〕七录三卷 佚七录曰。都尉臣广上。

  〔如意方〕隋志十卷 佚〔梁武帝所服杂药方〕隋志一卷 佚〔坐右方〕新唐志十卷 佚〔陶氏(弘景)方〕隋志三卷 佚陶弘景曰。余祖世以来。务敦讳方药。本有范汪方一部。斟酌详用。多护其故。内护家门。旁及亲族。其有虚心告请者。不限贵贱。皆摩踵救之。凡所救活数百千人。自余投缨宅岭。犹不忘此。日夜玩味。常觉欣欣。余亦撰方三卷。并效验方五卷。又补葛氏肘后方三卷。盖欲承嗣善业。令诸子侄。不敢失坠。可以补身济物者也。(本草序例)

  〔效验方〕隋志六卷梁五卷(旧唐志。作十二卷。)佚〔灵奇秘奥〕(本朝现下书目。作灵奇奥秘术。)宋志一卷 佚〔王氏(显)药方〕三十五卷(本朝现下书目。有中尉王荣杂药方一卷。)佚北魏书本传曰。王显。字世荣。阳平乐平人。自言本东海郯人。王朗之后也。祖父延和中南奔。居于鲁郊。

  又居彭城。伯父安上。刘义隆于板行馆陶县。世祖南讨。安上弃县归命。与父母俱徙平城。例叙阳都子。除广宁太守。显父安道。少与李亮同师。俱学医业。粗究其术。而不及亮也。安上还家乐平。颇参士流。显少历本州从事。虽以医术自通。而明敏有决断才用。初文昭太后之怀世宗也。梦为日所逐。化而为龙绕后。后寤而惊悸。遂成心疾。衣冠文物太后敕召徐骞及显等。为后诊脉。骞云。是微风入脏。宜进汤加针。显云。按三部脉。非有心疾。

  将是怀孕生男之象。果如显言。久之。召补侍御帅尚书仪曹郎。号称干事。世宗自幼有微疾。久未瘥愈。显摄疗有效。因是稍蒙盼识。又罢六补之初。显为领军千烈间通规策。颇有密功。累迁游击将军。拜廷尉少卿。仍在侍御。营进御药,出入禁内。乞临本州。世宗尝许之。积年未授。因是声闻传于远近。显每与人言。时旨已决。必为刺史。遂除平北将军。相州刺史。寻诏驰驿还京。复掌药。又遣还州。元愉作逆。显讨之不利。入除太府卿御史中尉。显前后历职。所在着称。纠折庶狱。究其奸回。出内惜慎。爱国如家。及领宪台。多所弹劾。百寮肃然。又以中尉属官。不悉称职。讽求更换。诏委改选。务尽才能。而显所举。或有请属。未皆得人。于是众口喧哗。声望致损。后世宗诏显撰药方三十五卷。班布天下。以疗诸疾。东宫既建。以为太子詹事。委任甚浓。世宗每幸东宫。显常近侍。出入禁中。仍奉医药赏赐。累加为立馆宇。宠振当时。延昌二年秋。以营疗之功。封卫南伯。四年正月。世宗夜崩。肃宗践阼。显奉玺策。随从临哭。微为忧惧。显即蒙任遇。兼为法官。恃势使威。为时所疾。朝宰托以侍疗无效。执之禁中。诏削爵位。临执呼冤。直阁以刀环撞其腑下。伤中吐血。至右卫府。一宿死。始显布衣为诸生。有沙门相显。后当富贵。诫其勿为吏官。吏官必败。由是世宗时。或欲其遂摄吏部。每殷勤避之。及世宗崩。肃宗夜即位。受玺册。于仪须兼太尉。及吏部。仓卒百官不具。以显兼吏部行事矣。

  〔王世荣单方〕隋志一卷 佚〔李氏(修)药方〕(旧唐志。作李思。)隋志。五十七卷。本百十卷。 佚北魏书本传曰。李修。字思祖。本阳平馆陶人。父亮。少学医术。兄元孙。随毕众敬。赴平城。亦遵父业而不及。以功赐爵义平子。拜奉朝请。修略与兄同晚入代京。历位中散令。以功赐爵。下蔡子。迁给事中。太和中。

  当在禁内。高祖衣冠文物太后时有不豫。修侍针药。治多有效。赏赐累加。车服第宅。号为鲜丽。集诸学士。及工书者。百余人。在东宫撰药方百余卷。皆行于世。先是咸阳公高允。虽年且百岁。而气力尚康。高祖衣冠文物太后时令修诊视之。一旦奏言。允脉竭气微。大命无远。未几果亡。迁洛。为前军将军。领太医令。后数年卒。赠威远将军。青州刺史。子大授袭汶阳令。医术又不逮父。

  〔亡名氏辨病形证〕隋志七卷 佚〔疟论并方〕隋志一卷 佚〔杂要方〕隋志一卷 佚〔范氏(世英)千金方〕隋志三卷 佚〔徐王方〕隋志五卷 佚〔徐王八世家传效验方〕隋志十卷 佚按东海徐熙字仲融。以医着于晋宋间。奕叶相传。至之才凡六世。并其族祖叔向及嗣伯为八世。之才撰其传家试验之方。以为编者。之寸封西阳郡王。故称徐王。

  〔家传秘方〕隋志二卷 佚〔陈氏(山提)杂药方〕旧唐志十卷 佚北史恩幸传曰。神武时有苍头陈山提盖丰乐。俱以驱驰便僻。颇蒙恩遇。魏末。山提通州刺史。

  〔杂药方〕旧唐志六卷 佚〔杂丸方〕旧唐志一卷 佚〔文氏(义方)通玄经〕(崇文总目。作支义方。艺文略。作周支义。)宋志十卷 佚〔支观通玄方〕(本朝现下书目。无支观二字。)宋志十卷 佚〔释氏(昙鸾)疗百病杂丸方〕隋志三卷 佚〔论气治疗方〕隋志一卷 佚〔释氏(鸾)调气方〕(外台秘要方。引崔氏产乳序。作峦调气方。)旧唐志三卷 佚〔姚氏(僧坦)集验方〕隋志十卷(隋志。别载姚大夫集验方十二卷。)佚后周书曰。姚僧坦。字法卫。吴兴武康人也。父菩提梁高平令。尝婴疾历年。乃留心医药。梁武帝性又好之。

  每招菩提。讨论方术。言多会意。由是颇礼之。僧坦幼通洽。居丧尽礼。年二十四。即传家业。梁武帝召入禁中。

  面加讨试。僧坦酬对无滞。梁武甚奇之。时武陵王所生葛修华患宿积。时方术莫效。帝令僧坦视之。僧坦还说其状。武帝叹曰。卿用意绵密。乃至于此。以此候疾。何疾可逃。朕每留情。颇识治体。今闻卿说。盖开人意。十一年。帝因发热。欲服大黄。僧坦曰。大黄乃是快药。然至尊年高。不宜轻用。帝弗从。遂至危笃。梁元帝尝有心肠疾。诸医咸谓。宜用平药。可渐宣通。僧坦曰。脉洪而实。此有宿妨。非用大黄。必无瘥理。帝从而愈。及大军克荆州。为燕公于谨所召。太相礼接。太祖遣使驰驿征僧坦。谨固留不遣。谓使人曰。吾年时衰暮。 疾婴沉。今得此人。望与之偕老。太祖以谨勋德隆重乃止。明年随至长安。伊芳娄穆以疾还京。请僧坦省疾。自云。自腰至脐。以有三缚。两脚缓纵。不复自持。僧坦即诊脉处汤三剂。穆初服一剂。上缚解。再服中缚解。又服三缚悉除。而两脚疼痹。犹自变弱。更为合散。稍得屈伸。至九月。遂能起行。大将军襄乐公贺兰隆先有气疾。加以水肿。喘息奔急。坐卧不安。或有劝其服决命大散者。其家疑未能决。乃问僧坦。僧坦曰。意谓此患。不与大散相当。若欲自服。不烦赐问。因而委去。其子殷勤拜请曰。多时仰屈。今日始来。意不下治。意实未尽。僧坦知其可瘥。即为处方。诸患悉除。大将军乐平公窦集暴感风疾。精神瞀乱。无所觉知。诸医先视者皆云。已不可救。僧坦后至云。困矣。终当不死。若专以见付。相为治之。其家欣然。僧坦为合汤散。所患即瘳。大将军永世公叱伏列 苦痢积时。而不废朝谒。燕公于谨尝问僧坦曰。乐平永世俱有痼疾。若如仆意。永世瘥轻。对曰。夫患有深浅。时有克杀。乐平虽困。终尝保全。永世虽轻。必不免死。

  谨曰。君言必死当在何时。对曰。不出四月。果如其言。谨叹异之。文宣太后寝疾。医巫杂说。各有同异。高祖引僧坦问曰。太后患势不轻。诸医并云。无虑。朕人子之情。可以意得。君臣之义。言在无隐。公以为何如。对曰。臣无听声视色之妙。特以经事已多。准之常人。窃已忧惧。帝泣曰。公既决之矣。知复何言。寻而太后崩。

  四年。高祖亲戎东讨。至河阴遇疾。口不能言。睑垂覆目。不得视。一足短缩。又不得行。僧坦以为诸脏俱病。

  不可并治。军中之事。莫先于语。乃处方进药。帝遂得言。又治目。目疾便愈。未及治足。疾亦瘳。比至华州。

  帝已痊复。是岁高祖幸云阳。遂寝疾。乃招僧坦赴行在所。内史柳昴私问曰。至尊贬膳日久。脉候如何。对曰。

  天子上应天心。或当非愚所及。若凡庶若此。万无一全。寻而帝崩。宣帝初在东宫。尝苦心痛。乃命僧坦治之。

  其疾即愈。及即位。恩礼弥隆。大象二年。除太医下大夫。帝寻有疾。僧坦宿直侍疾。帝谓隋公曰。今日性命。

  唯委此人。僧坦诊候。知帝危殆。乃对曰。臣荷恩即重。恩在效力。但恐庸短不逮。敢不尽心。帝颔之。及静帝嗣位。迁上开府仪同大将军。隋开皇初卒。僧坦撰集验方十二卷。行纪三卷。行于世。(太平御览)

  〔姚大夫单方〕艺文略一卷(本朝现下书目。有杂药方一卷。姚大夫撰。)佚〔亡名氏集验方〕隋志十二卷 佚〔名医集验方〕隋志六卷(旧唐志。作三卷。)佚〔谢氏(士泰)删繁方〕(唐志。作谢士太。)隋志十三卷 佚〔吴氏(阙名)山居方〕隋志三卷 佚〔亡名氏新撰药方〕隋志五卷(本朝现下书目 作一卷。)佚〔释氏(莫满)单复要验〕隋志二卷 佚〔释氏(道洪)方〕隋志一卷 佚〔亡名氏杂疗方〕隋志十三卷 佚〔杂药酒方〕隋志十五卷 佚〔赵婆疗漯方〕隋志一卷 佚〔亡名氏疗百病散〕隋志三卷 佚〔大略丸〕隋志五卷 佚〔灵寿杂方〕隋志二卷 佚〔宋氏(侠)经心录〕(宋志。作治风经录。不着撰人名氏。)隋志八卷(本朝现下书目。作六卷。旧唐书本传。作十卷。宋志。作五卷。)佚旧唐书本传白。宋侠者。□州清漳人。北齐东平王文学孝王之子也。亦以医术著名。官至朝散大夫。药藏监。

  撰经心录十卷。行于世。

  〔龙树菩萨药方〕隋志四卷 佚〔西域诸仙所说药方〕隋志二十三卷目一卷本二十五卷 佚〔香山仙人药方〕隋志十卷 佚〔西域波罗仙人方〕隋志四卷 佚〔西域名医所集要方〕隋志四卷 佚〔婆罗门诸仙药方〕隋志二十卷 佚〔婆罗门药方〕隋志五卷 佚〔耆婆所述仙人命论方〕隋志二卷目一卷本三卷 佚〔干陀利治鬼方〕隋志十卷 佚〔新录干陀利治鬼方〕隋志四卷本五卷阙 佚〔隋炀帝敕撰四海类聚单要方〕(隋志。无隋炀帝敕撰字。今据唐志录之。)隋志三百卷(唐志。作十六卷。)

  佚〔四海类聚方〕隋志二千六百卷 佚〔许氏(澄)备急单要方〕隋志三卷(本朝现下书目。作新录单要方五卷。魏孝澄撰。)佚隋书许智藏传曰。宗人许澄。亦以医术显。父 。仕梁。太常丞中军长史。随柳仲礼入长安。与姚僧坦齐名。

  拜上仪同三司。澄有学识。传父业。尤尽其妙。历尚药典御。谏议大夫。封贺川县伯。父子俱以艺术。名重于周隋二代。

  〔吴氏(景贤)诸病源候论〕(唐志无贤字)隋志五卷目一卷(唐志作五十卷)佚〔巢氏(元方)诸病源候论〕新唐志五十卷 存宋绶序曰。臣闻人之生也。陶六气之和。而过则为 。医之作也。求百病之本。而善则能全。若乃分三部九候之殊。别五声五色之变。揆盈虚于表里。审躁静于性韵。达其消息。谨其攻疗。兹所以辅含灵之命。裨有邦之治也。国家丕冒万宇。交修庶职。执技服于官守。宽疾存乎政典。皇上秉灵图而迪成宪。奉母仪而隆至化。明烛幽隐。惠绥动植。悯斯民之 苦。伫嘉医之极济。且念幅员之辽邈。闾巷之穷 。肄业之士。罕尽精良。传方之家。颇承疑舛。四种之书或阙。七年之习未周。以彼粗工。肆其亿度。大害生理。可不哀哉。是形惨怛。或怀重慎。以为昔之上手。效应参神。前五日而逆知。经三折而取信。得非究源之微妙。用意之详密乎。盖诊候之教。

  肇自轩祖。中古已降。论著弥繁。思索其精。博利于众。乃下明诏。畴咨旧闻。上稽圣经。旁摭奇道。发延阁之秘蕴。敕中尚而雠对。诸病源候论者。

  隋大业中大医巢元方等奉诏所作也。会粹群说。沉研精理。形脉之证。罔不该集。明居处爱欲风湿之所感。示针桥引汤熨之所宜。诚术艺之楷模。而诊察之津涉。监署课试。固常用此。乃命与难经素问。图镂方版。传布海内。洪惟祖宗之训。务惟存育之惠。补农经之阙漏。班禁方于遐迩。逮令搜采。益穷元本。方论之要殚矣。师药之功备矣。将使后学优而柔之。视色毫而靡愆。应心手而胥验。大哉。味百草而救枉者。古皇之盛德。忧一夫之失所者。二帝之用心。弭兹札瘥。跻之仁寿。上圣爱人之旨。不其笃欤。翰林医官副使赵拱等。参校既终。缮录以献。爰俾近着。为之题辞。顾惟空疏。莫探秘颐。徒以述善诱之深意。用劝方来。扬勤衄之至仁。式昭大庇云尔。谨序。

  赵希弁曰巢氏病源候论五十卷。上隋巢元方等撰。元方大业中被命。与诸医共论众病所起之源。皇朝昭陵时。

  诏校本刻牍颁行。宋绶为序。

  陈振孙曰。巢氏病源论五十卷。隋太医博士巢元方等撰。大业六年也。惟论病证。不载方药。今按千金方诸论。多本此书。业医者。可以参校。

  王应麟曰。天圣四年十月十二日乙酉。命集贤校理晁宗悫王举正。校定黄帝内经素问。难经。巢氏元方病源候论。五年四月乙未。令国子监摹印颁行。诏学士宋绶。撰病源序。

  吕复曰。病源论五十卷。乃隋大业中太医博士巢元方等奉敕撰集。原诸病候。而附以养生导引诸法。裒成一家之书。醇 相混。盖可见矣。宋之监暑。乃用为课试。元复循袭。列医门之七经。然附会杂揉。非复当时之旧。具眼者当自见之。吴景贤亦作病源一书。近代不传。

  郎瑛曰。巢氏病源一书。论证论理。可谓意到而辞畅者矣。予尝惜其常时元方不附方药。使再具之。体用俱全。是书真不可及也。(七修类稿)

  王 曰。巢元方着病源候论。王冰撰天元玉册。要皆有所祖述。然元方言风寒二气。而不着湿热之说。冰推五运六气之变。而患在滞而不通。此其失也。(青岩丛说)

  朱彝尊跋曰。上诸病源候论五十卷。隋太医博士巢元方奉敕。与诸医共论 疾所起之源。及九候之要。太业六年书成。进于朝。论凡一千七百二十篇。言之详矣。隋唐经籍志。不着于录。而宋志有之。盖太平兴国中。命王怀隐王 陈昭遇等。进圣惠方。每部取元方之论冠其首。神宗以之。课试医士。是编始大显于时。书录解题。

  谓千金方诸论。多本此书。考宋制医。以巢氏论。与千金翼。同目为小经。而千金方不与。然则今所传孙真人书。

  殆未足深信矣。(曝书亭集)

  四库全书提要曰。巢氏诸病源候论五十卷。隋大业中。太医博士巢元方等奉诏撰。考隋书经籍志。有诸病源候论五卷。目一卷。吴景贤撰。旧唐书经籍志。有诸病源候论五十卷。吴景撰。皆不言巢氏书。宋史艺文志。有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论五十卷。又无吴氏书。惟新唐书艺文志。二书并载。书名卷数并同。不应如是之相复。疑当时本属官书。元方与景一为监修。一为编撰。故或题景名。或题元方名。实止一书。新唐书。偶然重出。观晁公武读书志。称隋巢元方等撰。足证旧本所列。不止一名。然则隋志吴景作吴景贤。贤或监字之误。其作五卷。亦当脱一十字。如止五卷。

  不应目录有一卷矣。此本为明汪济川方矿所校。前有宋绶奉敕撰序。考玉海载天圣四年。十月十二日乙酉。命集贤校理晁宗悫王举正。校定黄帝内经素问。难经。巢氏病源候论。五年四月乙未。令国子监模印颁行。诏学士宋绶撰病源序。是其事也。书凡六十七门。一千七百二十论。陈振孙书录解题。称王焘外台秘要诸论。多本此书。

  今勘之信然。又第六卷。解散诸候。为服寒食散者而作。惟六朝人有此证。第二十六卷。猫鬼病候。见于北史及太平广记者。亦惟周齐时有之。皆非唐以后语。其为旧本无疑。其书但论病证。不载方药。盖犹素问难经之例。

  惟诸证之末。多附导引法。亦不言法出谁氏。考隋志。有导引图三卷。注曰。立一。坐一。卧一。或即以其说编入欤。读书志。称宋朝旧制。用此书课试医士。而太平兴国中。集圣惠方。每门之首。亦必冠以此书。盖其时去古未远。汉以来经方脉论。存者尚多。又裒集众长。共相讨论。故其言深密精邃。非后人之所能及。内经以下。

  自张机王叔和葛洪数家书外。此为最古。究其旨要。亦可云证治之津梁矣。王伟青岩丛说。尝议其唯知风寒二气。

  而不着湿热之说。以为疏漏。然病机万变。前人所未及言。经后人阐明者甚多。不可以一节病是书也。

  按友人山本恭庭(允)作诸病源候论疏证五十卷。解题一篇。详确可喜。盖其言曰。今本谬误。固已甚矣。

  且外台秘要引。有伤寒十日至十二日候。伤寒毒攻眼候。(今本有与此题目相同。其文即异)。重下候。圣惠方。

  引有食痫候。医心方引有小儿鬼舐头候。考之今本。并无所见。瘿瘤门有多忘候。嗜眠候。鼾眠候。体臭候。狐臭候。漏掖候。并与题目不相涉。知是他篇错文。则其所脱佚。亦不止五候也。三因方曰。巢氏病源。具列一千八百余件。

  盖为示病名也。是陈言所见。应天圣官刊。其所谓即本书原数。而今本唯有一千七百二十六论。其为残阙亦明矣。

  且张从正儒门事亲。引是书卷三十七带下候文曰。巢氏内篇四十四卷云云。此知原有内外之篇目。其卷第亦不同也。不知今本何以差错至此云。

  再按吴景贤名。见于隋书麦铁杖传。则提要有吴景监撰之说者。实系臆测。然以是书为巢吴同编。理似当然。

  姑据新唐志。并载二家之书。以俟后考。

  〔甄氏(立言)古今录验方〕(原作甄权。今据唐书立言传。及本朝现下书目。)旧唐志五十卷 佚

  卷四十二

  方论(二十)

  〔孙氏(思邈)千金方〕新唐志三十卷(本朝现下书目。作三十一卷。)存自序曰。夫清浊剖判,上下攸分。三才肇基。五行 落。万物淳朴。无得而称。燧人氏出。观斗极以定方名。

  始有火化。伏羲氏作。因之而画八卦。立庖厨。滋味既兴。 瘵萌起。大圣神农氏愍黎元之多疾。遂尝百药。以救疗之。犹未尽善。黄帝受命。创制九针。与方士岐伯雷公之伦。备论经脉。旁通问难。详究义理。以为经论。

  故后世可得根据而畅焉。春秋之际。良医和缓。六国之时。则有扁鹊。汉有仓公仲景。魏有华佗。并皆探赜索隐。

  穷幽洞微。用药不过二三。灸炷不逾七八。而疾无不愈者。晋宋以来。虽复名医间出。然治十不能愈五六。良由今人嗜欲泰甚。立心不常。淫放纵逸。有阙摄养所致耳。余缅寻圣人设教。欲使家家自学。人人自晓。君亲有疾。

  不能疗之者。非忠孝也。未俗小人。多行诡诈。旁倚圣教。而为欺 。遂令朝野士庶。咸耻医术之名。多教子弟。

  诵短文。构小册。以求出身之道。医治之术。阙而弗论。吁可怪也。嗟乎。深乖圣贤之本意。幼遭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所以青衿之岁。高尚兹典。白首之年。未尝释卷。至于切脉诊候。采药合和。服饵节度。将息避慎。一事长于己者。不远千里。伏膺取决。至于弱冠。颇觉有悟。是以亲邻中外。有疾厄者。多所济益。在身之患。断绝医门。故知方药本草。不可不学。吾见诸方。部帙浩博。忽遇仓卒。求检至难。比得方讫。疾已不救矣。呜呼。痛夭枉之幽厄。惜堕学之昏愚。乃博采群经。删裁繁重,务在简易。以为备急千金要方一部。凡三十卷。虽不能究尽病源。但使留意于斯者。

  思过半矣。以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故以为名也。未可传于士族。庶以贻厥私门。张仲景曰。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

  而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崇饰其末。而忽弃其本。欲华其表。而悴其内。皮之不存。

  毛将安傅。进不能爱人知物。退不能爱躬知己。卒遇邪风之气。婴非常之疾。患及祸至。而后震栗。身居厄地。

  蒙蒙昧昧。戆若游魂。降志屈节。钦望巫祝。告穷归天。束手受败。 百年之寿命。将至贵之重器。委付庸医。

  恣其所措。咄嗟喑呜。厥身已毙。神明消灭。变为异物。幽潜重泉。徒为涕泣。痛夫。举世昏迷。莫能觉悟。自育若是。何荣势之云哉。则此之谓也。

  旧唐书本传曰。孙思邈。京兆华原人也。七岁就学。日讲千余言。弱冠善谈庄老及百家之说。兼好释典。洛州总管独孤信见而叹曰。此圣童也。但恨其器大适小。难为用也。周宣帝时。思邈以王室多故。乃隐居太白山。

  隋文帝辅政。征为国子博士。称疾不起。尝谓所亲曰。过五十年。当有圣人出。吾力助之以济人。及太宗即位。

  召诣京师。嗟其容色甚少。谓曰。故知有道者。诚可尊重。羡门广成。岂虚言哉。将授以爵位。固辞不受。显庆四年。高宗召见。拜谏议大夫。又固辞不受。上元元年。辞疾请归。特赐良马。及鄱阳公主邑司。以居焉。当时知名之士。宋令文孟诜卢照邻等。执师资之礼。以事焉。思邈尝从事九成宫。照邻留在其宅。时庭前有病梨赋。照邻为赋。其序曰。癸酉之岁。余卧疾长安光德坊之官舍。父老云。是鄱阳公主邑司。昔公主未嫁而卒。故其邑废。时有孙思邈处士居之。

  邈道合古今。学殚数术。高谈正一。则古之蒙庄子。深入不二。则今之维摩诘耳。其推步甲乙。度量乾坤。则洛下闳安期先生之俦也。照邻有恶疾。医所不能愈。乃问思邈。名医愈疾。其道何如。思邈曰。吾闻善言天者。必质之于人。善言人者。亦本之于天。天有四时五行。寒暑迭代。其转运也。和而为雨。怒而为风。凝而为霜雪。

  张而为虹 。此天地之常数也。人有四肢五脏。一觉一寝。呼吸吐纳。精气往来。流而为荣卫。彰而为气色。发而为音声。此人之常数也。阳用其形。阴用其情。天人之所同也。及其失也。蒸则生热。否则生寒。结而为瘤赘。

  陷而为痈疽。奔而为喘乏。竭而为 枯。诊发乎面。变动乎形。推是以及天地亦知之。故五纬盈缩。星辰错行。

  日月薄蚀。孛彗飞流。此天地之危诊也。寒暑不时。天地之蒸否也。石立土踊。天地之瘤赘也。山崩土陷。天地之痈疽也。奔风豪雨。天地之喘乏也。川渎竭固。天地之 枯也。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圣人和之以至德。辅之以人事。故形体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又曰。胆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圆。而行欲方。诗曰。

  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谓小心也。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谓大胆也。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行之方也。见机而作。

  不俟终日。智之圆也。思邈自云。开皇辛酉岁生。至今年九十三矣。询之乡里。咸云数百岁人。话周齐间事。历历如眼见。以此参之。不啻百岁人矣。然犹视听不衰。神采甚茂。

  可谓古之聪明博达不死者也。初魏征等受诏。修齐梁陈周隋五代史。恐有遗漏。屡访之。思邈口以传授。有如目观。东台侍郎孙处约。将其五子 儆俊佑 。以谒思邈。思邈曰。俊当先贵。佑当晚达。 最名重。祸在执兵。

  后皆如其言。太子詹事卢齐卿童幼时。请问人偷之事。思邈曰。汝后五十年。位登方伯。吾孙当为属使。可自保也。后齐卿为徐州刺史。思邈孙溥。果为徐州萧县丞。思邈初谓齐卿之时。溥犹未生。而预知其事。凡诸异迹。

  多此类也。永淳元年卒。遗令薄葬。不藏冥器。祭祀无牲牢。经月余颜貌不改。举尸就木。犹若空衣。时人异之。

  自注老子。庄子。撰千金方三十卷。行于代。又撰福禄论三卷。摄生真录。及枕中素书。合三教论。各一卷。子行。天授中。为凤阁侍郎。

  段成式曰。孙思邈尝隐终南山。与宣律和尚相接。每往来互参宗旨。时大旱。西域僧请于昆明池。结坛祈雨。

  诏有司备香灯凡七日。缩水数尺。忽有老人夜诣宣律和尚求救曰。弟子昆明池龙也。无雨久。非由弟子。胡僧利弟子脑。将为药,欺天子言祈雨。命在旦夕。乞和尚法力加护。宣公辞曰。贫道持律而已。可求孙先生。老人因至思邈石室求救。孙谓曰。我知昆相龙宫。有仙方三千首。尔传与予。将救汝。老人曰。此方上帝不许妄传。今急矣。固无所吝。有顷。捧方而至。孙曰。尔特还。无虑胡僧也。自是池水忽涨。数日溢岸。胡僧羞恚而死。孙复着千金方三十卷。每卷入一方。人不得晓。(酉阳杂俎)

  林亿等序曰。昔神农遍尝百药。以辨五苦六辛之味。逮伊芳尹而汤液之剂备。黄帝欲创九针。以治三阴三阳之疾。得岐伯而砭艾之法精。大圣人有意于拯民之瘼。必持贤明博通之臣。或为之先。或为之后。然后圣人之所为。得行于永久也。医家之务。经是二圣二贤。而能事毕矣。

  后之留意于方术者。苟知药而不知灸。未足以尽治疗之体。知灸而不知针。未足以极表里之变。如能兼是圣贤之蕴者。其名医之良乎。有唐真人孙思邈者。乃其人也。以上智之材。抱康时之志。当太宗治平之际。思所以佐乃后庇民之事。以谓上医之道。真圣人之政。而王官之一守也。而乃祖述农黄之旨。发明岐挚之学。经掇扁鹊之难。

  方采仓公之禁。仲景黄素。元化绿帙。葛仙翁之必效。胡居士之经验。张苗之药对。叔和之脉法。皇甫谧之三部。

  陶隐居之百一。自余郭玉范汪僧坦阮炳。上极文本之初。下讫有隋之世。或经或方。无不采摭。集诸家之所秘要。

  去众说之所未至。成书一部。总三十卷。目录一通。脏腑之论。针艾之法。脉证之辨。食治之宜。始妇人而次婴孺。先香港脚而后中风。伤寒痈疽。消渴水肿。七窍之 。五石之毒。备急之方。养性之术。总篇二百三十二门。

  合方论五千三百首。莫不十全可验。四种兼包。浓德过于千金。遗法传于百代。使二圣二资之美。不坠于地。而世之人。得以阶近而至远。上识于三皇之奥者。真人善述之功也。然以俗尚险怪。我道纯正。不可述刳腹易心之异。世务径省。我书浩博。不可道听涂说而知。是以学寡其人。寝以纷靡。贤不继世。简编断缺。不知者。以异端见黜。好之者。以阙疑辍功。恭惟我朝以好生为德。以广爱为仁。乃诏儒臣。正是坠学。臣等术谢多通。职专典校。于是请内府之秘书。探道藏之别录。公私众本,搜访几遍。得以正其纰缪。补其遗佚。文之重复者削之。事有不伦者缉之。编次类聚。期月功至。纲领虽有所立。文义犹或疑阻。是用端本以正末。如素问九墟。灵枢甲乙。太素巢源诸家本草。前古脉书。金匮玉函。肘后备急。谢士秦删繁方。刘涓子鬼遗论之类。事关所出。无不研核。尚有所阙。而又溯流以讨源。如五鉴经。千金翼。崔氏纂要。延年秘录。

  正元广利。外台秘要。兵部手集。梦得传信之类。凡所派别。无不考理。互相质正。反复稽参。然后遗文疑义。

  焕然悉明。书虽是旧。用之惟新。可以济函灵。俾明圣好生之治。可以传不朽。副主上广爱之心。非徒为太平之文致。实可佐皇极之锡福。校雠既成。缮写伊芳始。恭以上进。庶备亲览。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都官员外郎臣孙奇。尚书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臣林亿。尚书工部侍郎兼侍讲臣钱象先谨上。

  叶少蕴曰。孙真人为千金方两部。说者谓凡修道养生者。必以阴功协济。而后可得成仙。思邈为千金前方。

  时已百余岁。因以妙尽古今方书之要。独伤寒未之尽。似未尽通仲景之言。故不敢深论。后三十年。作千金翼。

  论伤寒者居半。盖始得之。其用志精审不苟如此。今通天下言医者。皆以二书为司命也。思邈之为神仙。固无可疑。然唐人犹记中间有用虻虫水蛭之类。诸生物命。不得升举。天之恶杀物者如是。则欲活人者。岂不知之。(避暑录话)

  赵希弁曰。千金方三十卷。上唐孙思邈撰。思邈博通经传。洞明医术。着用药之方。诊脉之诀。针灸之穴。

  禁架之法。以至导引养生之要。无不周悉。后世或能窥其一二。未有不为名医者。然议者颇恨其独不知伤寒之数云。

  陈振孙曰。千金方三十卷。唐处士孙思邈撰。自为之序。名曰千金备急要方。以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其前类例数十条。林亿等新纂。

  乔世宁序曰。千金方。世罕刻本。华州旧有石刻千金宝要。所选择仅十之一。今蜀广中板行者。是也。后得建宁本颇全。乃又脱误不可读。间尝欲览古遂生之说。究极悠邈。顾安得尽据也。其书为唐孙真人思邈所着。盖删辑上古以来医书。定为此编也。史称公道洽古今。学殚术数。今考其书信然。自华佗以后一人而已。世以其遗书神验。遂传为龙宫所授。以余所见。新唐书。与真人自序。皆不道龙宫事。其说在道经续仙传中。是道家剽奇侈称。希异为胜耳,世俗传讹既久。而学士大夫。亦往往称焉。何也。世又有别刻海上救急二方。皆赝本根据托。

  尤大谬误人者。余览之。益怅然慨焉。故为校定千金方正本。余父封君。命余弟世定。自刻于家。将以示世之好孙公者。建宁本类三十卷。今根据道经定次。为九十三卷云。余又得孙公四言诗一首。其畅发玄旨。备矣。顾其诗不盛传。而近世独称叹世吟。此鄙诞无足采者。决非孙公语。世何以称焉。世又传孙公尝骑虎山行。益甚要眇无征者。或云。龙虎坎离。道家炼气之说。而传者误耶。余览载籍。孙公盖深隐独行之士。与玄晏所述高士类也。

  其云胆欲大。心欲小。智欲圆。行欲方。古今以为名言,但其论摄养事。多似老子。乃旧唐书。遂列之方技。其后道经类说。前定录。酉阳杂俎。湘山野录诸书。益多附载诸怪异事。诬矣。诬矣。余尝欲列孙公事迹。稍为论次其事。俾览者信焉。会自刻千金方成。因辨证其略如此。以俟洽闻者订议焉。孙公华原人。今为余耀州地。城东三里。为五台山。其上盖有真人洞云。真人所着。又有马阴内传一卷。炼云母诀二卷。摄养录二卷。气诀一卷。烧炼秘诀一卷。龙虎通玄诀一卷。龙虎乱日篇一卷。福寿论一卷。

  枕中素书一卷。会三教论一卷。龙虎论一卷。龟经一卷。算经一卷。五兆经诀一卷。福录论三卷。将续求刻之。

  嘉靖二十二年。夏四月十三日。承德郎南京户部贵州司署郎中。耀州乔世宁序。

  钱曾曰。千金方三十卷。孙思邈雍州之华原人。救昆明池龙。得仙方三十首。散入此书中。逐卷一方。后人无从辨之。新刻本。搀改伪谬。不可是正。此犹是原书也。(读书敏求记)

  张璐曰。自云生于开皇。乃托辞也。如果生于隋。何周宣帝时。便以王室多故。隐居太白山耶。(千金方衍义)

  徐大椿曰。仲景之学。至唐而一变。仲景之治病。其论脏腑经络。病情传变。悉本内经。而其所用之方。皆古圣相传之经方。并非私心自造。间有加减。必有所本。其分两轻重。皆有法度。其药悉本于神农本草。无一味游移假借之处。非此方不能治此病。非此药不能成此方。精微深妙。不可思议。药味不过五六品。而功用无不周。

  此乃天地之化机。圣人之妙用。与天地全不朽者也。千金方则不然。其所论病。未尝不根据内经。而不无杂以后世臆度之说。其所用方。亦采择古方。不无兼取后世偏杂之法。其所用药。未必全本于神农。兼取杂方单方。及通治之品。故有一病而立数方。亦有一方而治数病。其药品有多至数十味者。其中对证者固多。不对证者亦不少。

  故治病亦有效有不效。大抵所重。专在于药。而古圣制方之法不传矣。此医道之一大变也。然其用意之奇。用药之功。亦自成一家。有不可磨灭之处。(医学源流论)

  王鸣盛曰。旧唐书方伎孙思邈传。上衣冠文物云周宣帝时。隐太白山。隋文帝辅政。征为博士。此何以自云开皇辛酉岁生。开皇辛酉。隋文帝在位之二十一年。是年改元仁寿。至照邻作序之年癸酉。是唐高宗在位之二十四年。

  威亨四年。当云年七十三。思邈盖不欲以长生不死。惊骇世人。故自隐其年。而诡词云开皇辛酉生。故云。以此参之。不啻百岁人矣。非自相矛盾也。但七十三。而云九十三者。此传刻之误也。原本亦误。旧书于传末直云永淳元年卒。更不言年若干。盖的年实无可考。而以上文历叙者参详之。则自是百余岁人。不言可知矣。新书则改云永淳初卒。而又添一句云。年百余岁。永淳之号。本只二年。初与元年。有何分别。何必作。而所添之句。则反成赘疣。凡宋祁之务欲自炫其长。而实则无加于旧者。多如此。(十七史商榷)

  四库全书提要曰。千金要方九十三卷。唐孙思邈撰。思邈华原人。唐书隐逸传。称其少时周洛州刺史独孤信称为圣童。及长隐居太白山。隋文帝辅政。以国子博士征不起。则思邈生于周朝。入隋已长。然卢照邻病梨赋序。

  称癸酉岁。于长安见思邈。自云开皇辛酉岁生。今年九十二。则思邈生于隋朝。照邻乃思邈之弟子。记其师言必不妄。惟以隋书考之。开皇纪号。凡二十年。止于庚申。次年辛酉。已改元仁寿。与史殊不相符。又由唐高宗咸亨四年癸酉。上推九十二年。为开皇二年壬寅。实非辛酉。干支亦不相应。然自癸酉。上推九十三年。正得开皇元年辛丑。盖照邻集。传写讹异。以辛丑为辛酉。以九十三为九十二也。史又称思邈卒于永淳元年。年百余岁。

  自是年上推至开皇辛丑。正一百二年。数亦相合。则生于后周。隐居不仕之说。为史误审矣。

  思邈尝谓,人命至重。贵于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故所着方书。以千金名。凡延医之诀。针灸之法。以至导引养生之术。无不周悉。犹虑有阙遗。更撰翼方辅之。考晁陈诸家着录。载千金方。千金翼方。各三十卷。钱曾读书敏求记所载。卷数亦同。又谓宋仁宗命高保衡林亿等。校正刊行。后列禁经二卷。合二书计之。止六十二卷。此本增多三十一卷。疑后人并为一书。而离析其卷帙。叶梦得避暑录话。称思邈作千金前方。时已百余岁。

  妙尽古今方书之要。独伤寒未之尽。以未尽通仲景之言。故不敢深论。后三十年。(案百余岁。及三十年之说。

  皆因仍旧误。今姑仍原文录之。)作千金翼。论伤寒者居半。盖始得之。其用精审不苟如此云云。则二书本相因而作。亦相济为用。台之亦未害宏旨也。太平广记。载思邈曾救昆明池龙。得龙宫三十首。散入千金方各卷之中。盖小说家附会之谈。固无足深辨焉。

  按是书原三十卷。其析为九十三卷者。道藏中所辑。耀州乔世定录出刊之,详见于兄世宁序中。提要不识其说。妄为傅会之谈。可谓疏矣。僧法藏华岩传记。作六十卷。是并前后二方。而言之也。

  〔千金翼方〕新唐志三十卷 存自序曰。原夫神医秘术。至赜参于道枢。宝饵凝灵。宏功浃于真畛。知关 玄牡。驻历之功已深。辔策天机。全生之德为大。稽炎农于纪 。资太一而反营魂。镜轩后于遗编。事岐伯而宣药力。故能尝味之绩。郁腾天壤。诊体之教。播在神寰。医道由是滥觞。时义肇基于此。亦有志其大者。高密问紫文之术。先其远者。伯阳流玉册之经。拟斯寿于乾坤。岂伊芳难老。俦厥龄于龟鹤。讵可蠲 。兹乃大道之真以持身。抑斯之谓也。若其业济含灵。命悬兹乎。则有越人彻视于腑脏。秦和洞达于膏肓。仲景候色而验眉。元化刳肠而湔胃。斯皆方轨叠迹。思韫入神之妙。极变探幽。

  精超绝代之巧。晋宋方伎。既其无继。齐梁医术。曾何足云。若夫医道之为言。实惟意也。固以神存心手之际。

  意析毫芒之里。当其情之所得。口不能言。数之所在。言不能逾。然则三部九候。乃经络之枢机。气少神余。亦针刺之钧轴。况乎良医则贵察声色。神工则深究萌芽。心考锱铢。安假悬衡之验。敏同机骇。曾无挂发之淹。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是故先王镂之于玉板。往圣藏之以金匮。岂不以营垒至道。括囊其赜者欤。余幼智蔑闻。老成无已。才非公干。夙婴流疾。德异士安。早缠 瘵。所以志学之岁。驰百金而徇经方。耄及之年。竟三余而勤药饵。酌华公之绿帙。异术同窥。采葛生之玉函。奇方毕综。每以生者两仪之大德。人者五行之秀气。

  气化则人育。伊芳人禀气而存。德合则生成。是生曰德而立。既知生不再于我。人处物为灵。可幸蕴灵心阙。颐我性源者。由检押神秘。幽求今古。撰方一部。号曰千金。可以济物摄生。可以穷微尽性。犹恐岱山临月。必昧秋毫之端。雷霆在耳。或遗玉石之响。所以更撰方翼三十卷。共成一家之学。譬 之相济。运转无涯。等羽翼之交飞。抟摇不测。矧夫易道深矣。孔宣系十翼之辞。玄文奥矣。陆绩增玄翼之说。或沿斯义。述此方名矣。贻厥子孙。永为家训。虽未能譬言中庶。比润上池。亦足以慕远测深。稽门叩键者哉。傥经目于君子。庶知余之所志焉。

  林亿等序曰。臣闻方伎之学。其来远矣。上古神农播谷尝药。以养其生。黄帝岐伯君臣问对。垂于不刊。为万世法。中古有长桑扁鹊。汉有阳庆仓公张机华佗。晋宋如王叔和葛稚川皇甫谧范汪胡洽深师陶景之流。凡数十家。皆祖述农黄。着为经方。迨及唐世孙思邈出。诚一代之良医也。其行事见诸史传,撰千金方三十卷。辨论精博。囊括众家。高出于前辈。犹虑或有所遗。又撰千金翼方以辅之。一家之书。可谓大备矣。其书之得于今。讹舛尤甚。虽洪儒硕学。不能辨之。仁宗皇帝诏儒臣。校正医书。

  臣等今校定千金翼方。谓乎物之繁。必先得其要。故首之以药录纂要。凡治病者。宜别药之性味。故次之以本草。

  人之生育。由母无疾。故次之以妇人。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故次之以伤寒。然后养其少小。故次之以小儿。

  人身既立。必知所以自养。故次之以养性。养性者。莫善于养气。故次之以辟谷。气之盈乃可安闲。故次之以退居。退居者。当事补养。故次之以补益。若补益失宜。则风 乃作。故次之以中风。风者。百病之长也。邪气缘而毕至。故次之以杂病。又次之以万病。愈诸疾者。必资乎大药。故次之以飞炼。乳石性坚。久服生热。故次之以疮痈。众多之疾。源于脉证。故次之以色脉。色脉既明。乃通 穴。故次之以针灸。而禁经终焉。总三十卷。

  目录一卷。臣以为晋有人。欲刊正周易。及诸药方。与祖讷论。祖云。辨释经典。纵有异同。不足以伤风教。至于汤药。小小不达。则后人受弊不少。是医方不可以轻议也。臣等不敢肆臆见。妄加涂窜。取自神农以来书。行于世者而质之。有所未至。以俟来者。书成缮写。将预圣览。恭惟皇帝陛下。天纵深仁。孝述前烈。刊行方论。

  拯治生类。俾天下家藏其书。人知其学。皆得为忠孝。亦皇风之高致焉。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都官员外郎臣孙奇。太常少卿充秘阁校理臣林忆等谨上。

  又后序曰。夫疾病之至急者有三。一曰伤寒。二曰中风。三曰疮痈。是三种者。疗之不早。或治不对病。皆死不旋踵。孙氏撰千金方。其中风疮瘫。可谓精至。而伤寒一门。皆以汤散膏丸。类聚成篇。疑未得其详矣。又着千金翼三十卷。辨论方法。见于千金者十五六。惟伤寒谓太医汤药虽行。百无一效。乃专取仲景之论。以太阳方证。比类相附。三阴三阳宜忌。霍乱发汗吐下后。阴易劳复病。为十六篇。分上下两卷。亦一时之新意。此于千金为辅翼之深者也。从而着之。论曰。伤寒热病。自古有之。名贤浚哲。多所防御。至于仲景。特有神功。寻思旨趣。莫测其致。有以见孙氏尊而神之之心也。是二书者。表里相明。至纤至悉。无不该备。世又传千金髓者。

  观其文意。殊非孙氏所作。乃好事者为之耳。王道集外台秘要方。各载所出。亦未之见。似出于唐之末代。博雅者。勿谓其一家书也。至于合药生熟之宜。炮炙之制。分两升斗之齐。并载千金凡例中。此不着云尔。

  赵希弁曰。千金翼方三十卷。上唐孙思邈撰。思邈着千金方。复掇集遗轶。以羽翼其书。成一家之学。林亿等谓。首之以药录。次之以妇人。伤寒。小儿。养性。辟谷。退居。补益。杂病。疮痈。色脉。针灸。而禁经终焉者。皆有指意云。

  陈振孙曰。千金翼方三十卷。孙思邈撰。千金方既成。恐其或遗也。又为此以翼之。亦自为序。其末兼至禁术。用之亦多验。(书录解题)

  王肯堂序曰。医书不经秦火。而上古禁方。流传于世者。无一焉。今独张仲景方最古。其次莫如孙真人千金方。

  如是止矣,真人以应化圣贤。现神仙身。行良医事。其所着书。抉玄扃颀秘笈。宜不涉世情一字。顾房中补益篇。

  稍类泥水。而妇人左肾膀胱两部中。杂出淫 不典之方。于养生济物无当也。疑为后人附益。非真人手泽。后获千金翼方于故友徐士彰谏议家。则前所疑者悉无有。而释氏玄门千金不传之秘。前书所不及者。往往而见。于是益知此为真人晚年定本。其视前书。一出一入。何止只字千金而已。按仙传拾遗。及宣室志。记真人以永淳初元尸解。开元中。复有人见隐于终南山。与宣律师往还。因拯昆明池龙胡僧之难。得龙宫方三十首。且感神人之诫。

  去千金方药之害物命者。以草木代之。作千金翼三十篇。每篇有龙宫仙方一首。今按服水法中有云。武德中。龙此卷授余。则得龙宫方。非尸解后明甚,然亦可以证龙宫方之实有。而非好事者寓言也。方中时有用物命者。

  岂亦后人附益耶。抑传者妄也。千金方收入道藏。今关中江右。皆有刻。乃至宋元刻本。藏书家多有之。而独翼方不传。道藏亦不载,世多有不闻其名者。岂世人业重。仙真秘之。神物呵禁。不容妄窥耶。三从子廷鉴以母病。

  欲刻医书。冀获冥 。请于余。余以此书授之。而表弟孙仲来助余。校订尤力。苦无它本雠校。其乌焉帝虎之讹。灼然无疑者。然后改正。不然。宁仍其旧。以俟他日得宋刻善本而更之。故讹不可读者。时有同好。幸无讶焉。得者当起殷重心。生难遭想。心真人之心。行真人之行。而后可以用真人之方。其为真人不难矣。此则余与廷鉴刻是书意也。万历乙巳十月八日。余以谢诸公之枉予先慈者。舟抵武林德胜坝。大雨不可登岸。篷窗 暗无聊。而廷鉴遣使。来告书成。且惩序。因书以归之。念西居士王肯堂宇泰。

  按王宇泰刊本。较之家藏元板。不唯误文居多。甚至脱数十页。元板目录末。有大德乙未良月梅溪书院刻梓木记。先考得之于城东医生白氏。其文本端雅。卷帙完好。惜使王氏校刊之日。不视是善本。

  〔千金髓方〕新唐志二十卷 佚按本事方。有云千金髓。有肾气攻背项强一证。则其书南宋时犹存矣。

  又按朝鲜国医方类聚引。有千金月令一书。医官小岛学古(尚质)就以采辑。得说一十九首。方三百二十一首。检其文义。与千金方。实出一手。决非赝鼎矣。考新唐志农家类云。孙氏千金月令三卷。孙思邈。(宋志。

  作齐人月令。)殆此书也。而陶九成说郛卷第六十九。载有其书。仅举节物十二条。盖是以时令为主。因以及医方者。故附于此。

  〔郭氏(思)千金宝要〕八卷 存自序曰。孙真人千金方。一部三十卷。三百一十八门。门中各有论。论下各有方。论以论说人所以得病之由。君子小人。皆宜熟知。方以治人之已病。而人有未尝得见此集者。并药有物多而难合者。贫下细民。因此不获治疗。枉坏躯命者。可胜言哉。况一州一县。几家能有千金方。而有者亦难于日日示人。因此孙君之仁术仁心。

  格而不行处有之。郁而不广处有之。孙君此书。上本黄帝岐伯。次祖扁鹊华佗张仲景陈延之卫汜王叔和短剧肘后。

  龙宫海上。而下及当时之名公方论药术。并自撰经试者。世皆知此书为医经之宝。余亦概尝阅诸家方书内。唯千金一集。号为完书。有源有证。有说有方。有古有今。有取有舍。关百圣而不惭。贯万精而不忒。以儒书拟之。

  其医师之集大成者欤。唐之卢照邻谓。思邈高谈正一。则古之蒙庄。深入不二。则今之摩诘。斯言得其深致矣。

  思久欲阐扬此书。以广之海内。而在公牵迫。终不克遂。今休闲矣。遂取千金方中诸论。遂件条而出之以告人。使人知防之于未然之前。又将千金方中诸单方。逐件列而出之以示人。使人知治之于已病之后。其思家与知识家,经用神验者。亦附之其中。各别称说。

  买巨石刊之。以广其传。以救急者为先。以稍可待者为次。以寻常大病为三。以寻常次病为四。孙君之书。以妇人小儿为首。以男子妇人杂病为后。思今皆根据之。而特取诸病目前交急者为首。此思急于救人。推行孙君之妙法本意也。谨敢以千金宝要命篇。誓施万本。长者仁人。当共斯善,宣和六年四月初一日。徽猷阁直学士。通奉大夫致仕。河阳郭思谨序。

  秦王守中序曰。千金宝要者。宋徽猷阁直学士郭思按唐孙真人先生所集千金方中纂要者也。宣和六年。思曾刻石于华州公署。我明正统八年。华州知州刘整重刻。景泰六年。和州杨胜贤以石刻冬月不使摹印。易刊木板。

  往年春予得之。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医不烦而取效速。信有切于人之实用。乃珍如拱璧。不容自秘。已命寿之梓矣。窃惟宝要。纂自真人千金方中。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顾独不立石于真人洞前。非所以广其传也。因刻于洞前云。隆庆六年。岁在壬申。春三月上吉。秦王守中识。

  李海立题词曰。此书初得华州石刻。舛讹最多。继得华州木刻。及蜀中及郭武定木刻。其讹犹华之石刻也。

  其门类错乱者。兹皆类明。拾遗一段。兹皆附之各类。小儿两类。并而为一。为其便于检阅也。其间有字句之谬。

  可以意会者。乃敢更之。中有文本高古。不能读者。不敢辄易。乃仍旧焉。自千金论起。至若有所举重段止。以欲人知所避忌也。自五劳七伤。有小腹痛起。至妇人新产上厕段止。既无治法。又无令人避忌之意。自五劳段。数至第二十二段。中有凡是病者皆须服之之句。后淋闭论末。又云悉服之立验。或亦万病玉壶。各有所主也。因并及之。

  钱曾曰。郭思千金宝要八卷。宣和六年。河阳郭思取千金方中诸论。逐件条而出之。使人知治于已病之后。

  并附经用神验者。各别称说。推行孙真人妙法之本意。仍以千金宝要名篇。买巨石镌之。立于华州公廨。吾家墨刻旧本。字画完整。古香袭人。暇日当取以校对。始知是本之佳否也。

  孙星衍序曰。千金宝要十七卷。附论及千金须知。为十八卷。宋宣和时。郭学士思从孙征君思邈所撰千金方撰要。刻石华州公署。自明正统景泰间。俱有木石刻本。至隆庆六年。秦王守中复刊石耀州真人洞。四库书未及收录。余游关中。得其拓本藏笈中。按家征君生于后周。卒于唐永淳之代。叶梦得避暑录话。称其作千金前方时。

  已百余岁。后三十年。作千金翼。段成式酉阳杂俎。则谓昆明池龙宫。有仙方三千首。征君因救龙得之。因上帝不许妄传。复着千全方三十卷。每卷入一方。千金方。本与千金翼方为二书。是以旧唐书本传。止载千金方三十卷。晁公武陈振孙书目。则云各三十卷。今俗本千金翼方九十三卷。不知何人更其次第。千金前方。竟不可别。

  此宣和时择要本。当从前方录出者。龙宫仙方在其内。真世间秘异之书。不可不广其传。以公同志。书中谓今俗称豆疮。为小儿丹毒。又有反花疮。元人奇效良方。始谓之痘疹。可证俗人谓此疾出于近代者非也。缢死人可救。

  落水人经一宿犹可活。仓卒间不知其方。书备其术。尤为济人之仁术。世之从政者。不师盖公狱市勿扰之言,惟株累锻炼之是务。置一切积贮水利农田学校利益于人之事于不问。以致伤元气。感召灾殃。诚不如寻览方书。胸中常有活人之念。为善最乐。在此不在彼矣。

  按孙季逑所刻。并附论及千金须知。俱为八卷。与读书敏求记所载符。其分门凡十七篇。季逑序曰。是书十七卷。合论及须知为十八卷。恐是失检。序又曰。俗本千金翼方九十三卷。不知何人更其次第。千金前方。竟不可别。考是以乔世定所刻前方。为翼方者。何错误至此乎。

  〔张氏(学懋)千金宝要补〕三卷 存自序曰。此宋徽猷阁直学士郭思按唐孙真人千金方。而纂其简易者也。宣和六年。思刻石于华州。我明正统八年。知州刘整重刻。景泰六年。知州杨胜贤以石刻艰于摹印。易刻木板。而传稍广焉。但字多讹舛。隆庆六年。

  秦王复勒石于耀州。真人洞前。为文学谢沾书。稍正其讹。而门类错乱。有以滞下方。混于小儿丹毒方中者。余恐其误人。乃求全本千金要方。并王宇泰太史新刻千金翼方。分门考订。又按仙传所载真人着千金三十篇。每篇有龙宫仙方一首。政恐郭氏尚在挂漏。间以己意。择而补之。其上各加一补字者。不敢失郭氏原本也。嗟嗟。真人神化济世。全在千金一书。今海内仅见关中江右刊行二板。而时医亦鲜能习之。盖非苦其方之珍繁。则惮于药之炮炼。虽神奇应验。理在目前。其如不明不行何哉。郭氏所纂。不过采其仓卒救急。药简而易辨者。以便民耳。

  若其全本。首妇人。次婴孺。次男子老人。次针灸导引。养性摄生。以至服食所载。飞炼钟乳云母五色石英等法。

  采制松脂茯苓黄精枸杞等方。种种具备。诚遵而行之。小可疗疾。大则延年。耳食者乃反以为忌吓。以为不可试也。噫。此何异认上味醍醐。为毒药也哉。余欲访宋元道藏。订证全方。觅一有力者刊行。以广真人弘济之意。徒有其志而未逮也。倘邀真人冥 。假以余年。庶得竟未竟之愿耶。金陵医士程初阳文格徐吕梁经洪皆笃信真人。藏有千金方。而善用之者。若栾恒所文愿范华宇应春。同力校正。得并书。泰昌庚申岁重九日。蜀梓州张学懋志。

  〔张氏(璐)千金方衍义〕三十卷 存自序曰。易云。眇能视。跛能履。明乎非所能。而自以为能。不自知其才德之兼绌也。余自惭固陋。乏经国济世之略。生遭世变。琐尾流离。迨永清大定。而后章句荒落。株守蓬庐。惟有轩岐性命之学。日寻绎焉而不倦。

  时吾里有李瑾怀兹者。与余为胶漆契。博闻强记。潜心医学。君子人也。所可议者。务博而不知所宗。浅涉而未探奥。尝与之究玉函金匮。及千金方一书。非不有识堪资。而求所谓恢心贵富。尚有憾焉。深叹述古之难。如昌黎所云。补苴罅漏。张皇幽眇。洵非末学所可几也。夫长沙为医门之圣。其立法诚为百世之师。继长沙而起者。

  惟孙真人千金方。可与仲景诸书。颉颃上下也。伏读三十卷中。法良意美。圣谟洋洋。其辨治之条分缕析。制方之反激逆从。非神而明之。其孰能与于斯乎。余自束发授书以来。即留心是道。曩所辑缵绪二论。及医通一十六卷。付梓行世。深叹学识迂疏。仅可为后学自迩自卑之一助,迄今桑榆在望。尚欲作蜣螂不朽。亦自愚矣。而此书不为之阐发。将天下后世。竟不知有是书。深可惧也。因不揣愚昧。汇取旧刻善本。参互考订。遂一发明。其反用激用之法。贯串而昭揭之。其于针灸一门。阙以俟专家补之。俾学人开卷了然,胸无窒碍。照宋刻本。仍隶三十卷。仿赵以德敷衍金匮之义。又殊愧敷衍成文。爰名曰千金方衍义。后之君子。有以讨论修饰。授之剞劂。亦斯书之幸甚。余不学无术。老无思索。意之所致。信笔成书。殆所谓眇之能视。不足以有明。跛之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康熙岁次戊寅。十一月既望。八十二老人石顽张璐路玉序。

  〔孙氏(思邈)医家要妙〕崇文总目五卷 佚

  卷四十三

  方论(二十一)

  〔苏氏(游)玄感传尸方〕(宋志。作苏 玄感论。注曰。 。一作游。按据外台秘要方。作苏 误。)旧唐志一卷 佚〔许氏(孝崇)箧中方〕(宋志。作一卷。) 新唐志三卷 佚按新唐志。作许孝宗。误。今改正。盖孝宗显庆四年。与李绩等。同修本草图经者。仕至尚药奉御。

  〔亡名氏延年秘录〕旧唐志十二卷(崇文总目。作十卷。) 佚〔崔氏(知悌)纂要方〕(新唐志。作崔行功。)旧唐志十卷 佚按是书。旧新唐志所记崔氏名不同。今据外台秘要方所引考之。若灸骨蒸法图。注曰。崔氏别录骨蒸灸方图。并序。中书侍郎崔知悌撰。出第七卷中云。似是出于知悌者。然苏沈内翰良方。载崔氏增损理中丸。称西晋崔行功方。则未知孰是也。再考外台。又载崔氏疗鬼气。辟邪恶。阿魏药安息香方。后有余时任度支郎中语。又小续命汤方下曰。余昔至户部员外郎。患风疹。又云。余曾任殿中少监。以状设向说名医。征之旧新唐书。崔知悌及行功传,无是官衔。特大中十二年唐技所进郎官石柱题名。户部员外郎。有崔知悌名。则知其出于知悌者。

  仍据旧志。定为知悌书矣。良方称行功为西晋人。此以其方后。有予以告领军韩康伯右卫毛仲祖光禄王道预台郎顾君苗著作殷仲堪之语也。然崔氏所援诸书。若大小前胡汤。金牙散。并称出胡洽。疗骨蒸苍梧道士方后。载苏游玄感论。又载峦公调气方。刘涓子甘草汤。则知是书。决非晋人所着。至加减理中丸。是崔氏采阮河南等方论者也。

  〔王氏(勃)医语纂要〕(艺文略。作医语纂要论。)宋志一卷 佚旧唐书本传曰。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人。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 HT 。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王氏三珠树也。勃年未及冠应幽素举及第。干封初。诣阙上震游东岳颂。时东都造干元殿。又上干元殿颂。沛王贤闻其名。召为沛府修撰。甚爱重之。诸王斗鸡。互有胜负。勃戏为檄英王鸡文。高宗览之怒曰。据此是交构之渐。即日斥勃不令入府。久之补虢州参军。勃恃才傲物。为同僚所嫉。有官奴曹达犯罪。勃匿之。又惧事泄。乃杀达以塞口。事发。当诛。会赦除名。时勃父福峙为雍州司户参军。坐勃左迁交趾令。上元二年。勃往交趾省父。道出江中。为采莲赋以见意。其辞甚美。渡南海堕水而卒。时年二十八。

  新唐书本传曰。勃尝谓人子不可不知医。时长安曹元有秘术。勃从之游。尽得其要。

  〔孟氏(诜)必效方〕旧唐志十卷 佚〔补养方〕旧唐志三卷 佚〔杨氏(阙名)太仆医方〕(幼幼新书。作杨太邺方。)新唐志一卷注曰。失名。天授二年上。 佚〔张氏(文仲)随身备急方〕新唐志三卷 佚旧唐书本传曰。张文仲洛州洛阳人也。少与乡人李虔纵京兆人韦慈藏。并以医术知名。文仲则天初为侍御医。时特进苏良嗣于殿廷。因拜跪便绝倒。则天令文仲慈藏随至宅候之。文仲曰。此因忧愤邪气激也。若痛冲胁。

  则剧难救。自朝候之。未及食时。即苦冲胁绞痛。文仲曰。若入心不可疗。俄顷心痛。不复下药。日旰而卒。文仲尤善疗风疾。其后则天令文仲集当时名医。共撰疗风气诸方。仍令麟台监王方庆。监其修撰。文仲奏曰。风有一百二十四种。气有八十种。大体医药虽同。人性各异。庸医不达药之性。使冬夏失节。因此杀人。唯香港脚头风上气。尝须服药不绝。自余则随其发动。临时消息之。但有风气之人。春末夏初。及秋暮。要得通泄。即不困剧。于是撰四时常服。

  及轻重大小诸方十八首。表上之。文仲久视年终于尚药奉御。撰随身备急方三卷。行于代。

  〔法象论〕宋志一卷 佚〔王氏(方庆)随身左右百发百中备急方〕十卷 佚按上见于旧唐书本传。与张文仲所撰。其目相类。唯卷帙不同。岂文仲就方庆之书。节抄成编者欤。

  〔元氏(希声)行要备急方〕宋志一卷 佚按外台秘要方。载张文仲疗诸风方九首。称元侍郎希声集。

  〔段氏(元亮)病源手镜〕新唐志一卷 佚〔伏氏(适)医苑〕新唐志一卷 佚〔吴氏(升)苏敬徐王唐侍中三家香港脚论〕宋志一卷(据外台秘要方。当作二卷。)佚王焘曰。吴氏窃寻苏长史唐侍中徐王等香港脚方。身经自患。三二十年。各序气论。皆有道理。具述灸穴。备说医方。咸言总试。但有效验。比来传用。实愈非虚。今撰此三本。勒为二卷。色类同者。编次写之。仍以朱题苏唐徐姓号。各于方论下。传之门内。以救疾耳。(外台秘要方)

  〔玄宗开元广济方〕新唐志五卷 佚旧唐书玄宗纪曰。开元十一年九月己巳。颁上撰广济方于天下。仍令诸州。各置医博士一人。

  王应麟曰。天宝五载。八月癸未。诏广济方。令郡县良吏。选其要者。录于大板,以示坊村。

  〔天宝单行方〕佚按上见于证类本草积雪草图经注。

  〔刘氏(贶)真人肘后方〕新唐志三卷 佚旧唐书刘子玄传曰。子玄子贶博通经史。明天文律历。音乐医算之术。终于起居郎。修国史。撰六经外传三十七卷。续说苑十卷。太乐合璧记三卷。真人肘后方三卷。天官旧事一卷。

  〔王氏(焘)外台秘要方〕新唐志四十卷 存自序曰。昔者农皇之治天下也。尝百药。立九候。以正阴阳之变。诊以救性命之昏札。俾厥土宇。用能康宁。

  广矣哉,洎周之王。亦有冢卿。格于医道。掌其政令。聚毒药以供其事焉。岁终稽考。而制其食。十全为上。失四下之。我国家率由兹典。动取厥中。置医学。颁良方。亦所以极元气之和也,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乎此乎。

  故三代常道。百王不易,又所从来者远矣。自雷岐仓缓之作,彭扁华张之起。迨兹厥后。仁贤间出。岁且数千。

  方逾万卷。专车之不受。广厦之不容。然而载祀绵远。简编亏替。所详者虽广。所略者或深。讨简则功倍力烦。

  取舍则论甘忌苦。永言笔削。未暇尸之。余幼多疾病。长好医术。遭逢有道。遂蹑亨衢。七登南宫。再拜东掖。

  便繁台阁。二十余载。久知弘文馆图籍方书等。繇是睹奥升堂。皆探其秘要。以婚姻之故。贬守房陵。量移大宁郡。提携江上。冒犯蒸暑。自南徂北。既僻且陋。染瘴瘿 。十有六七。死生契阔。不可问天。赖有经方。仅得存者。神功妙用。固难称述。遂发愤刊削。庶几一隅。凡古方纂得五六十家。新撰者向数千百卷。皆研其总领。核其指归。近代释僧深崔尚书孙处士张文仲孟同州许仁则吴升等十数家。皆有编录。并行于代。美则美矣。而未尽善。何者各擅风流。递相矛盾。或篇目重杂。或商较繁芜。今并味精英。钤其要妙。俾夜作昼。经之营之。捐众贤之砂砾。掇群才之翠羽。皆出入再三。伏念旬岁。上自炎昊。迄于盛唐。括囊遗阙。稽考隐秘。不愧尽心焉。客有见余此方曰。嘻。博哉。学乃至于此耶。余答之曰。吾所好者寿也。岂进于学哉。至于遁天倍情。悬解先觉。吾常闻之矣。投药治疾。庶几有瘳乎。又谓余曰。禀生受形。咸有定方。药石其如命何。吾甚非之。请论其目。夫喜怒不节。饥饱失常。嗜欲攻中。寒温伤外。

  如此之患。岂由天乎。夫为人臣。为人子。自家刑国。由近兼远。何谈之容易哉。则圣人不合启金 。贤者曷为条玉板。斯言之玷。窃为吾子羞之。客曰。唯唯。呜呼。齐梁之间。不明医术者。不得为孝子。曾闵之行。宜其用心。若不能精究病源。深探方论。虽百医守疾。众药聚门。适足多疑。而不能一愈之也。主上尊贤重道。养寿祈年。故张王李等数先生继入。皆钦风请益。贵而遵之。故鸿宝金匮青囊绿帙。往往而有。则知日月所照者远。

  圣人所感者深。至于啬神养和。休老补病者。可得闻见也,余敢采而录之。则古所未有。今并缮缉。而能事毕矣。

  若乃分天地至数。别阴阳至候。气有余。则和其经渠以安之。志不足。则补其复溜以养之。溶溶液液。调上调下。

  吾闻其语矣。未遇其人也。不诬方将。请俟来哲。其方凡四十卷。名曰外台秘要方。非敢传之都邑。且欲施于后贤。如或询谋。亦所不隐。是岁天宝十一载。岁在执除。月之哉生明者也。

  新唐书王 传曰。 孙焘。性至孝。为徐州司马。母有疾。弥年不废带。视絮汤剂。数从高医游。遂穷其术。

  因以所学作书。号外台秘要。讨绎精明。世宝焉。历给事中。邺郡太守。治闻于时。

  孙兆序曰。夫外台者。刺史之任也。秘要者。秘密枢要之谓也。唐王焘台阁二十余年。久知弘文馆。得古今方。上自神农。下及唐世。无不采摭。集成经方四十卷。皆诸方秘密枢要也。以出守于外。故号曰外台秘要方。

  凡一千一百单四门。以巢氏病源。诸家论辨。各冠其篇首。一家之学。不为不详。王氏为儒者。医道虽未及孙思邈。然而采取诸家之方。颇得其要者。亦崔氏孟诜之论也。且古之如张文仲集验短剧方。最为名家。今多亡逸。

  虽载诸方中。亦不能别白。王氏编次。各题名号。使后之学人。皆知所出。此其所长也。又谓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其法云亡且久。故取灸而不取针。亦医家之弊也。此方撰集之时。或得缺落之书。因其阙文。义理不完者多矣。又自唐历五代。传写其本。讹舛尤甚。虽鸿都秘府。亦无善本。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承命。HT 其书方证之重者删去。以从其简。经书之异者。注解以着其详。鲁鱼亥豕。焕然明白。臣谓三代而下。文物之盛者。

  必曰西汉。正以侍医李柱国较方伎。亦未尝命儒臣也。臣虽滥吹儒学。但尽所闻见。以修正之。有所阙疑。以待来哲。总四十卷。并目录一卷。恭惟主上盛德承统。深仁流化。颁此方论。惠及区宇。赞天地之生育。正万物之性命。使岁无疵疠。人不夭横。熙熙然乐于圣造者也。前将仕郎。守殿中丞。同校正医书。臣孙兆谨上。

  洪迈曰。外台秘要。载制虎方。称到山下先闭云云。虎即走。予谓人卒逢虎。魂魄惊怖。窜伏之不暇。岂能雍容步趋。仗咒语七字而脱耶。因读北方。聊书之以发一笑。

  此书。乃唐王 之孙焘所作。本传云。焘视母疾。数从高医游。遂穷其术。因以所学作书。讨绎精明。世宝焉。

  盖不深考也。(容斋四笔)

  赵希弁曰。外台秘要方四十卷。上唐王焘撰。焘之序云。尝得古方书数千百卷。因述诸病证候。删集方药符禁针灸之法。

  陈振孙曰。外台秘要四十卷。唐邺郡太守王焘撰。自为序。天宝十一载也。其书博采诸家方论。如肘后千金。

  世尚多有之。至于短剧深师崔氏许仁则张文仲之类。今无传者。犹间见于此书。大凡医书之行于世。皆仁庙朝所校定也。按会要嘉 二年。置校正医书局于编集院。以直集贤院掌禹锡林亿校理。张洞校勘。苏颂等并为校正。

  后又命孙奇高保衡孙兆同校正。每一书毕。即奏上亿等皆为之序。下国子监板行并补注本草图经。千金翼方。金匮要略。伤寒论。悉从摹印。天下皆知学古方书。呜呼。圣朝仁民之意溥矣。

  王 曰。王焘外台秘要所言。方证符法灼灸甚详。然谓针能杀生人。而不能起死人。则一偏之论也。(青岩丛)

  徐大椿曰。唐王焘所集外台一书。则纂集自汉以来诸方。汇萃成书。而历代之方。于焉大备。但其人本非专家之学。故无所审择。以为指归。乃医方之类书也。然唐以前之方。赖此书以存。其功亦不可泯。但读之者。苟胸中无成竹。则众说纷纭。群方淆杂。反茫然失其所据。(医学源流论)

  四库全书提要曰。外台秘要四十卷。唐王焘撰。焘 人王 孙也。唐书附见 传。称其性至孝。为徐州司马。

  母有疾。弥年不废带。视絮汤剂。(案视絮二字未详。然玉海所引亦同。是宋本已然。姑仍其旧。)数从高医游。遂穷其术。因以所学。作外台秘要。讨绎精明。世宝焉。历给事中。邺郡太守。艺文志载外台秘要四十卷。又外台要略十卷。今要略久佚。惟秘要尚传。此本为宋治平四年。孙兆等所校。明程衍道所重刻。前有天宝十一载焘自序。又有皇 二年。内降札子。及兆校上序。其卷首题林亿等名。考书录解题。引宋会要云云。则卷首题林亿名。

  乃统以一局之长。故有等字也。焘居馆阁二十余年。多见宏文馆图籍方书。其作是编。则成于守邺时。其结衔。

  称持节邺郡诸军事。兼守刺史。故曰外台。(案猗觉寮杂记曰。外台。见唐高元裕传。故事三司监院官。带御史者。

  号外台。)书录解题。作外台秘要方。自序亦同。唐书及孙兆序中。皆无方字。盖相沿省其文耳。书分一千一百四门。皆先论而后方。其论多以巢氏病源为主。每条下。必详注原书在某卷。世传引书注卷第。有李涪刊误。及程大昌演繁露。而不知例创于焘。可以见其详确。其方多古来专门秘授之遗。陈振孙在南宋末。已称所引短剧深师崔氏许仁则张文仲之类。今无传者。犹间见于此书。今去振孙四五百年。古书益多散佚。惟赖焘此编以存。弥可宝贵矣。其间及禁术。盖千金翼方。已有此例。唐小说。载贾耽以千年梳治虱瘕为异闻。其方乃出于此书。第十二卷中。宋小说。载以念珠取误吞渔钩为奇伎。其方乃在今八卷中。又唐制。腊日赐口脂面药。今不知为何物。

  其方亦具在三十一卷中。皆足以资博物。三十七卷。三十八卷。皆乳石论。世说载何晏称服五石散。令人神情开朗。玉台新咏。有姬人怨服散诗。盖江左以来。用为服食之术。今无所用。又二十八卷。载猫鬼野道方。与巢氏病源同。亦南北朝时鬼病。唐以后绝不复闻。然存之亦足资考订也。衍道刻此书。颇有校正。惟不甚解唐以前语。

  与后世多异。如痢门称疗痢稍较。衍道注曰。较字疑误。考唐人方言。以稍可为校。故薛能黄蜀葵诗。有记得玉人春病校句。冯班校才调集,辨之甚明。衍道知其有误。而不知较为校误。犹为未审。然大致多所订定。故今亦并存焉。

  按外台有三义。逸周书王会解曰。受贽者八人。东面者四人。陈币当外台。又魏志王肃传注曰。薛夏太和中。以公事移兰台。兰台自以台也。而秘书署耳。推使当有坐者。夏报之曰。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台阁一也。何不相移之有。又唐书高元裕传所载。三司监院官带御史者。赵升朝野类要曰。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实分御史之权。亦似汉绣衣之义。而代天子巡狩也。故曰外台。考王焘所以命是书。其自序。署曰银青光禄大夫。持节邺郡诸军事。兼守刺史。上柱国。清源县开国伯。而不载带御史。则提要所谓是编成于守邺时。故称外台者。

  恐未的确。自序又曰。两拜东掖,便繁台阁。二十余岁。久知弘文馆图籍方书等。繇是睹奥升堂。皆探其秘要云。

  据此其义取魏志兰台为外台之谓者也。先考弟子 本崧庵(崧)曰。王焘传所谓视絮汤药者。提要以为未详。误。

  曲礼云。母絮羹。郑玄注。絮。犹调也。释文。絮。敕虑反。谓加以盐梅也。视絮。即调剂之义也。

  〔外台要略〕新唐志十卷 佚〔徒都子膜子外气方〕(宋志。作膜外气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圣济总录曰。诸家方书。论水气甚详。未尝有言膜外气者。唐天宝间。有徒都子者。始着膜外气方书。本末完具。自成一家。今并编之。然究其义。本于肺受寒邪。传之于肾。肾气虚弱。脾土又衰。不能制水。使水湿散溢于肌肤之间。气攻于腹膜之外。故谓之膜外气。其病令人虚胀。四肢肿满。按之没指。是也。

  郑樵曰。膜外气方。即水气也。

  〔德宗贞元集要广利方〕新唐志五卷 佚旧唐书德宗纪曰。贞元十二年。正月乙丑。上制贞元广利药方五百八十六首。颁降天下。(太平御览。作亲为之制序。敢题于天下通衢。其方总六十三种。三百八十六首。

  〔陆氏(贽)集验方〕(新唐书本传。作今古集验方五十篇。)新唐志十五卷佚旧唐书本传曰。贽在忠州十年。常闭关静处。人不识其面。复避谤不着书。家居瘴乡。人多疠疫。乃抄疠方。

  为陆。氏集验方五十卷。行于世。

  叶梦得曰。陆宣公在忠州。集古方书五十卷。史云。避谤不着书。故事尔。避谤不着书可也。何用集方书哉。

  或曰。忠州边蛮夷多瘴疠。宣公多疾。盖将以自治。尤非也。宣公岂以一己为休戚者乎。是殆援人于疾苦死亡。

  而不得者,犹欲以是见之。在它人不可知。若宣公此志必矣。(避暑录话)

  赵希弁曰。陆宣公经验方二卷。上唐陆宣公贽在忠州时所集。而山阴陆游所跋也。或问朱文公曰。陆宣公既贬避谤。阖门不着书。只为古今集验方云。此亦未见陆宣公是处。岂无圣经贤传。不以传。可以玩索。可以讨论。

  杨万里跋曰。陆宣公之贬也。杜门集古方书而已。或曰。避谤者欤。或曰。穷而不怨也。杨子曰。宣公之心。

  利天下而已矣。其用也。则医之以奏议。其不用也。则医之以方书。有用有不用者。宣公之身也,宣公之心。亦有用有不用乎哉。(文集)

  〔李氏(暄)岭南香港脚论〕新唐志一卷 佚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曰。李暄。长州主簿。

  〔香港脚方〕新唐志一卷 佚〔青溪子万病拾遗〕(宋志。作李温。)新唐志三卷 佚〔消渴论〕新唐志一卷 佚艺文略曰。青溪子消渴论一卷。唐李暄撰。

  〔香港脚论〕新唐志三卷 佚崇文总目曰。新撰香港脚论三卷。李暄撰。

  按据崇文总目。艺文略。青溪子即李暄别号也。宋志。作李温。岂有所避而改者欤。

  〔亡名氏袖中备急要方〕新唐志三卷 佚〔针灸服药禁忌〕新唐志五卷 佚〔卫氏(嵩)医门金宝鉴〕(艺文略。作医门金鉴。)新唐志三卷 佚

  卷四十四

  方论(二十二)

  〔亡名氏岭南急要方〕新唐志二卷 佚〔贾氏(耽)备急单方〕新唐志一卷 佚新唐书本传曰。贾耽。字敦诗。沧州南皮人。天宝中。举明经补临清尉。上书论事。徙太平河东节度使。王思礼署为度支判官。累进 州刺史。治凡九年。政有异绩。召授鸿胪卿。兼左右威远营使。俄为山南西道节度使。

  梁崇义反东道。耽进屯谷城。取均州。建中三年徙东道。德宗在梁。耽使司马樊泽奏事。泽还。耽大置酒会诸将。

  俄有急诏至。以泽代耽。召为工部尚书。俄为东都留守。贞元九年。以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俄封魏国公。顺宗立。进检枚司空左仆射。时王叔文等干政。耽病之。屡移病乞骸骨。不许。卒。年七十六。赠太傅。谥曰元靖。耽嗜观书。老益勤。尤悉地理。至阴阳杂数罔不通。其器恢然。盖长者也。

  〔刘氏(禹锡)传信方〕新唐志二卷 佚唐才子传曰。刘禹锡字梦得。中山人。贞元九年进士。又中博学宏词科。工文章。时王叔文得幸。禹锡与之交。尝称其有宰相器。朝廷大议。多引禹锡及柳宗元与议禁中判度支盐铁案。凭借其势。多中伤人。御史窦群劾云。挟邪乱政。即日罢。宪宗立。叔父败。斥朗州司马。州接夜郎。俗信巫鬼。每祠歌竹枝。鼓吹俄延。其声伧伫。禹锡谓屈原居沅湘间。作九歌。使楚人以迎接神。乃倚声作竹枝辞十篇。武陵人悉歌之。始坐叔文贬者。虽赦不原。宰相哀其才且困。将澡用之。乃悉诏补远州刺史。谏官奏罢之。时久落魄。郁郁不自抑。其吐辞多讽托。远意感权臣。而憾不释。久之召还。欲任南省郎。而作玄都观看花君子诗。语讥忿。当路不喜。又谪守播州。中丞裴度言。播猿HT所宅。且其母年八十余。与子死决。恐伤陛下孝治。请稍内迁。乃易连州。又徙夔州。后由和州刺史。入为主客郎中。至京后游玄都咏诗。且言始谪十年还辇下。道士种桃。其盛若霞。又十四年而来。无复一存。唯兔葵燕麦。动摇春风耳。权近闻者盖薄其行。裴度荐为翰林学士。俄分司东都。迁太子宾客。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

  卒。公恃才而放。心不能平。行年益晏。偃蹇寡合。乃以文章自适。善诗精绝。与白居易酬唱颇多。尝推为诗豪。

  曰。刘君诗在处。有神物护持。有集四十卷。今传。

  〔薛氏(弘庆)兵部手集方〕新唐志三卷注曰。兵部尚书李绛所传方。弘庆太和河中少尹。 佚〔薛氏(景晦)古今集验方〕新唐志十卷注曰。元和刑部郎中。贬道州刺史。 佚〔崔氏(元亮)海上集验方〕新唐志十卷 佚新唐书本传曰。崔玄亮。字晦叔。磁州昭义人。贞元初。擢进士第。累暑诸镇幕府。父丧客高邮。卧苫终制。

  地下湿因得痹病。不乐进取。元和初。召为监察御史。累转驾部负外郎。清慎介特。澹如也。稍迁密歙二州刺史。

  歙人马牛生驹犊。官籍蹄 。故吏得为奸。玄亮焚其籍一不问。民山处输租者苦之。下令许计斛输钱。民赖其利。

  历湖曹二州。辞曹不拜。太和四年繇太常少卿。改谏议大夫。朝廷推为宿望。拜右散骑常侍。每迁官。辄让形于色。郑注构宋申锡,捕逮仓卒。内外震骇。玄亮幸谏官叩延英。苦诤反复数百言。文宗未谕。玄亮置笏在陛曰。孟轲有言。

  众人皆曰杀之。未可也。卿大夫皆曰杀之。未可也。天下皆曰杀之。然后察之。乃置于法。今杀一凡庶。当稽典律。况欲诛宰相乎。臣为陛下惜天下法。不为申锡言也。俯伏流涕。帝感悟。众亦服其不挠。繇此名重朝廷。顷之移疾归东都。召为虢州刺史。卒。年六十六。赠礼部尚书。玄亮晚好黄老清静术。故所居官。未久辄去。遗言山东士人利便近。皆葬两都。吾族未尝迁。当归葬滏阳。正首丘之义。诸子如命。

  〔郑氏(注)药方〕新唐志一卷 佚按新唐书。郑注绛州翼城人。世微贱。以方伎游江湖间。太和末。仕至校检尚书左仆射。凤翔陇右节度使。

  与李训等谋诛宦者。事败被杀。

  〔韦氏(宙)集验独行方〕新唐志十二卷 佚新唐书韦丹传曰。丹子寅。推荫累调河南府司录参军。李班表河阳幕府。宣宗谓宰相墀曰。丹有子否。以寅对。帝曰。与好官。乃拜侍御史。三迁度支郎中。卢钧节度太原。表寅为副。时回鹘已破诸部入塞下。剽杀吏民。

  钧欲得信。重吏视边。寅请往。自定襄雁门五原。绝武州塞。略云中。逾旬注遍。见酋豪镌谕之。视亭障守卒。

  增其禀约。吏不得擅以兵侵诸戎。犯者死。于是三部六蕃诸种皆信悦。召拜吏部郎中。出为永州刺史。还为大理少卿。久之拜江西观察使。政简易。南方以为世官。迁岭南节度使。南诏陷交趾。抚兵积备。以干闻。加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咸通中卒。

  〔玉壶备急方〕(崇文总目。作别集玉壶备急大方。)宋志三卷(崇文总目。作一卷。)佚〔司空氏(舆)发焰录〕新唐志一卷注曰。图父。大中时商州刺史。佚旧唐书司空图传曰。图父舆精史术。大中初。户部侍郎卢弘正领盐铁。奏舆为安邑两池税盐使。检校司封郎中。先是盐法条例疏阔。吏多犯禁。舆乃特定新法十条奏之。至今以为便。入朝为司门员外郎。迁户部郎中。卒。

  〔许氏(咏)六十四问〕(宋志。作六十四问方秘要方。注曰。咏。一作泳。)新唐志一卷 佚按新唐书宗室传曰。永安壮王孝基曾孙涵子 。贞元初为饶州别驾。外家高以善歌入宫。因御医许泳通书坐诛。

  宋志注。作许泳。岂其人欤。

  〔青萝子道光通元秘要术〕(崇文总目。无青萝子道光五字。不着撰人名氏。)新唐志三卷注曰。失姓。咸通人。佚〔叶氏(长文)启玄子元和纪用经〕宋志一卷 存工部尚书致仕许寂序曰。昭皇在御。余尝布衣奉诏。讲易禁殿。忤言惊俗。寻乞还山。茹芝采药。与羽人梁自然。为山水师友。丹灶之外。博究经方。救世活人。岁千百数。春和秋爽。多历名山。一日授余启元三章曰。

  君食熟酪。可施此药。余虽敬受。莫测其所谓也。后辟兵入蜀。方悟熟为蜀。因施药治人。多获康愈。由是蜀人遂无夭枉。同光从王入朝。齿发已衰。旋乞致仕。卜林泉于洛。居岁余。又悟酪为洛。自洛人得药。起死者不可胜数。白牛师语。历验无差。食于蜀。食于浴。余神其事。乃书经之首。以传后世。

  程永培跋曰。宋史艺文志。载有启元子元和纪用经一卷。世传绝少。李时珍着本草纲目。引用方书。无所不采。

  而独遗此卷。或未尝寓目耶。王肯堂准绳。曾引其说。以后诸家。绝未见有用其方者。今按此卷。乃传自越之许寂。寂本四明山道士。后至蜀历官至尚书。蜀降唐遂家于洛。寂于蜀洛两郡。治人病无不愈。余偶得之。如获至宝。是夜虚室生白。乃此书之光也。执方疗病。辍应手愈。第本有阙字。然木亦不刊。留之以待补者。余乃据启元子素问原注补之。尚有不及补者。则目力所限。考据难周。又不敢参以私意。仍留木以俟博览君子。

  按乾隆中程永培刊六醴斋丛书。收有是书。无叶长文序。题云唐启玄子王冰着。又有许寂序。所言虚夸难信。

  然检其文。决非宋以后物。且与陈氏三因方所引相合。则要为古书无疑矣。

  〔苏氏(越)群方秘要方〕(宋志注。要一作会。)新唐志三卷 佚〔李氏(继皋)南行方〕(崇文总目。作南得方。)新唐志三卷(崇文总目。作十卷。)佚〔唐宣成公太和济要方〕(旧阙唐宣成公四字。今据艺文略录之。宋志。作济安。)崇文总目五卷(宋志。

  作一卷。)佚〔白氏(仁叙)唐兴集验方〕新唐志五卷 佚〔包氏(会)应验方〕新唐志一卷(宋志。作三卷。)佚〔梅氏(崇献)方〕(艺文略。作道士梅崇献。)新唐志五卷 佚〔医门秘录〕崇文总目五卷 佚〔姚氏(和众)延龄至宝方〕(旧作董延龄至宝方。今据艺文略改订。崇文总目。作姚和撰误。)新唐志十卷佚钱侗曰。延龄至宝方十卷。姚和撰。按唐志宋志。延龄上。并有众童二字。通志略。删去童字。作姚和众撰。

  以众字并为人名。谬矣。后医书类五。有保童方一卷。宋志。亦作姚和众撰。则又承通志之误。

  按唐志延龄上。有众童二字者。是上文有姚和众童子秘诀二卷。故误添此字。钱侗谓以众字并为人名。谬。

  此说反非。证类本草。多引姚和众方。

  〔李氏(昭明)嵩台集〕新唐志三卷 佚〔陈氏(元)北京要术〕新唐志一卷注曰。元为太原少尹。(崇文总目。作二卷。) 佚册府元龟曰。陈立。京兆人。家世为医。后唐明宗朝。为太原少尹。集平生验方七十五首。并修合药法百件。号曰要术。刊石置于太原府衙之左。以示于众。病者赖焉。

  按元立二字。必有一误。五代史后唐明宗纪。天成元年。八月甲寅。医官张志忠为太原少尹。别不载陈氏名。岂系阙文欤。

  〔亡名氏医鉴〕崇文总目一卷 佚〔证病源〕崇文总目五卷 佚〔张氏(泳)新集普济方〕宋志五卷 佚册府元龟曰。周张咏。显德初。进新集普济方五卷。诏付翰林院考试。寻以咏为翰林医官。

  〔刘氏(翰)经用方书〕三十卷 佚册府元龟曰。刘翰。显德初。进经用方书一部三十卷。论候一十卷。今体治世集二十卷。上览而嘉之。乃以为翰林医官。其书付史馆。

  〔论候〕十卷 佚〔全体治世集〕(刘翰。宋志作刘输。全体。崇文总目。作金体。艺文略。册府元龟。作今体。并讹。)

  宋志三十卷(崇文总目。作三卷。)佚〔伪蜀罗氏(普宣)广正集灵宝方〕(宋志。无广正集三字。)艺文略一百卷 佚〔伪蜀吴氏(群)意医纪历〕艺文略一卷 佚〔亡名氏法家论语〕崇文总目一卷 佚〔问医疗诀〕(艺文略。作素问医疗诀)崇文总目一卷 佚〔石氏昌(琏)明医显微论〕奋脱明字。据艺文略订补。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大元新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金匮录〕崇文总目五卷 佚〔王氏(颜)续传信方〕(艺文略。作伪唐王颜撰。)崇文总目十卷 佚〔华氏(宗寿)升元广济方〕(艺文略。作伪唐华宗寿撰。)崇文总目十卷 佚〔张氏(叔和)新书病总要略〕(宋志。新书。作新集。)崇文总目一卷 佚〔叶氏(传古)医门指要用药立成诀〕(宋志。作叶传右医门指要诀。)崇文总目一卷 佚〔孙氏(廉)金鉴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艺文略。作孙兼。)崇文总目三卷 佚〔李氏(HT )新修荣卫养生用药补泻论〕(宋志。作李越。)崇文总目十卷 佚〔亡名氏博济安众方〕崇文总目二卷(宋志。作三卷。)佚〔集诸要妙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纂集韩待诏肘后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郑氏(阙名)惠心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纂秘要药方〕崇文总目二卷(宋志。作三卷。)佚〔圃田通元秘术方〕(宋志。作圃田通元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惠民方〕崇文总目一卷(宋志。作三卷。)佚〔亡名氏秘要药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裴氏(孝封)新集应病通神方〕(旧阙名氏。今据艺文略录。)崇文总目─卷(宋志。艺文略。作三卷。)佚〔王氏(守愚)普济方〕崇文总目五卷 佚〔崔氏(阙名)应验方〕崇文总目□卷 佚〔亡名氏塞上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备急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删繁要略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备急简要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病源丸经〕(艺文略。丸作兆。)崇文总目一卷 佚〔医明要略〕崇文总目一卷 佚〔问答病状〕崇文总目一卷 佚〔问病录〕崇文总目一卷 佚〔萧氏(存礼)百一问答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安氏(文恢)万全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宋志注。全。一作金。艺文略。作安惬。)崇文总目三卷佚〔亡名氏集诸纂验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杂药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录验备急诸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诸家明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段氏(咏)走马备急方〕(宋志注。一作泳。)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秘要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千金纂录〕崇文总目二卷 佚〔还元丹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养生益寿备急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巾箱集〕崇文总目一卷 佚〔王氏(阙名)秘方〕崇文总目五卷 佚〔沈氏(承泽)集妙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艺文略。作沈承。)崇文总目三卷 佚〔亡名氏川玉集〕(艺文略。作穿玉。)崇文总目一卷 佚〔骨蒸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萧氏(宗简)水气论〕(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宋志注。萧。一作蔺。)崇文总目三卷 佚〔朱氏(元朴)风疾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五痨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吴氏(希言)风论仙眺经〕(宋志。作山兆经。注。兆。一作髓。)崇文总目二卷(宋志。作一卷。)佚〔医门括源方〕宋志一卷 佚〔章氏(秀言)草木诸药单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艺文略。作张秀言。)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奏问单方〕(艺文略。作秦闻。)崇文总目一卷 佚〔单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王氏(朝昌)新集方〕崇文总目二卷 佚〔李氏(八百)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返魂丹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通元秘录〕崇文总目三卷 佚〔孔氏(周南)灵方志〕崇文总目一卷 佚〔蒋氏(准)疗黄歌〕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灵奇璧奥〕崇文总日三卷 佚〔西京曹氏水气论〕(宋志。作巢氏。)崇文总目一卷(宋志。作五卷。)佚〔杨氏(天业)三十六种风论〕(宋志。作杨太业。)崇文总目一卷 佚〔华氏( )医门简要〕崇文总目十卷 佚

  卷四十五

  方论(二十三)

  〔王氏(怀隐)等太平圣惠方〕(旧作怀德。讹。今订正。)宋志一百卷 存太宗御制序曰。朕闻皇王治世。抚念为本。法天地之覆载。同日月以照临。行道德而和惨舒。顺寒暄而知盈缩。上从天意。下契群情。同惮焦劳。以从人欲。乃朕之愿也。且夫人禀五常。药治百病。能知疾之可否。究药之惩应者。则世之良医也。至如风雨有不节之劳。喜怒致非理之患。疾由斯作。盖自物情。苟非穷达其源。窥测其奥。徒烦服食。以养于寿命。消息可保于长生矣。自古同今。多乖摄治。疾之间起。积之于微。势兆已形。求诸服饵。方既弗善。药何救焉。书曰。药不瞑眩。厥疾弗瘳。诚哉是言也。且如人安之道。经络如泉。或驰骋性情。乖类形体。莫知伤败。至损寿龄。盖由血脉荣枯。肌肤盛弱。贪其嗜欲。不利机关。及至虚羸。不防他故。

  四时逆顺。六气交争。贤者自知。愚者未达。是以圣人广慈仁义。博爱源深。故黄帝尽岐伯之谈。虢君信越人之术。揆度者明于切脉。指归者探于幽玄。论之则五音自和。听之则八风应律。譬犹影响。无不相从。求妙删繁。

  备诸方册。讨寻精要。演说无所不周,诠括简编。探赜悉闻尽善。莫不考秘密。搜隐微。大矣哉。为学乃至于此耶。则知天不爱其道。而道处其中。地不爱其宝。而宝含其内。夫医者意也。疾生于内。药调于外。医明其理。药效如神。触类而生。参详变易。精微之道。用意消停。执见庸医。证候难晓。朕昔自潜邸。求集名方。异术玄针。皆得其要。兼收得妙方千余首。无非亲验。并有准绳。

  贵在救民。去除疾苦。并遍于翰林医官院。各取到经手家传应效药方。合万余道。令尚药奉御王怀隐等四人。较勘编类。凡诸论证。并该其中。品药功效。悉载其内。凡候疾之深浅。先辨虚实。次察表里。然可根据方用药。则无不愈也。庶使天高地浓。明王道之化成。春往秋来。布群黎之大惠。昔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民播种。以省煞生。尝味草木。区别药性。救夭伤之命。延老病之生。黔首日用。而不知圣人之至德也。夫医道之难。昔贤犹病。设使诵而不能解。解而未能别。别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尽。穷此之道者。其精勤明智之士欤。朕尊居亿兆之上。常以百姓为心。念五气之或乖。恐一物之失所。不尽生理。朕甚悯焉。所以亲阅方书。俾令撰集。冀溥天之下。各保遐年。同我生民。跻于寿城。今编勒成一百卷。命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雕刻印版。遍施华夷。凡尔生灵。宜知朕意。

  宋史本传曰。王怀隐。宋州睢阳人。初为道士。住京城建隆观。善医诊。太宗尹京。怀隐以汤剂只事。太平兴国初。诏归俗。命为尚药奉御。三迁至翰林医官使。三年。吴越遣子惟浚入朝。惟浚被疾。诏怀隐视之。初太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医术。藏名方千余首。皆尝有验者。至是诏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及万余首。

  命怀隐与副使王 郑奇医官陈昭遇参对编类,每部以隋太医令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而方药次之。成一百卷。

  太宗御制序。赐名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镂板颁行天下。诸州各置医博士掌之。怀隐后数年卒。

  赵希弁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上太宗皇帝在潜邸日。多蓄名方异术。太平兴国中。内出亲验者千余首。乃诏医局。各上家传方书。命王怀隐王 郑彦陈昭遇校正编类。各于编首。着其疾证。淳化初书成。御制序引。

  陈振孙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太平兴国七年。诏医官。使尚药奉御王怀隐等编集。御制序文。淳化三年书成。

  王应麟曰。太宗留意医术。自潜邸。得妙方千余首。太平兴国三年。诏医官院。献经验方。合万余首。集为太平圣惠方百卷。凡千六百七十门。万六千八百三十四首。并序论总目录。每部以隋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凡诸论证品药功效。悉载之。目录一卷。御制序。淳化三年。二月癸未。赐宰相李 。参政黄中沆。枢臣仲舒准。

  五月己亥。颁天下。诸州置医博士掌之。

  〔何氏(希彭)圣惠选方〕艺文略六十卷 佚蔡襄后序曰。生者。天地之德。成者。圣人之业。运化流物。随之不遗。生之理至矣。推本兴治。安而有伦。

  成之之道着矣。是故作天下之美利者。其圣人之事乎。传称神农味百草。皇帝录内经。以除民疾。其术能死者生。

  而夭者寿。以言乎功虽大。禹之疏洚水。驱龙蛇。汤武之用金革戡祸乱。特救患于一时。孰与无穷之赖乎。故曰。

  作天下之美利者。皆圣人之事也。宋当天命。出九州之人于火鼎之中。吹之濯之。太宗皇帝平一宇内。极所覆之广。又时具气息。而大苏之。乃设官赏金缯之利。购集古今名方。与药石诊视之法。国医诠次。类分百卷。号曰太平圣惠方。诏颁州郡。传于吏民。然州郡承之。大率严管钥谨曝凉而已。吏民莫得与其利焉。闽俗左医右巫。疾家根据巫作祟。而过医之门。十才二三。故医之传益少。余治州之明年。议录旧所赐书。以示于众。郡人何希彭者。通方伎之学。凡圣惠方。有异域瑰奇。怪诞难致之物。及金石草木。得不死之篇。一皆致之。酌其便于民用者。得方六千九十六。

  希彭谨(旧注。今上御名。)自守。为乡闾所信。因取其本。誊载于版。列牙门之左右。所以道圣主无穷之泽。沦究于下。

  又晓人以根据巫之谬。使之归经常之道。亦刺史之要职也。庆历六年十二月八日。右正言直史馆。知军州事。蔡某序。(文集)

  〔亡名氏圣惠经用方〕 艺文略一卷 佚〔贾氏(黄中)神医普救方〕 宋志一千卷目十卷 佚宋史本传略曰。贾黄中。字娲民。沧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孙。父 。字仲宝。晋天福三年进士。解谒。宋初为刑部郎中。终水部员外郎。知浚仪县。年七十卒。黄中幼聪悟。方五岁。 每旦令正立。展书卷比之。谓之等身书。课其诵读。

  六岁举童子科。七岁能属文。触类赋咏。父常令蔬食。曰。俟业成。乃得食肉。十五举进士。授校书郎。集贤校理。迁著作佐郎。直史馆。建隆三年。迁在拾遗。历左补阙。开宝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礼院。岭南平。以黄中为采访使。

  廉直平恕。远人便之。还奏利害数十事。皆称旨。会克江表。选知宣州。太宗即位。迁礼部员外郎。太平兴国二年。知升州。丁父忧。起复视事。五年召归阙。有荐黄中文学高第。召试中书。拜贺部员外郎。知制诰。八年。与宋白吕蒙正等。同知贡举。迁司封郎中。充翰林学士。雍熙二年。又知贡举。俄掌吏部选。端拱初。加中书舍人。二年。

  兼史馆修撰。淳化二年秋。与李沆并拜给事中参知政事。四年冬。与沆并罢。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

  乞留京。改澶州。至道初。构疾。诏令归阙。特拜礼部侍郎。代至。兼秘书监。黄中素嗜文籍。既居内阁。甚以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

  又李宗讷传曰。太平兴国初。诏贾黄中。集神医普救方。宗讷暨刘锡吴淑吕文仲杜镐舒雅皆预焉。

  王应麟曰。太平兴国六年十月丙戌。诏贾黄中等。于崇文院。编录医书。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录十卷。名神医普救方。御制序。

  〔至道单方〕佚按上见于针灸资生经。

  〔陈氏(尧叟)集验方〕一卷 佚宋史本传曰。陈尧叟。字唐夫。解褐光禄寺丞。直史馆。与省华同日赐绯。迁秘书丞。久之充三司河南东道判官。时宋亳陈 民饥。命尧叟及赵况等。分振之。再迁工部员外郎。广南西路转运使。岭南风俗。病者祷神不服药。尧叟有集验方。刻石桂州驿。

  王应麟曰。天禧二年八月丁未。内出陈尧叟所集方一卷。示辅臣。上作序。纪其事。命有司刊板。赐广南官。

  仍分给天下。(玉海)

  〔朗氏(简)集验方〕佚宋志本传曰。朗简字叔廉。杭州临安人。幼孤贫。借书录之。多至成诵。进士及第。补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宁国县。徙福清令。县有石塘陂。岁久湮塞。募民浚筑。溉废田百余顷。邑人为立生祠。调随州推官。及引对。

  真宗曰。简历官无过。而无一人荐。是必恬于进者。特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分宜县。徙知窦州。县吏死。子幼。赘婿伪为券。冒有其资。及子长屡诉不得直。乃访于朝。下简劾治。简示以旧牍曰。此尔翁书耶。曰。然。又取伪券示之。

  弗类也。始伏罪。徙藤州。兴学养士。一变其俗。藤自是始有举进士者。通判海州。提点利州路刑狱官。罢知泉州。累迁尚书度支员外郎。广南东路转运使。擢秘书少监。知广州。捕斩贼冯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复归判尚书刑部。出知江宁府。历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知扬州。徙明州。以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迁刑部。卒。

  年八十有九。特赠吏部侍郎。简性和易。喜宾客。即钱塘。城北治园庐。自号武林居士。道引服饵。晚岁颜如丹。

  尤好医术。人有疾。多自处方以疗之。有集验方数十□行于世。一日谓其子 曰。吾退居十五年。未尝小不怿。

  今意倦。岂不逝欤。就寝而绝。

  〔钱氏(惟演)箧中方〕(旧阙撰人名氏)宋志一卷 佚彭乘曰。钱文僖公集箧中方。苏合香丸注云。此药本出禁中。祥符中。尝赐近臣。(墨客挥犀)

  〔王氏(衮)博济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五卷。)未见晁公武曰。王氏博济方三卷。皇朝太原王衮撰。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

  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尤奇验。(文献通考○按今本读书志失载)

  陈振孙曰。王氏博济方三卷。太原王衮撰。庆历七年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博济方五卷。宋王衮撰。衮。太原人。其仕履未详。惟郎简原序。称其尝为钱塘酒官而已。

  此书。诸家书目皆着录。惟宋史艺文志。陈振孙书录解题。俱作三卷。晁公武读书志。作五卷。稍有不同。盖三五字形相近。传写者有一讹也。公武又称。衮于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

  尤奇验。今案衮自序。有云向侍家君之任滑台。道次得疾。遇医之庸者。误投汤剂。疾竟不瘳。据此则官滑台者。

  乃衮之父。而公武即以为衮。殊为失考。衮又言。博采禁方。逾二十载。所得方论。凡七千余道。因于中择其尤精要者。得五百余首。而公武乃云。家藏七十余方。则又传写之误也。原书久无传本。惟永乐大典内。载有其文。

  裒辑编次。共得三百五十余方。视衮序所称五百首者。尚存十之七。谨分立三十五类。根据次排比。从读书志之目。

  厘为五卷。其中方药多他书所未备。今虽不尽可施用。而当时实着有奇效。足为医家触类旁通之助。惟颇好奇异。

  往往杂以方术家言。如论服杏仁则云。彭祖夏姬商山四皓。炼杏仁为丹。王子晋服四十年而腾空。丁令威服二十年而身飞。此类殊诞妄不足信。今故取服食诸法。编附卷末。以着其谬。俾读者知所持择焉。

  〔庆历善救方〕宋志一卷 佚王安石后序曰。孟子云。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臣某伏读善救方。而窃叹曰。此可谓不忍人之政矣。夫君者。制命者也。推命而致之民者。臣也。君臣皆不失职。而天下受其治。方今之时。可谓有君矣。

  生养之德。通乎四海。至于蛮夷荒忽不救之病。皆思有以救而存之。而臣等虽贱。实受命治民。不推陛下之恩泽。

  而致之民。则恐得罪于天下。而无所辞诛。谨以刻石。树之县门外左。令观赴者自得。而不求有司云。皇 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序。(临川文集)

  王应麟曰。庆历八年二月癸酉。以南方病毒者乏方药。为颁善救方。

  马端临曰。庆历善救方一卷。两朝艺文志云。诏以福州奏狱医林士元药下蛊毒。人以获全。录其方。令国医类集附益。八年颁行。

  〔周氏(应)简要济众方〕(玉海曰。一云广济。)宋志五卷 佚宋史仁宗纪曰。皇 三年五月乙亥。颁简要济众方。命州县长吏。按方剂救民疾。

  苏轼跋曰。先朝值夷狄怀服。兵革寝息。而又体质恭俭。在位四十有二年。宫室苑囿无所益。故民无曝赋。

  而生齿岁登。垦田日广。至于法令。则去苛惨尚宽简。守令则进柔良退贪残。牛酒以礼高年。粟帛以旌孝行。广惠以廪 独。宽恤以省力役。除身丁之算。弛盐榷之令。用能导迎休祥。年谷登衍。其裕民之德。固已浃肌肤而瀹骨髓矣。然犹慊然。忧下民之疾疹。无良剂以全济。于是诏太医集名方。日简要济众。凡五卷。三册。镂板模印。以赐郡县。俾人得传录。用广拯疗。意欲锡以康宁之福。 之仁寿之域。已而县与律令同藏。殆愈一纪。穷达之民。莫或闻知。圣泽壅而不宣。吏之罪也。乃书以方版。揭之通会。不独流传民间。痊 愈疾。亦欲使人知上恩也。后之君子。傥不以为诮。岁一检举之。使无遗毁焉。(东坡大全集)

  王应麟曰。皇 简要济众方五卷。皇 中。仁宗谓辅臣曰。外无善医。其令太医。简圣惠方之要者。颁下诸道。仍敕长吏拯济。令医官使周应编。三年颁行。

  按弟坚曰。是书。陈晃二氏。并不着录。惟唐慎微刘完素书引之。而朝鲜国医方类聚。载脏腑一类。其方出圣惠者。仅薏苡散。酸枣人丸。 砂丸三方。余皆彼书所无。不知何故也。平胃散一方。世为出局方。不知其本于是书。自余诸方。亦多可资用者矣。

  〔司马氏(光)医问〕宋志七卷(苏轼司马温公行状。作七篇。) 佚〔葛氏(怀敏)神效备急单方〕宋志一卷 佚东都事略曰。葛怀敏始以父荫。授西头供奉官。怀敏通时事。善希合。故多荐其才者。尝为益州路提点刑狱。知隰莫保雄沧滁六州。陕西用兵。为泾原秦凤经略安抚副使。元昊寇镇戎军。贼引兵伪遁。怀敏遂率诸将趣定州。环庆路都监刘贺以蕃兵五千。与贼战不胜而溃。怀敏入保定川砦。泾原钤辖曹英又败于砦之东北隅。怀敏所部人奔骇。怀敏为众所拥。几蹂践死。舆至壅城乃苏。贼遂围城。怀敏与诸将谋。赴镇戎军。贼断其归路。与诸将遇贼。遂长驱。直抵渭州。初怀敏之除 延也。范仲淹言其怯懦不知兵。遂徙泾原。卒败事。奏至。赠镇西军节度使。谥曰忠隐。

  〔文氏(彦博)药准〕宋志一卷 佚自序曰。余尝苦头眩。治之多方。弥岁不解。会国医龚世昌诊脉问状。乃云。鬲有寒痰。久之使然。非它苦也。授余香芎散。并其方。服未半剂而愈。遂不复发。余既神其效。又观其立方有法。不与常类。方用九物。

  物别为之解。凡药性之温寒。味之甘辛。并其主疗。略具于下。虽简而备。使观之者有据。服之无疑。无疑有效。

  犹夫任人。各知其才之所长。用无疑。事罔不济。乃知古之良医。治病必考于本草而立方。方药既精。厥疾必瘳。

  班固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原疾病之深浅。陶隐居云。道经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张仲景最为众方之祖。悉根据本草。近世庸医。鲜通本草。求其方药之验。固亦难矣。余嘉龚医之方。专用本草之意。因采仲景并外台。千金及诸家经验方。共若干。辄加注传于门内。以备处疗。谓之药准。以其根据本草立方。则用之有准云。(文集)

  陈振孙曰。药准一卷,潞公文彦博宽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为根据本草而用药。则有准。故以此四十方。

  为处方用药之准也。

  〔孙氏(用和)传家秘宝方〕宋志五卷(读书后志。作十卷。书录解题。作三卷。)佚赵希弁曰。孙尚秘宝十卷。上皇朝孙尚撰。吕惠卿帅边日。尚之子在属部。因取此书。刻板传于世。

  陈振孙曰。孙氏传家秘宝方三卷。尚药奉御太医令孙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医名。自昭陵迄于熙丰。无能出其右者。元丰八年。兆弟宰为阿东漕。属吕惠卿帅。并从宰得其书。序而刻之。兆自言为思邈之后。

  晁氏读书志。作孙尚秘宝方。凡十卷。

  邵伯温曰。仁宗初纳光献皇后。后有疾。国医不效。帝曰。后在家。用何人医。后曰。外家随叔父官河阳。有疾服孙用和药辄效。寻召用和。服其药果验。自布衣。除尚药奉御。用和自此进用。用和本卫人。以避事客河阳。

  善用张仲景法治伤寒。名闻天下。三子奇兆。皆登进士第。为朝官。亦善医。(邵氏闻见录)

  〔刘氏(元宾)神巧万全方〕(旧讹作刘元宝)宋史十二卷 存按是书辑在于医方类聚中。弟坚尝为录出。跋曰。上宋刘元宾子仪撰。其方药采之圣惠者。十居七八。多可施用,其论说亦原本古人。间加己见,至如其举伤寒各治。辨中风诸证。最为赅备。颇有发明。奈何世久失传。

  元明诸家。罕征引者。今检医方类聚中所载。按条掇拾。虽未复旧观。然大要略具矣。仍谨根据类排纂。详加订正。从宋史原目。厘为十二卷云。

  〔刘氏(彝)赣州正俗方〕宋史二卷 佚宋史本传曰。刘彝。字执中。福州人。幼介特。居乡以行义称。从胡瑗学。瑗称其善治水。凡所立纲纪规式。

  彝力居多。第进士。为邵武尉。调高邮簿。移朐山令。治簿书恤孤寡。作陂池教种艺。平赋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无不至。邑人纪其事。目曰治筑。熙宁初。为制置三司条例官属。以言新法非便罢。神宗择水官。以彝悉东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涨。议开长城口。彝请但启扬桥斗门。水即退。为两浙转运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

  不事医药。彝者正俗方以训。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医易业。俗遂变。加直史馆。知桂州。禁与交人互市。交趾陷钦廉邕三州。坐贬均州团练副使。安置随州。父除名为民。编隶涪州。徙襄州。元 初。复以都水丞召还。

  病卒于道。年七十。着七经中义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阳集三十卷。

  陈振孙曰。正俗方一卷。知虔州长乐刘彝执中撰。以虔俗信巫无医药。集此方以教之。

  〔沈氏(括)良方〕宋志十卷(读书后志。作十五卷。)佚自序曰。予尝论治病有五难。辨疾。治病。饮药。处方。别药。此五也。今之视疾者。惟候气口六脉而已。

  古之人视疾。必察其声音颜色。举动肤理。情性嗜好。问其所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诊人迎气口十二动脉,疾发于五脏。则五色为之应。五声为之变。五味为之遍。十二脉为之动。求之如此其详。而然犹惧失之。

  此辨疾之难一也。今之治疾者。以一二药。书其服饵之节授之而已。古以治疾者。先知阴阳运历之变故,山林川泽之窍发。而又视其人。老少肥瘠。贵贱居养。性术好恶。忧喜劳逸。顺其所宜。违其所不宜。或药或火。或刺或砭。或汤或液。矫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捣而索之。投几顺变。间不容发。

  而又调其衣服。理其饮食。异其居处。因其情变。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运六气。冬寒夏暑。 雨电雹。鬼灵厌蛊。甘苦寒温之节。后先胜复之用。此天理也。盛衰强弱。五脏异禀。循其所同。誉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众人。此人事也。言不能传之于书。亦不能喻之于口。其精过于承蜩。其察甚于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声。手不释脉,独惧其差也。舍药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难哉。此治疾之难二也。古之饮药者。煮炼有节。

  饮啜有宜。药有可以久煮者。不可以久煮者。有宜炽火。有宜温火者。此煮炼之节也。宜温宜寒。或缓或速。或乘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用者。有违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敌者。此饮啜之宜也。而水泉有美恶。操药之人有勤惰。如此而责药之不效者,非药之罪也。此服药之难三也,药之单用为易知。药之复用为难知。世之处方者,以一药为不足。又以众药益之。殊不知药之有相使者。相反者。有相合而性易者。方书虽有使佐畏恶之性。

  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测者。庸可尽哉。如酒于人,有饮之逾石而不乱者。有濡吻则颠眩者。漆之于人。有终日搏漉而无害者。有触之则疮烂者。焉知药之于人。无似此之异者。此禀赋之异也,南人食猪鱼以生。北人食猪鱼以病。此风气之异也。水银得硫黄而赤如丹。得矾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无过于醋矣。以醋为未足。又益之以橙。二酸相济。宜其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以巴豆之利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黄。则其利反折。蟹与柿。尝食之而无害也。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呕。此色为易见。味为易知。而呕利为大变。

  故人人知之。至于相合而知。他脏致他疾者。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参术。触者多死。至于五石散。则皆用参术。此古人处方之妙。而世或未喻也。此处方之难四也。医诚艺也。方诚善也。用之中节也。而药或非良。奈何哉。橘过江而为枳。麦得滋而为蛾。鸡逾岭而黑。 鹆逾岭而白。月亏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器之易知者也。性岂独不然乎。予观越人艺茶畦稻。一沟一陇之异。远不能数步。则色味顿殊。况药之所生。秦越燕楚之相远。而又有山泽膏瘠燥湿之异禀。岂能物物尽其所宜。又素问说阳明在天。则花实戕气。少阳在泉。则金石失理。如此之论。采掇者固未尝晰也。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KT 。风雨燥湿。动有槁暴。今之处药。或有恶火者。必日之而后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烘煜哉。又不能必。此辨药之难五也。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于言不能宣。其详至于书不能载。岂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医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辄为疏之。世之为方者。称其治效。常喜过实。千金肘后之类。尤多溢言。使人不复信。予所谓良方者。必目睹其验。始着于篇。

  闻不预也。然人之疾。如向所谓五难者。方岂能必良哉。一睹其验。即谓之良。殆不异乎刻舟以求遗剑者。予所以详着其状于方尾。疾有相似者。庶几偶值云尔。篇无次序。随得随注。随以与人。拯道贵速。故不暇完也。沈括序。

  东都事略曰。沈括。字存中。吴兴人也。博览古今。于书无所不通。举进士。为扬州司理参军。编校昭文馆书籍。熙宁间。除太子中允。为检正中书刑房公事。迁集贤校理。

  察访两浙农田水利。迁太常丞。同修起居注。边吏报北虏将入寇。亟遣中贵人。取两河民车。以为战备。民大惊扰。自宰执以下。言不便者墙进。俱不省。一日括持笔立御坐侧。神宗顾曰。卿知籍车之事乎。括曰。未知车将何用。神宗曰。北虏以多马取胜。唯车可以当之。括曰。胡之来。民父子坟墓田庐。皆当弃去。复暇恤车乎。朝廷姑籍其数。而未取何伤。神宗曰。卿言有理。何论者之纷纷也。括曰。车战之利。见于历世。巫臣教吴子以车战。遂伯中国。李靖用偏箱鹿角车。以擒颉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谓轻车者。兵车也。五御折旋。利于轻速。

  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俗谓之太平车。或可施于无事之日。恐兵间不可用耳。神宗益喜曰。无人如此语朕者。当更思之。明日。遂罢籍民车。执政问括曰。君以何术。而立谈罢此事。上甚多太平车之说也。括曰。圣主可以理夺。不可以言争。若车可用。其敢以为非。未几以上正言知制诰。察访河北西路。出使辽国使。还以淮浙灾伤。为体量安抚使。权三司使,迁翰林学士。括诣宰相吴充陈说免役事。谓可变法令。轻役依旧轮差。御史蔡确论括非其职。而遽请变法。括亦待罪求去。确复言括诡求罢免。有诏食供职。臣切惑焉。且括谓役法可变。何不言之于检正察访之日。而言之于翰林学士之时。不言之于陛下。而言之于执政。原括之意。但欲根据附大臣。巧为身谋而已。遂罢以集贤院学士知宣州。复龙图阁待制。

  召还知审官院。复以言者罢。知青州。寻知延州。王师大举伐西夏。种谔帅师入银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请城永乐。命徐禧李舜举计议边事。李稷主粮饷。遂城永乐。距银州五十里。米脂五十里。城成。赐名银州寨。既而贼二十万。重围永乐城。攻益急。城陷。于是汉番官二百三十人。兵万二千三百人。皆没焉。禧舜举稷死之。神宗以括始议。责为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徙秀州。复光禄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尝上熙宁奉元历。编修天下郡国图。着述颇多。有春秋机括。笔谈。行于世。

  赵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学通医术。故类其经验方。成此书。用者多验。

  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

  〔灵苑方〕宋志二十卷 佚赵希弁曰。灵苑方二十卷。上皇朝沈括存中编。本朝士人。如高若讷林亿孙奇庞安常。皆以善医名世。而存中尤善方书。此中所载。多可用。

  刘 曰。灵苑方。本方不载所作人姓名。

  〔苏沈良方〕宋志十五卷注曰。沈括苏轼所着。(书录解题,作十卷。)存赵希弁曰。苏沈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通医学。尝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药杂说。故曰苏沈。

  陈振孙曰。苏沈良方十卷。苏者。东坡。沈。即存中也。不知何人所录。其间辨鸡舌香一段言。灵苑所辨。

  犹有未尽者。馆阁书目。别有沈氏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而无灵苑方。

  刘桂曰。苏沈良方十卷。前有永嘉道士林灵素序。余家有宋刻本。窃意灵素在二公文集中。或杂记。或笔谈等书。钞出汇成一编。附托二公之盛名。以行其方耳。李东垣谓苏沈良方。犹唐宋类诗。何也。盖言不能诗者之集诗。犹不知方者之集方也。一诗之不善。止不过费纸而已。不致误人。一方之不善。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噫。后之集方书者。尚慎之哉。(读医说)

  四库全书提要曰。苏沈良方八卷。宋沈括所集方书。而后人又以苏轼之说附之者也。考宋史艺文志。有括灵苑方二十卷。良方十卷。而别出苏沈良方十五卷。注云。沈括苏轼所着。陈振孙书录解题。有苏沈良方十卷。而无沈存中良方。尤袤遂初堂书目亦同。晁公武读书志。则二书并列。而于沈存中良方下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苏沈良方下亦云。括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学杂说附之者。盖晁氏所载良方。即括之原本。其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者。即指苏沈良方。由其书初尚并行。故晁氏两载。其后附苏说者盛行。原本遂微。故尤氏陈氏遂不载其原本。今永乐大典。载有苏沈良方原序一篇。亦括一人所作。且自言予所作良方云云。无一字及轼。是后人增附之后。并其标题追改也。按明晁KT 宝文堂书目。有苏沈二内翰良方一部。是正嘉以前。传本未绝。其后不知何时散佚。今据永乐大典所载。掇拾编次。厘为八卷。史称括于医药卜算。无所不通。

  皆有所论著。今所传括梦溪笔谈。末为药议一卷。于形状性味。真伪同异。辨别尤精。轼杂着。时言医理。于是事亦颇究心。盖方药之事。术家能习其技。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儒者能明其理。而又往往未经试验。此书以经效之方。而集于博通物理者之手。固宜非他方所能及矣。

  程永培跋曰。沈氏良方。后人益以苏氏之说。名之曰苏沈良方。非当时合著之书也。余藏旧刻印本。书不列存中氏原序。而载有林灵素一叙。亦止论沈。未及苏。其卷首一叙。兼及苏沈。文颇拙蹇。不著作者姓名。盖俗笔也。按永乐大典中。有苏沈良方名曰。盖从宋史艺文志来者。

  则知合苏沈。而传于今日之本。约略宋末人为之耳。又考宋史。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以藏本卷数较之。

  虽合沈氏。却杂以苏说。若从苏沈良方。则少五卷矣。岂在当时已散佚不全耶。其中误字甚多。几至不可读。为之订正。然内证外证。妇人小儿。以至杂说。依稀略备。似非不全之本。盖古人以医卜为贱术。作史者志方书。

  未必详加考订。即如刘涓子之鬼遗方论。宋史作鬼论。脱去遗方二字。则其他之疏略可知也。此书卷帙未符宋志。

  其间分合多寡。不可考矣。内中诸方。间已见之博济灵苑诸书。即其余亦莫不应病神验异常。至有不可以理测者。

  岂非龙宫之所授耶。今为授梓。并补叙沈氏原叙一篇。熟读五难。大有裨益。瘦樵程永培跋。

  鲍廷博跋曰。良方托始于沈梦溪。迨宋南渡后。或益以东坡论说。而苏沈之名著焉。元明以来。其传渐寡。

  近年吴郡程君永培始出藏本。授梓以行。会朝廷诏颁内殿聚珍版本于各直省。于是其书复大显于世。顾殿本初颁。

  藏家争先快睹。既不敷承领。而程刻又不列坊肆。无以餍四方之求。博因参合两本。益广其传。上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而程君活人济世之心。抑又推而广之矣。殿本辑自永乐大典。大概详沈而略苏。程刻较完。

  而承讹袭谬。无从是正。往时程君过予。语次及之。若有歉然于中者。盖虑其贻误。较他书所系尤重也。今证以殿本。尽刊其误。其为愉快。当何如耶。刊成谨冠提要于简端。以还殿刻之旧。卷末仍先以程跋。用示不敢掠美之意。乾隆癸丑十月上浣四日。歙鲍廷博识于柳塘寓庐。

  〔苏氏(轼)圣散子方〕读书敏求记一卷 未见自序曰。昔尝览千金方三建散。云风冷痰饮,症癖 疟。无所不治。而孙思邈特为着论。以谓此方用药节度。

  不近人情。至于救急。其验特异。乃知神物效灵。不拘常制。至理开惑。智不能知。今杰所蓄圣散子。殆此类耶。

  自古论病。唯伤寒最为危急。其表里虚实。日数证候应汗应下之法。差之毫厘。辄至不救。而用圣散子者。一切不问阴阳二毒。男女相易。状至危急者。连饮数剂。即汗出气通。饮食稍进。神宇完复。更不用诸药。连服取瘥。

  其余轻者。心额微汗。止尔无恙。药性微热。而阳毒发狂之类。入口即觉清凉。此殆不可以常理诘也。若时疫流行。平旦于大釜中煮之。不问老少良贱。各服一大盏。实时气不入其门。平居无疾。能空腹一服则饮食倍常。百疾不生。真济世之具。卫生之宝也。其方不知所从出。得之于眉山人巢君谷。谷多学好古。秘惜此方。不传其子。

  余苦求得之,谪居黄州。比年时疫。合此药散之。所活者不可胜数。巢始授余。约不传人。指江水为盟。余窃隘之。乃以传蕲水庞君安时。安时以善医闻于世。又善着书。欲以传后。故授之。且使巢君之名。与此方同不朽也。

  (文集)

  又后序曰。圣散子。主疾功效非一。去年春。杭之民病。得此药全活者。不可胜数。所用此中下品药。略计每千钱即得千服。由之积之。其利甚博。凡人欲施惠。而力能自辨者。犹有所止。若合众力。则人有善利。其行可久。今募信士。就楞严院修制。自立春后起施。直至来年春夏之交。有入名者。径以施送本院。昔薄拘罗尊者以诃梨勒。施一病比丘。故获报身。身常无众疾。施无多寡。随力助缘。疾病必相扶持。功德岂有限量。仁者恻隐,当崇善因。吴郡陆广秀才。施此方并药。得之于智藏主禅月大师宝泽。乃乡僧也。其陆广见在京。施用并药。在麦曲巷居住。(文集)

  朱子曰。苏轼字子赡。老苏之长子。中进士第。再中制科优等。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官至礼部尚书。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

  叶梦得曰。子瞻在黄州。蕲州医庞安常亦善医伤寒。得仲景意。蜀人巢谷出圣散子方。初不见于世前医书。

  自言得之于异人。凡伤寒不问证候如何。一以是治之无不愈。子瞻奇之。为作序。比之孙思邈三建散。虽安常不敢非也。乃附其所着伤寒□中。天下信以为然。疾之毫厘不可差。无过于伤寒。用药一失其度。则立死者皆是。

  安有不问证候而可用者乎。宣和后。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诸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今医者悟始废不用。巢谷本任侠好奇。从陕西将韩存宝。出入兵间。不得志客黄州。子瞻以故与之游。子瞻以谷奇侠。而取其方。天下以子瞻文章。而信其方。事本不相因。而趋名者。又至于忘性命。而试其药。人之惑。盖有至是也。(避暑录话)

  陈言曰。此药以治寒疫。因东坡作序。天下通行。辛未年。永嘉瘟疫。被害者不可胜数。往往顷时寒疫流行。

  其药偶中。抑未知方土有所偏宜。未可考也。东坡便谓与三建散同类。一切不问。似太不近人情。夫寒疫亦能自发狂。盖阴能发躁。阳能发厥。物极则变。理之常然。不可不知。(三因方)

  俞弁曰。圣散子方。因东坡先生作序。由是天下神之。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服此方被害者。不可胜纪。

  今阅叶石林避暑录云。宣和间。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医顿废之。昔坡翁谪居黄州。时其地濒江多卑湿。而黄之居人所感者。或因中湿而病。或因雨水浸淫而得。所以服此药而多效。是以通行于世。遗祸于无穷也。弘治癸丑年。吴中疫疠大作。吴邑令孙磐令医人修合圣散子。遍施街衢。并以其方刊行。病者服之。十无一生。率皆狂躁昏瞀而卒。噫。孙公之意。本以活人。殊不知圣散子方中。有附子良姜吴茱萸豆蔻麻黄藿香等剂。皆性燥热。反助火邪。不死何待。若不辨阴阳二证。一概施治。杀人利于刀剑。有能广此说。以告人人。亦仁者之一端也。(续医说)

  钱曾曰。圣散子方一卷。此方不过二十二味。诸病可治。东坡得之于眉山人巢谷。谪居黄州。时疫益行。合此药散之,所活不胜数。因制序以传不朽。惜其方世罕之见。郭五常得之于都宪袁公。即为梓行于郧阳。附录华佗危病十方。及经验三方。继得者复刊为续录。坡序称济世之具。卫生之宝。真此书之谓也。

  〔杜氏(壬)医准〕一卷 佚叶少蕴曰。尝见杜壬作医准一卷。记其平生治人用药之验。其一记郝质子妇产四日。螈 戴眼。弓背反张。

  壬以为痉病。与大豆紫汤独活汤而愈。政和间。余妻才分娩。犹在蓐中。忽作此证。头足反接。相去几二尺。家人惊骇。以数婢张拗之。不直。适记所云。而药囊在独活。乃急为之。召医未至。连进三剂。遂能直。医至则愈矣。更不复用大豆紫汤。古人处方神验类尔。但世所用之。不当其疾。每易之。自是家人有临乳者。应所须药物必备。不可不广告人。二方皆在千金第三卷。

  卷四十六

  方论(二十四)

  〔太医局方〕读书后志十三卷 佚赵希弁曰。上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模本传于世。

  〔张氏(耒)治风方〕书录解题一卷 佚陈振孙曰。张耒文潜所传。凡三十方。

  东都事略曰。张耒。字文潜。楚州淮阴人也。幼颖异为文。从苏辙学。辙见其文爱之。举进士。为临淮主簿寿安尉。咸平丞。苏轼亦深知之。称其文。召为太学。元 初。为正字。迁着佐郎,改著作郎。兼史院检讨。

  在馆八年。顾义自守泊如。擢起居舍人。请郡。以直龙图阁知润州。徙宣州责监黄州酒税。徙复州。起为通判黄州。移知衮州。召为太常少卿。甫数月。后以直龙图阁知颖州。又徙汝州。复坐元 党落职。主管明道宫。初耒在。闻苏轼之讣。以师弟子礼举丧。言者以为言。遂贬房州别驾。黄州安置。五年。得自便。居陈州。寻主管崇福宫。卒。年六十。

  〔初氏(虞世)古今录验养生必用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十六卷)佚赵希弁曰。养生必用方十六卷。上皇朝初虞世撰。序谓古人医经行于世者多矣。所以别着书者。古方分剂。

  为今铢两不侔。用者颇难。此方其证易详。其法易用。苟寻文为治。虽不习之人。亦可无求于医也。虞世本朝士。一旦削发为僧。在襄阳。与十父游从甚密。

  陈振孙曰。养生必用书三卷。灵泉山初虞世和甫撰。绍圣丁丑序。

  朱 曰。世传。妇人有产鬼形者。不能执而杀之。则飞去。夜复归就乳。多瘁其母。俗呼为旱魃。亦分男女。

  女魃窃其家物以出。儿魃窃外物以归。初虞世和甫名士善医。公卿争邀致。而性不可驯狎。往往尤忽权贵。每贵人求治病。必重诛求之。至于不可堪。其所得赂。旋以施贫者。最爱黄庭坚。常言黄孝于其亲。吾爱重之。每得佳墨精楮。奇玩必归。鲁直语朝士云。初和甫于余。正是一儿旱魃。时坐中有厌苦和甫者。卒尔对曰。到吾家。

  便是女旱魃。(可谈)

  陆游曰。初虞世字和甫。以医名天下。元符中。皇子邓王生。月余得痫疾危甚。群医束手。虞世独以为必无可虑。不三日王薨。信乎医之难也。(老学庵笔记)

  周密曰。初虞世所集养生必用方。戒人不可妄服金虎碧霞丹。乃详其说云。状元王俊民字康侯。为应天府发解官。得狂疾。于贡院中。尝对一石碑。呼叫不已。碑石中若有应之者。亦若康侯之奋怒也。病甚不省觉。取书册中交股刀。自裁及寸。左右抱持之。遂免出试院。未久,疾势亦已平复。起居饮食如故。但 不乐。徐医以为有疾。以碧霞金虎丹吐之。或谓心藏有热。劝服治心经诸冷药。积久为夜中洞泄。气脱肉消。食不前而死。(齐东野语)

  〔续必用方〕艺文略一卷 佚〔庞氏(安时)验方书〕宋志一卷 佚〔庞氏家藏秘宝方〕书录解题五卷 佚陈振孙曰。蕲水庞安时安常撰。安时以医名世。所着书传于世者。惟伤寒论而已。此书。南城吴炎晦父录以见遗。

  〔主对集〕一卷 佚宋史本传曰。观草木之性。与五脏之宜。秩其职任。官其寒热。班其奇偶。以疗百病。着主对集一卷。

  〔杨氏(康侯)护命方〕读书志五卷 佚〔通神论〕读书志十四卷 佚赵希弁曰。杨氏护命方五卷。通神论十四卷。上皇朝杨退修撰。退修以岐伯语五运六气。以治疾病。后世通之者。唯王冰一人而已。然犹于变迁行度。莫知其始终次序。故着此方论云。

  黄庭坚序曰。天下之学。要之有宗师。然后可臻微入妙。虽不尽明先王之意。惟其有本源。故去经不远也。

  今夫六经之旨深矣。而有孟轲荀况两汉诸儒。及近世刘敞王安石之书。读之亦思过半矣。至于文章之士难矣。而有左氏庄周董仲舒司马迁相如刘向扬雄韩愈柳宗元。及今世欧阳修曾巩苏轼秦观之作。篇籍具存。法度粲然。可讲而学也。惟神农黄帝岐伯雷公之书。秦越人淳于意皇甫谧张机之论。儒者罕学。学之亦不能到其渊源。近世黎阳高若讷号邃于医方。若讷既没。亦不得其传焉。余有方外之友。曰杨介。尝谓余言本草素问之意。且曰。五运六气。视其岁而为药石。虽仲景犹病之也。至于本草。则仲景深矣。余涉世故多。未能从介学之。衰老窜逐戎 。

  瘴疠侵陵。生意无几。恨不早从杨君之学也。今年以事至青神。有杨康侯子建者。以其所论著医。惠然见投。悉读之。而其说汪洋。蜀地僻远。无从问所不知。子建闭户读书。贯穿黄帝岐伯无师之学。至能如此。

  岂易得哉。然其汤液。皆以意调置。则不能无旨矣。方皆圣贤妙于万物之性者。然后能作而巧者述之。而世之者也。今子建发五运六气。叙病裁药。错丝以针艾之方。与众共之。是亦仁人之用心云尔。(豫章别集)

  按是书赵希弁称杨退修所着。据黄鲁直序。杨名康侯。字子建。乃着十产论者。然则退修当是康侯别字。或其所自号也。

  〔阎氏(孝忠)重广保生信效方〕宋志一卷 佚刘 曰。保生信效。阎孝忠编。孝忠字资钦。许昌人。

  〔董氏( )香港脚治法总要〕(书录解题。作董汲。)宋志一卷 未见叶少蕴曰。余崇宁大观间。在京师。见董汲刘演辈。皆精晓张仲景方术。试之数验。非江淮以来俗工可比也。

  (避暑录话)

  四库全书提要曰。香港脚治法总要二卷。宋董汲撰。汲字及之。东平人。始末未详。钱乙尝序其 疹论。则其着书。在元 元丰之间。是书。书录解题作一卷。宋史艺文志亦同。久无传本。今从永乐大典所载。排纂成帙。

  以篇页稍繁。分为二卷。上卷论十二篇。大旨谓香港脚必由于风湿。风湿兼有冷热。皆原本肾虚。阴阳虚实。病之别也。春夏秋冬。治之异也。高燥卑湿。地之辨也。老壮男女。人之殊也。说赅备矣。下卷方四十六。独活散。

  木香散。传信方防风粥。桑枝煎。专治风。天麻丸。茴香丸。鸟蛇丸。趁痛丸。专治湿。薏苡仁汤。海桐皮散。

  木瓜丸。治风湿相兼。独活寄生汤。石楠丸。牛膝丸。治风湿挟虚。金牙酒。治风湿瘴疠。八味丸。肾沥汤。地黄粥。治虚。神功丸。麻仁丸。三脘散。大黄汤。治实。属阴者兼冷。木香饮子。治其偏于阴也。属阳者兼热。

  红雪治其偏于阳也。绛宫丸。白皮小豆散。木通散。治其属于阴阳。而兼淋闭者也。松节散。食前丸。食后丸。橘皮丸。

  治寻常法也。三仁丸。润肠丸。五柔丸。治老人血枯法也。天门冬大煎。则为总治法。淋渫蒸熨五方。则为外治法。而以针灸法为始。原序。方有一十九门。大约不出于此。即阙佚亦 矣。考香港脚。即素问所谓厥疾。至唐始有此名。治法亦渐以详备。然李暄及苏敬徐王唐侍中诸家之书。今多不传。独汲此帙尚存。颇为周密醇正。观其自述。称尝患此疾至剧。因深思其源。遂得秘要。殆所谓三折肱。而为良医者欤。今特录而存之。以备专门之一种焉。

  〔旅舍备要方〕 宋志一卷 佚刘 曰。旅舍备急方。疮疹论二书。皆隐士董汲撰。汲字及之。东平人。

  四库全书提要曰。旅舍备要方一卷。宋董汲撰。陈振孙书录解题。载有董汲小儿 疹论。香港脚治法。不及此书。然宋史艺文志载之。卷帙亦同。盖陈氏偶未见也。汲因客途猝病。医药尤难。特集经效之方。百有余道。内如蚰蜒入耳。

  及中药毒。最为险急。而所用之药。至为简易。其杂伤五方。

  古书不少概见。今亦罕传。万见奇特。盖古所谓专门禁方。

  用之则神验。至求其理。则和扁有所不能解。即此类也。至于小半夏汤。五苓散。两方本于汉之张机。今以半夏汤治湿痰。仍其本法。至五苓散。本治伤寒汗后不解。及有水气之病。今书中引为通行利水之剂。殆亦变通用之。如河间益元散。本双解半表半里之伤寒。而后人取以医暑欤。其治中暑一方。似即李泉清暑益气汤之蓝本。其无比香薷散。与后来局方。稍有出入。盖亦本古方为加减。然云治两脚转筋疼痛。而反去主治之木瓜。则不解其故矣。小儿一门。大概与同时钱乙药证直诀相出入。第以柔脆之肠胃。而多用腻粉朱砂诸峻药。古人气浓。服之无妨。在后来亦未可概施也。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收掇排纂。

  得方尚几五十。仍旧目分为一十二类。其触寒心痛,厥风涎潮等证。有录无书。无从校补。则亦阙焉。

  〔谭氏(永德)殊圣方〕佚刘 曰。洪农谭永德撰。永德。沛国下邳人。(幼幼新书)

  〔陈氏(师文)校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宋史五卷 佚陈师文等表曰。昔神农尝百草之味。以救万民之疾。周官设疾医之政。以掌万民之病。着在简编。为万世法。

  我宋勃兴。神圣相授。咸以至仁浓德。涵养生类,且谓札瘥荐臻。四时代有。救恤之术。莫先方书。故自开宝以来。早敕近臣。雠校本草。厥后纂次神医普救。刊行太平圣惠。重定针艾俞穴。校正千金外台。又作庆历善救。

  简要济众等方。以□天下。或范金揭石。或镂板联编。是虽神农之用心。成周之致治。无以过也。天锡神考。睿圣承统。其好生之德。不特见于方论而已。又设太医局熟药所于京师。其恤民瘼。可谓勤矣。主上天纵深仁。考述前列。爰自崇宁。增置七局。揭以和剂惠民之名。俾夫修制给卖。各有攸司。又设收买药材。所以革伪滥之弊。

  比诏会府。咸置药局,所以推展祖考之德泽。可谓曲尽。然自创局以来。所有之大。或取于鬻药之家。或得于陈献之士。未经参订。不无舛讹。虽尝镂板颁行。未免传疑承误。故有药味。脱漏铢两过差。制作多不根据经。祖袭间有伪妄。至于贴榜。谬戾尤多。殆不可以一二举也。顷因条具。上达朝廷。继而被命。遴撰通医。俾之刊正。

  于是请书监之秘文。采名贤之别录。公私众本。搜猎靡遗。事阙所从。无不研核。或端本以正末。或溯流以寻源。订其讹缪。折其淆乱。遗佚者补之。重复者削之。未阅岁而书成。缮写甫毕。谨献于朝。将见合和者。得十全之效。饮饵者。无纤芥之疑。颁此成书。惠及区宇。遂使熙丰惠民之美意。崇观述事之洪规。本末巨细。无不毕陈。纳斯民于寿康。召和气于穹坏。亿万斯年。传之无极。岂不韪欤。将仕郎。措置药局。检阅方书。陈承。

  奉议郎。守太医令。兼措置药局检阅方书裴宗元。朝奉郎。守尚书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谨上。

  赵希弁曰。和剂局方十卷。上大观中。诏通医。刊正医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

  陈振孙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六卷。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凡二十一门。二百九十七方。其后时有增补。

  王应麟曰。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绍兴六年正月四日。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

  宋史高宗纪曰。绍兴二十一年二月乙卯。诏诸州。置惠民局。官给医书。周密曰。和剂局方。当时精集诸名方。凡经几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矣。然其间差讹者。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

  凡用药三十九味。其间药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是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后。

  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余因其说而改之。信然。凡此之类。必多有之。信乎误注本草。非细故也。(癸辛杂识)

  刘桂曰。或问云。和剂局方。丹溪发挥辨之详矣。戴原礼乃丹溪高弟。今观其所着证治要诀方论。皆祖局方。何也。余曰。局方亦何负于人哉。前后活人。不知其几。

  丹溪但辨其用药者误耳。非方之罪也。血虚证。不宜用香燥之剂。痿痹证。不可混作风治。亦何尝屏弃之乎。今人遂以局方例不可用。或者有宜北不宜南之说。殊不知内经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权变得宜。消息以为治要。可限以南北之方。而无寒热之异哉。原礼盖得丹溪之心法者。其有取于局方。非苟然也。(续医说)

  按是书。据宋志及王海。旧系五卷。书录解题。作六卷者。或析目录。别为一卷欤。至读书志。作十卷。恐是误写。徐春甫以裴陈二氏。并为名起。不知何据。弟坚曰。王应麟以和剂惠民二局,为绍兴中所置。据陈师文等表。有崇宁增置七局。揭以和剂惠民之名语。则盖不创于绍兴也。详宋史职官志曰。崇宁中。置药局七所。添丞一员。点检。宣和三年。减置。仍知二局是宣和所罢。而至绍兴更置和剂局。改熟药所。为惠民局矣。张海鹏学津讨源所辑增广本局方跋云。宋崇宁中。暑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未为至当也。陈表又云。崇宁以来。所有之方。或取于鬻药之家。或得于陈献之士。未经参订。不无舛讹。虽尝镂板颁行。

  未免传疑承误云云。赵希弁亦称。大观中。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而校正增损。然则是书非 出师文等。崇宁以后。既为刊本。师文因以重修者。故宋志冠以师文校正字也。

  〔增广校正和剂局方〕五卷 存按是书。往岁姬路侯大夫川合元升(鼎)得之西京书估。以赠于先子。盖南宋 本也。校通行本。无窦庆以下方。虽有绍兴续添。别不标识。至诸家名方。不题吴直阁增字。则知绍兴中吴直阁所增广也。然兹本不载其名字。所谓吴直阁者。难识为何人。且兹本但题增广校正。无太平惠民字。与读书志所载符。弟坚曰。玉海。书录解题。并称师文等旧本。凡二百九十七方。二十一门。今通行本。大观旧方。与续添虽各为区别。溢出二方。至分类仅十四门。其旧不可复睹。特至兹本。了然可辨。与幼幼新书引合。其存旧色者。无疑矣。详玉海称二十一门并其目录而言。今兹本诸风一切气痼冷妇人篇题下。无附香港脚脾胃消渴产图字。大小篇目。共二十一门。而治伤寒后。

  有脾胃一门。照通行本。知是绍兴所添。若其诸方无重见者。间与通行本不同。有参苓饮子。(伤寒诸家名方)

  思食丸。(一切气诸家名方)降气汤。(诸汤诸家名方)三方。无四斤铁弹黑龙三丸。(诸风)渗湿汤。冰黄散。

  (伤寒)丁香脾积丸。(一切气)二陈汤。(痰饮)水煮木香丸。缚虎丸。(泻痢)寸金丸。夺命丹。(杂病)

  化毒排脓内补十全散。没药降圣丹。(疮肿)牛膝汤。济危上丹。琥珀黑龙丹。济阴丹。琥珀黑散。术香散。竹茹汤。(妇人)人参散。钱氏白术散。(小儿)清远香。(香方)凡二十二方。又一切气感应丸。至红丸子。共十三方。吴直阁如神丸。别为脾胃不和门。诸局麝香苏合香丸。(一切气)吴大香连丸。(泻痢)在大观方内。

  大观生气汤。(一切气)在绍兴方内。绍兴温肺汤。(痰饮)大观七枣汤。(泻痢)淳 春雪膏。(眼目)硼砂散。(咽喉)宝庆至圣保命丹。挨积丸。(小儿)在诸家名方内。盖通行本所错。宜订正焉。又通行本牛黄清心丸。其药味次第。征周氏杂识不同。今兹本则否。前八味。为牛黄。金箔。麝香。犀角。雄黄。龙脑。羚羊角。

  蒲黄。后二十一味。与大山芋丸同。但有黄芩。无熟干地黄。为异。是则合乎杂识所云。先子尝以此八味。疗中风及惊痫。殊有神验。此等关系匪轻。所以医方之书,必贵古本也。

  〔许氏(洪)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佚自序曰。本草一编。实医家之本根。肇于黄帝岐伯。而大备于我宋。若昔圣贤。其于制方之始。虽曰神融心会。与造化合其妙。然药之君臣佐使。寒温良毒。与夫治疗之所主。凡识其性而用之。各当其宜者。皆自本草中来。后世用方。讵不可于此而究心焉。不然。则纸上之传。有如药之舛讹。(谓如以黄芩为黄 。是也。性之冷热。甚于水火。若此之类。不可缕载。始举其大略如此。)分两之差误。

  (谓加以一钱为一两。以一分为一斤。是也。古人处方之意多不口或少不口增。此尤不可不察。)往往皆莫敢是正。不知冷热相反。多寡不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以此疗疾。无益有伤。虽曰据方炮制。对证投饵。其与实实虚虚。损不足补有余者。何以异。洪袭父祖业三世矣。今古方书。无不历览。就其径而效神者。惟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之最。所恨枝行日久。乌马失真。洪于供职暇日。谨证以监本。精加校定。尚虑或者以为出己意之私。

  于是按诸家本草所载。具注药注于逐品之下。将使业医者。朝夕玩味。自然默会前人制方妙处。是书之成。上足以仰赞圣朝惠朝之万一。跻天下于寿域。兹实其喈。下足以为良医箧笥之宝。其或诊病有浅深。用药合加减。变而通之。无施不可,非特此尔。卫生君子。傥一过目。亦可以释夫未达之疑。仍并将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各随条类。附于本方之下。又编次和剂指南总论。以冠帙首。期与并行于时。此区区蝇附骥尾之愿也。

  洪欲畀之书市。深恐急于财利者漫不加意。复蹈前车之覆。则亦洪之罪也。令敬委积庆名家。以阴 为念者。锓木以传。庶几志与我同。不至灭裂以误天下。扁鹊仓公傥复生斯世。必深嘉洪之用心。时嘉定改元。岁在戊辰日南长至。敕授太医助教。前差充四川总领所。检察惠民局许洪谨书。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指南总论〕三卷 存〔卢氏(祖常)拟进太平惠民和剂类例〕佚按是书世无传本。祖常于其所着续易简方中。每言及之。盖似评论病证,以辨治方者矣。

  〔亡名氏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朱彝尊跋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载晁氏读书后志。陈氏书录解题。宋艺文志。作五卷。按宋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于是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类分二十一门。录方二百九十有七。然则是书成于汴都也。

  今考王氏玉海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在绍兴六年正月。至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在绍兴十八年又八月。盖师文等校正本。实止五卷。其后添补绍兴宝庆淳 诸方。暨吴直阁方诸局方。故增益至十卷尔。予家所藏。

  乃元时雕本。后附太医助教许洪指南三卷。系建安高氏日新堂板行。

  四库全书提要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旧本题宋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等奉敕编。

  案王应麟玉海云。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晁公武读书志云。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又读书后志曰。太医局方十卷。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摹本传于世。是大观之本。实因神宗时旧本重修。

  故公武有校正增损之语也。然此本止十四门。而方乃七百八十八。考玉海。又载绍兴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

  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此本以太平惠民为名。是绍兴所颁之监本。非大观之旧矣。其中又有宝庆淳 续添诸方。更在绍兴之后。兼附用药总论指南三卷。皆从图经本草。钞撮增入。亦不知何时所加。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和剂局方。其后时有增补。殆指此类欤。戴良九灵山房集。有丹溪翁朱震亨传。曰。时方盛行陈师文裴宗元所定。大观二百九十七方。翁穷昼夜是习。既而悟曰。操古方以治今病。其势不能以尽合。苟将起度量。立规矩。

  称权衡。必也。素难诸经乎。又称震亨得罗知悌之学以归。诸医泥陈裴之学人。闻其言。大惊而笑且排。及治许谦末疾良验。笑且排者。始皆心服。是此书盛行于宋元之间。至震亨局方发挥出。而医学始一变也。又岳珂 史曰。和剂局方。乃当时精集诸家名方。凡几经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精矣。然其间差讹者。

  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凡用药二十九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只前八味。

  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

  余因其说而考之。信然。如此之类。必多有之云云。是并不能无所舛误矣。然历代相传。专门禁方。多有是焉。

  在用者详审而已。必因噎而废食。则又一偏之见矣。

  张海鹏跋曰。宋崇宁中置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取崇观以来所收局方。

  分门编纂。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分十四门。七百八十八方。盖有绍兴至宝庆淳 。时有增补。非大观中二百九十七道之旧也。今此本十四门。除产前产后二方。胎神游方催生符。及后附四香。不可谓之方外。止六百七十四方。名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后有图经本草。药性总论三卷。无指南之名。既云增广。

  而与无增广二字之本。转少一百十四方。岂陈裴而后。又有从而详校增减者欤。癸辛杂志谓。清心丸二十九味。

  止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山芋丸所误入者。今此本牛黄清心丸所载。药味次弟。自牛黄至蒲黄。已十九味。后十味以干山药而止。与癸辛杂志所云不同。其为后人重订之本可知也。要之此书。虽有朱丹溪驳辨。然当时精簇方。几经名医之论定。献于朝。行于世。所谓得十全之效。无纤芥之疑者。苟非实有足以惠民。岂竟为纸上空谈。以误世哉。虽传写或间有讹误。不可因噎而废食。余因久无刊刻之家。抄录不无亥豕。所以校对至再至三。以期详慎无误。而付之梓。尚望好我者。惠我古本。

  俾随时订正。幸甚幸甚。乙丑四月。虞山张海鹏识。

  按太医局方。与和剂局方。本自不同。提要误以此书为神宗时旧本重修。疏甚。

  〔增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按是书。不知修乎何人。盖许洪所注。止于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兹本并宝庆淳 增添新方。

  俱加笺解。则宋季人所续修。卷首犹题洪名衔。

  〔朱氏(震亨)局方发挥〕一卷 存朱震亨曰。和剂局方之为书也。可以据证检方。即方用药。不必求医。不必修制。寻赎见成丸散。病痛便可安痊。仁民之意。可谓至矣。自宋迄今。官府守之以为法。医门传之以为业。病者恃之以立命。世人习之以成俗。

  然予窃有疑焉。何者。古人以神圣工巧言医。又曰。医者意也。以其传授虽的。造诣虽深。临机应变。如对敌之将。操舟之工。自非尽君子随时反中之妙。宁无愧于医乎。今乃集前人已效之方。应今人无限之病。何异刻舟求剑。按图索骥。其偶然中难矣。

  张介宾曰。局方一书。虽云多用热涩。然于实热新邪。岂云皆用此法。观其所载太平丸。戊己丸。香连丸。

  薷苓汤之类。岂非以寒治热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己寒丸。胡椒理中汤之类。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随证酌宜。顾在用之者何如耳。岂局方专以热涩为用。而可斥其非耶。且是书之行。乃宋神宗诏天下高医。各以效方奏进而成者。

  此其中或过于粉饰者。料不能无。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谓热药能杀人。而余察其为寒多者。则但见寒药之杀人耳。明者其深察之。(景岳全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局方发挥一卷。元朱震亨撰。以和剂局方。不载病源。止于各方下。条列证候。立法简便。

  而未能变通。因一一为之辨论。大旨专为辟温补。戒燥热而作。张介宾景岳全书云。局方一书。宋神宗(案此方。

  成于徽宗之时。介宾以为神宗。殊为舛误。谨附订于此。)诏天下高医。奏进而成。虽其中或有过于粉饰者。神效之方。亦必不少。岂可轻议。其意颇不以震亨为然。考震亨之学。出于宋内官罗知悌。知悌之学。距河间刘完素。仅隔一传。完素主于泻火。震亨则主于滋阴。虽一攻其有余。其剂峻利。一补其不足。其剂和平。而大旨不离其渊源。故于局方香窜燥烈诸药。谆谆致辨明。以来沿其波者。往住以黄柏知母。戕伤元气。介宾鉴其末流。

  故惟以益火为宗。掊击刘朱。不遗余力。其以冰雪凛冽为不和。以天睛日暖为和。取譬固是。然清风凉雨。亦不能谓之不和。铄石流金。亦不能强谓之和。各明一义而忘其各执一偏。其病实相等也,故介宾之说。不可不知。

  而震亨是编。亦竟不可废焉。

  〔亡名氏诸家名方〕书录解题二卷 佚陈振孙曰。福建提举司所刊。市肆常货。而局方所未收者。

  卷四十七

  方论(二十五)

  〔亡名氏混俗顺生录〕宋志二卷 佚〔玉鉴论〕宋志五卷 佚〔丁氏(信臣)左藏方〕佚刘 曰。西京左藏库使丁信臣。(幼幼新书)

  〔梁氏(逢尧)惠眼观证〕佚刘 曰。宜黄戴师悯术。翰林医学梁逢尧撰。得之前宗正丞蔡冲子周家藏。

  〔亡名氏凤髓经〕佚〔飞仙论〕佚〔联珠论〕佚〔保信论〕佚〔惠济歌〕佚〔吉氏( 之)家传方〕佚刘 曰。此书。皆得之前岳州平江令吉 之谦伯家藏。上六书。(旧有宝童方。今别录于儿科部。故欠其一。)并不载所作之人。内吉氏家传。乃谦伯手集之方。

  〔聚宝方〕佚刘 曰。不载所作之人。得之长沙医工郑愈。

  〔五关贯真珠囊〕佚刘 曰。不载所作之人。得之长沙医工毛彬。

  〔卢氏(昶)医镜〕佚〔史氏(堪)指南方〕宋志二卷 存陈振孙曰。指南方三卷。蜀人史堪载之撰。凡三十一门。各有论。王 曰。史载之指南方。严州公库有版。

  (百一选方)

  鲁应龙曰。朱师古眉州人。年三十时。得疾不能食。闻荤腥即呕。用火铛旋煮汤。沃淡饭。数数食之。医莫能知。史载之曰。俗辈不读医经。而妄欲疗人。可叹也。君之疾。正在素问经中,名食挂。凡人肺六叶。舒张如盖。下覆于脾。子母气和则进食。一或有戾。则肺不能舒。脾为之蔽。故不嗜食。素问曰。肺叶焦热挂。遂授一方。买药服之。三日闻人食肉甚香。取而啖之。遂愈。(闲窗括异志)

  施彦执曰。蔡元长苦大肠秘固。医不能通。盖元长不服大黄等药故也。时史载之未知名。往谒之。阍者龃龉。

  久之乃得见。已诊脉。史欲示奇。曰。请求二十钱。元长曰。何为。曰。欲市紫菀耳。史遂市紫菀二十文。末之以进。须史遂通。元长大惊。问其说。曰。大肠肺之传送。今之秘无他。以肺气浊耳。紫菀清肺气。此所以通也。

  此古今所未闻。但不知用何汤下耳。(北窗炙 录)

  〔宋氏(阙名)千金方〕艺文略三卷 佚〔张氏(处环)方〕艺文略三卷 佚〔亡名氏意外方〕艺文略口卷 佚〔韦氏(阙名)月录方〕艺文略一卷 佚〔陈氏(阙名)太医方〕艺文略一卷 佚〔张氏(锐)鸡峰备急方〕宋志一卷 佚陈振孙曰。鸡峰备急方一卷。太医局教授张锐撰。绍兴三年为序。大抵皆单方。

  刘 曰。鸡峰备急。蜀医张锐编。锐字子刚。

  张杲曰。予伯祖张讳(宁宗庙讳。)字子充。歙人也。家旧以财雄乡里。族人有以医名者。因留意焉。长闻蕲水道人庞君安常以医闻淮甸。往从之游。一日丐者扣门。自言为风寒所苦。庞君令以药济之。丐者问当用何汤。

  庞君见其手执败扇。指以此煎药。调所服之药。公初不省其意。乃曰。岂非本草所谓败扇能出汗者乎。庞曰。然。

  公辞归。叹曰。庞君用药则善矣。闻川有王朴先生者。其察脉。非特知人之病。而太素之妙。能测人之死生祸福。

  见于未着之前。服膺几年。尽得其妙。乃辞而归。先是宣之南陵有富者。唯一子。而家累万计。适中寒疾。以为不可救。则气息仅存。以为可疗。则邈不知人。召公治之。公笑曰。正有此药。然此病后三日当苏。苏必欲饮水。

  则以此药与之。服毕当酣寝。切勿惊动。醒则汗解而安矣。富者如其言。其子之疾果愈。南陵宰其妻亦苦寒疾。

  医者环视。无所措手。公探囊中得药。服之即起矣。如其言而亦安云云。惜乎公名盛于崇宁大观时。而享年只四十有九。卒于南昌。是日也。晨起见郡将云。某之大事。在今日午时。后事必当累公。郡将曰。不至此。公曰。

  吾诊脉。血已入心矣。使人候之。果如期而卒。张季明自记其伯祖子充事。

  〔宋氏(道方)全生集〕佚刘 曰。全生集。宋道方撰。道方字义叔。拱州人。

  王明清曰。宋道方毅叔。以医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请。病者扶携。以就求脉。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危甚。呼之不至。登怒曰。使吾母死。亦以忧去。杀此人不过斥责。即遣人禽至庭下。呵之曰。三日之内不痊。则吾当诛汝以徇众。毅叔曰。容为诊之。既而曰。尚可活。处以丹剂遂愈。田喜甚。云。吾一时相困辱。然岂可不刷前耻乎。用太守之车。从妓乐酬以千缗。俾群卒负于前。

  增以彩酿。导引还其家。旬日后。田母病复作。呼之则全家遁去。田母遂殂。盖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药□其死耳。(挥尘余话)

  〔徽宗圣济经〕宋志十卷 佚御制序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不明乎道。未有能已人之疾者。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五行更王。更废更相。人生其间。繇于阴阳。复于四时。制于五行。平则为福。有余则为祸。

  淫则为疾。惟非数之所能摄。而独立于万形之上。非物之所能制。而周行于万有之内。为能以道御时。以神用数。

  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昔者黄帝氏盖体神而明乎道者也。问道于广成。见大块于具茨。而自亲事于法宫之中。垂衣裳作书契。造甲子定律历,所以成天之 者。虽风后力牧常先太鸿。奉令成教之不暇。而不可 及。然且叹世德之下衰。悯斯民之散朴。上悖日月之明。下铄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至于逐妄耗真。曾不终其天年。而中道以夭。乃询岐伯。作为内经。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其言与典坟相为表里。而世莫得其传。至号医者流。

  与谓易为卜筮者何异。朕甚悼之。自继述以来。兢兢业业。夙夜不敢康。万机之余。 绎访问。务法上古。探天人之赜。原性命之理。明荣卫之清浊。究七八之盛衰。辨逆顺。鉴盈虚。为书十篇。凡四十二章。名之曰圣济经。使上士闻之。意契而道存。中士考之。自华而摭实。可以养生。可以立命。可以跻一世之民于仁寿之城。用广黄帝氏之传。岂不美哉。呜呼。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阴阳之寇。外伤其形。有如此者。意伤于忧悲而支废。魂伤于悲衰而筋挛。魄伤于喜乐而皮槁。志伤于恚怒而不能俯仰。情 之感。内伤其真。有如此者。积亏成损。积损成衰。患固多藏于细微。而发于人之所忽。益止于畎会。而损在于尾闾。戒之慎之。疾成而后药。神医不可为也。若乃推行道术。辅正而去邪。立学建官。群多士而教养廪。无告救病苦。而 其亡殁。

  则布之政令。载在有司。此不复叙。

  赵希弁曰。御制圣济经十卷。上徽宗皇帝所制也。政和八年。五月十一日。诏颁之天下学校。九月二十四日。

  大司成李邦彦等言。乃者从侍臣之请。令内外学校。课试于圣济经出题。臣等切谓。今内经道德经。既已遵博士训说。乞更以圣济经。附二经兼讲。从之。

  王应麟曰。圣济经十卷。政和中御制并序。体真。原化。慈切。达道。正纪。食颐。守机。卫生。药理。审剂。凡十篇。阴阳适平。精神内守而次。凡四十二章。一本云。政和八年。五月壬辰。颁御制圣济经。以广黄帝之传。其篇五十。其章四十有二。

  〔吴氏( )注圣济经〕书录解题十卷 存陈振孙曰。政和御制。辟痈学生昭武吴 注。

  内阁书目曰。圣济经解义一册。宋徽宗着。太学生吴 解释医书也。

  吕复曰。圣济经十卷。宋征宗所作。大要祖述内素。而引授六经。旁及老氏之言。以辟轩岐遗旨。政和间。

  班是经于两学。辟痈生吴 为之解义。若达道正纪等篇。皆足以裨益治道。启迪众工。余如孕元。立本。制字。

  命物。二三章。释诸字义。失于穿凿。良由不考六书之过。瑕瑜具存。固无害于美玉也。

  〔黄氏(维)圣济经解义〕宋志十卷 佚〔政和圣济总录〕二百卷目录一卷 存文渊阁书目曰。圣济总录。一部。一百二十册阙。又曰。圣济总录。一部。九十五册阙。欠四十二卷。

  内阁书目录曰。圣济总录。二十六册。不全。元大德间重校。莫详姓氏。

  御制序曰。生者。天地之大德。疾者。有生之大患。方术者。治疾之大法。昔者神农氏黄帝氏。独观太初。

  旁烛妙有。味百药以辨物。审百疾以全生。其制名。其取类。其正君臣。其立佐使。其见于太素玉册之书。雷公岐伯之间。盖皆开神明之蕴。穷阴阳之变。原性命之理。而与天地同其覆载。中古以还。镂之玉版。藏之金匮。

  功利及草木。惠泽被牛马。所以遗天下后世甚浓。历年既久。流弊滋甚。糟粕具在。而精意不传。内经有病名而莫之究。有治法而莫之习。极其妙。至于通仙。而莫之悟。人之生也。其位参于天地。其灵贵于万物。形不盈仞。

  而心侔造化。昆仑尺宅。修之可以长生。寸田神牖。闲之可以反照。天关神庐。息之可以召和去土。符书金格。

  炼丹却粒。御气凌虚。不假于物。而裕然自足。嗟夫。达士可以神解。昧者且不能养其形。而况于了其心乎。内之五脏六腑。外之九窍四关。着之于色。发之于声。寓之三部九候。一失其平。则疾 随至。神圣治于未兆。工巧救其已然。非天下之至精。孰能探天下之至赜。非天下之至粗。孰能 天下之至神。朕悯大道之郁滞。流俗之积习。斯民之沉痼。庸医之妄作。学非精博。识非悟解。五行之数。

  六气之化。莫索其隐。莫拟其远。曰寒曰热。寒热之相搏。差之毫厘。失以千里。而有余者益之。不足者损之。

  率意用法。草石杂进。夭枉者半。不胜叹哉。万机之余。着书四十二章。发明内经之妙。曰望济经。其意精微。

  其旨迈远。其所言在理。所以探天下之至赜。亦诏天下以方术来上。并御府所藏颁之。为补遗一卷。治法一卷。

  卷凡二百。方几二万。以病分门。门各有论。而叙统附焉。首之以夙疾之变动。终之以神仙之服饵。详至于俞穴经络。祝由符禁。无不悉备。名之曰政和圣济总录。其所载在事。所以 天下之至神。盖圣人之骇世。本在于上。

  末在于下。无见于上。则治之道不立。无见于下。则治之具不行。经之所言者道也。医得之而穷神。总录之所载者具也。医用之而已疾。汉张仲景作伤寒论。而杂之以方。唐孙思邈作千金方。而继之以翼。以谓不如是。则世莫能用其术。然之二人者。游于方术之内者也。彼超然独见于方术之外。下顾岐伯之流。而与之议。始可谓知道。

  朕作总录。于以急世用。而救民疾。亦斯道之筌蹄云耳。天下后世。宜致思于忘筌蹄。而自得者。俯仰之间。

  笑之度。御五行之数。远六气之化。以相天地。以育万物。至于反营魂而起当生者。岂细事哉。盖有来者焉。

  焦养直序曰。臣闻。天地以溥生为大德。所以曲成万物而不遗。圣人赞天地之化育。故敛时五福。以敷锡于庶民。夫民之为物也。智者寡。愚者众。起居失常。食饮无节。外为寒暑燥湿风以贼其形。内焉喜怒思忧恐以乱其气。形气乃伤。疾所由作。圣人有忧之。谓祝由不可以尽已也。遂制药石针艾。以攻八风六气之邪。为汤液醪醴。以佐四时五行之正。防其未然。救其已病。然后物各遂其生。民不夭其命矣。亦谓非立宪言。不可以福万世也,于是上法天道。下因地宜。究阴阳之本。明生死之由。考于古而验之今。

  取诸己而施之人。定为成书,着之玉版。藏之金匮。宣之于布政之堂。秘之于灵兰之室。以侔来哲。以施无穷。

  其为仁民爱物之心。斯可谓极矣。然其言至简。其论至要。其理至深。后世学人。虽有上智。非研精核虑。则亦未见窥其奥也。故旷代之中。能以斯术鸣世者,时固有之。若夫神圣工巧。独得先世不传之秘。如和缓越人。亦不过十余人而已。况去圣已远。支分派别。折而为众科。业而为专门。所以人各拘其偏。而莫肯究其全。则益不逮于古矣。积习成常。流弊滋甚。惧大道将遂于湮微。故圣济总录。由是而作焉。上下凡二百余卷。始终几二百万言。逐病分门。门各有方。据经立论。论皆有统。盖将使读之者。观论以求病。因方以命药。则世无不识之病。

  病无妄投之药。唯法有逆从。治有先后。在乎智者。择其所当。从其所宜而已。究而言之。实医经之会要。学人之指南。生民之司命也。惜其始成于政和。重刊于大定。既绵历百年之久。不能无三豕之讹。今主上神极御天。

  修饰制度。治具毕张。以谓是书所载。虽先圣之绪余。其所以康济斯民。亦致治之一助也。乃诏江浙行省。刊于有司。布之天下。其或缪戾随加厘正。复降德音。俾下臣为之序引。臣诚愚陋,窃不自量。仰惟圣德如天。甄陶万类。爰自即位以来。于今七年。恩浃飞沉。仁及草木。然夙夜孜孜。广求民瘼。或一物不得其所。则必之恻然。

  臣谓此书复出。则上可以辅相天地之宜。下可以永底蒸民之生。物无疵疠。咸跻于仁寿之域矣。大德四年二月。

  集贤学士嘉议大夫典瑞少监臣焦养直序。

  按 先子曰。是书。宋志。并诸家书目不载。南宋诸方书未见引据者。盖是书之成。在于徽宗之季年。圣济经和剂局方之后。洪迈容斋随笔云。宣和殿。大清楼。龙图阁。所储书籍。靖康荡折之余。尽归于燕。考之宋史则云。靖康二年。少帝在青城。金人尽索国子监书版。三馆秘阁四部书。大尝礼物。大成乐舞。明堂大内图。以至乘舆服御珍玩之物。辇致军前。意者如此书。镂版才成。未及颁布。亦在其中。尔后南北殊域。彼此不通。

  故南宋之士。不得观之。遂至并其目而无知者。及金世宗大定中取所获于汴都。重刊颁行。因传于今矣。呜呼。

  是书成于北宋。而晦于南宋。不传于中国。而存于夷狄。而徽宗慈心之所寓。不泯于千载者。抑亦奇矣。清程云来纂要凡例云。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元朝奉诏颁行者。大版大字。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今古医官。及予家所藏。大德重校本。亦大版大字。然无耶律楚材字。原文书法端雅。盖为宋版之旧。但每卷主页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卷第某数字,书刻并劣。系于元人改刊无疑矣。文化癸酉岁。元胤与众医官。议于医学。为活字配印本。阅四岁竣工。

  〔程氏(林)圣济总录纂要〕二十六卷 佚凡例曰。是书。宋徽宗政和。诏集海内名医。并出御府所藏汇成共二百卷。禁方秘论。人所未闻。按病治疗。

  无不奇验。厥后再刻于金大定。三刻于元大德。自耶律楚材精较。奉诏颁行天下。越今四百余年。无有剞劂。此书几几泯灭矣。余昔从先叔祖敬通夫子。翻阅刻本。今经三十余年。又从友人江郢上再观抄本。抚今追昔。不胜愉快。郢上请余删繁纂要。以便梓行济世。因留维扬一载。纂其精粹。去其繁芜。共得二十六卷。诚医家之云笈琼函。方药之赤文绿字也。博觉有知之。一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元朝奉诏颁行者。大字大板。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明朝武林高相国家抄本。用绵纸朱格。缮写精工。亦根据丙府式。大板大字。今刻小板密字。以便行笈可携。检方疗病也。一是书方法深奥。博学究心者。方能领会。如虚劳紫雪方。有追摄义。霍乱青金散。有劫夺义。热痢黄连汤。有反佐义。用之皆取效如神。至若调七伤。平五志。攻六气。理三因。方中有参附而用硝黄者。有桂附而用芩连者。必须熟读古人方经。庶几领会方法之妙也。一书中妇人门。

  选其胎前产后。带漏崩中。小儿门。选其急慢诸风。五疳吐泻。若一切杂证。与大人治法不殊。于大人方中。推类酌量用之。一书中运气。集定六十年。每年可按素问稽查。兹不刻。一书中针灸三卷。符禁三卷。古法不易行。

  乳石发动二卷。今人罕此患。又食治三卷。药食不合宜。俱不刻。一方中难得药品。如金牙银牙矾石莽草之类。

  不刻。难合之方。废时日而不能应。仓卒急需者。亦不刻。一方中药名。仍从原本。如天麻为赤箭。牛蒡为恶实。

  又为鼠粘。甜桔梗为荠 。山栀为越桃。柴胡为茈胡。土茯苓为KT 。香附为莎草根。薄荷为鸡苏。砂仁为缩砂。天花粉为栝蒌根。轻粉为腻粉。如此之类。不能更改。一方中分两。古法难用。今欲更改。又失古人之意。

  大约方中一两。今用一钱。方中一分系二钱。五分今用一字。(二分半)。一匕。有半钱至五钱者。在人以意消息加减可也。一是书。成于北宋。其时四大家。(刘河间。李东垣。张子和。朱丹溪。)无─切活套。应时方法。(补中益气。逍遥。归脾。二陈。四物。四君之类。)医家遇沉 痼疾。疑难奇异等证。用时方而不奏效。良工亦束手者。是书有神方也。

  又曰。是书三副凑合。仍缺小儿方五卷。(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止。)余于秘阁内府。江浙齐梁诸鉴古家。遍访无有藏本。欲补全而未能。同学项视庵搜求小儿今古方论。补全五卷。议论简要。方法详明。可称全璧矣。诸疳以下即其所补也。

  又曰。神仙服饵三卷。非烹砂炼石。则嚼柏咀松,或吐纳清和。或斩除尸害。皆藏经所备载。亦难行难用也。

  一概删去。今选其可服饵。延年驻颜者。方十余道。又补益门方。二十余道。为养生家备用。博雅君子。求全书翻阅。则余纂要一书。济世婆心。广开闻见。当有赏识者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圣济总录纂要二十六卷。宋政和中。奉敕编。国朝程林删定。林字云来。休宁人。初徽宗御制圣济经十卷。四十二章。又诏集海内名医。出御府所藏禁方秘论。纂辑成编。凡二百卷。其书久而佚脱。林购求残帙。凡得三本。互相苴。尚阙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不可复见。以其繁重难行。乃撮其旨要。

  重为纂辑。门类悉根据其旧。所阙小儿方五卷。则倩其友项睿补之。仍冠以徽宗原序。大德四年。集贤学士焦惠校上序。及校刊诸臣衔名。考晁陈二氏书目。但有徽宗圣济经。不载是书。观焦惠序。称始成于政和。重刊于大定。

  殆汴京破后。随内府图籍北行。南渡诸人。未睹其本欤。今未见其原书。然宋代崇尚医药。搜罗至富。就所采录。

  古来专门授受之方。尚可以见其大略。其每类冠论一篇。亦皆词简而理明。均足以资考订。原本之末。有神仙服饵三卷。或言烹砂炼石。或言嚼柏咀松。或言吐纳清和。或言斩除三尸。盖是时道教方兴。故有是妄语。林病其荒诞。一概汰除。惟约取其寻常赜养之药。三十余方。其别择具有条理。故所录诸方。多可行用。与胶执古法者异焉。

  〔王氏(贶)济世全生指迷方〕(读书附志作指迷集)宋志三卷未见赵希弁曰。上考城王贶字士亨所着也。吴丞相敏序之曰。子亨当官不局。遇世变。尝慨然。再请出疆使万里云。

  王明清曰。王况。字子亨。本士人。为南京宋毅叔 。毅叔既以医名檀南北。况初传其学未精。薄游京师。

  甚凄然。会盐法忽变。有大贾。睹揭示失惊。吐舌遂不能复入。经旬食不下咽, 赢日甚。国医不能疗。其家忧惧。榜于市曰。有治之者。当以千万为谢。况利其所售之浓。姑往应其求。既见贾之状。忽发笑不能制。心以谓未易措手也。其家人怪而诘之。况谬为大言答之曰。所笑者,辇毂之大如此。乃无人治此小疾耳。语主人家曰。

  试取针经来。况谩检之。偶有穴。与其疾似是者。况曰。尔家当勒状与我。万一不能活。则勿尤我。当为若针之。

  可立效。主病者不得已。亦从之。急针舌之底。抽针之际。其人若委顿状。顷刻舌遂伸缩。如平时矣。其家大喜。

  谢之如约。又为之延誉。自是翕然名动京师。既小康。始得尽心肘后之书。卒有闻于世。事之偶然。有如此者。

  况后以医得幸。宣和中。为朝请大夫。着全生指迷论一书。医者多用之。(挥尘余话)

  陈振孙曰。指迷方三卷。考城王贶子亨撰。吴丞相敏为之序。贶为南京名医宋毅叔之婿。宣和中。以医得幸。

  至朝请大夫。

  四库全书提要曰。全生指迷方四卷。宋王贶撰。是书。宋史艺文志作三卷。而传本久绝。故医家罕所征引。

  或至不知其名。今检永乐大典所收。案条掇拾。虽未必尽符原本。然大要已略具矣。方书所载。大都标某汤某丸。

  主治某病。详其药品铢两而止。独贶此书。于每证之前。非惟详其病状。且一一论其病源。使读者有所据根据,易于运用。其脉论及辨脉法诸条。皆明白晓畅。凡三部九候之形。病证变化之象。及脉与病相应不相应之故。无不辨其疑似。剖析微茫。亦可为诊家之枢要。谨详加订正。分为二十一门。根据类编次,而以论脉诸篇。冠之于首。因篇页相繁。厘为四卷。不复如其原数焉。

  〔李氏(崇庆)燕台集〕宋志五卷 佚〔雷氏(继晖)神圣集〕宋志三卷 佚〔华氏(阙名)集〕宋志十卷 佚〔刘氏(阙名)五脏旁通遵养方〕(注。遵。一作导。)宋志一卷 佚〔晨昏宁待方〕宋志二卷 佚〔大宝神验药方〕宋志一卷 佚〔悟玄子安神养性方〕宋志一卷 佚〔亡名氏杂用药方〕宋志五十五卷 佚〔杜氏(阙名)集验〕宋志一卷 佚〔郭氏(仁普)拾遗候用深灵玄录〕宋志五卷 佚〔代氏(荣)医鉴〕宋志一卷 佚〔陈氏(总卿)经验方〕佚按陈总卿字华父。上见于施氏续简易方。

  〔粱氏(阙名)总要方〕佚〔何氏(元弼)神效方〕佚〔梁氏(国佐)见效方〕佚按上见于朱氏集验方。

  卷四十八

  方论(二十六)

  〔许氏(叔微)普济本事方〕宋志十二卷 存自序曰。医之道大矣。可以养生。可以全身。可以尽年。可以利天下与来世。是非浅识者所能为也。苟精此道者。通神明夺造化。擅回生起死之功。则精神之运。必有默相于冥冥之中者。岂可谓之艺与技术为等耶。窃疑上古之时。如岐伯辅黄帝。伊芳尹相商王。皆有方书。以瘳民瘼。殆及后世。周有和缓。秦有扁鹊。汉有仓公。魏有华佗。宋有徐文伯。唐有孙思邈。又皆神奇出人意表。背望踵蹑。代不乏人。自兹以往。其妙不传。间有能者。

  仅可一二数。何古人精巧如是。而今人之不逮也。予尝思之。古人以此救人。故天畀其道。使普惠含灵。后人以此射利。故天啬其术。而不轻畀予。无足疑者。余年十一。连遭家祸。父以时疫。母以气中。百日之间。并失怙恃。痛念里无良医。束手待尽。及长成人。刻意方书。誓欲以救物为心。杳冥之中。似有所警。年运而往。今逼桑榆。谩集已试之方。及所得新意。录以传远,题为普济本事方。孟启有本事诗。杨元素有本事典。皆有当时事实。庶几观者见其曲折也。余既以救物为心。予而不求其报。则是方也。焉得不与众共之。

  孝忠跋曰。上许知可本事方。并目录制度。共十二卷。是书一方一论。切病证。而用之蠲 起死。有非常之功。如言气厥不可作中风候。益肾用滋润之药。五虫能杀人。及区别肠风脏毒虫痔不同。皆所以破后人之疑误。至于论说伤寒两卷。尤发明仲景指意。善用之者。如以是论扣是锁。一一契合。无毫厘差。山阳范应德先生盖知可高弟。深得其法。孝忠童稚。尝从授书。见其切脉用药。不与今医者相似。家叔与之游。此方所从发也,后刊板武昌。苦无善本。以正讹谬。及归老HT 山。意颇阙然。因孝忠侍见。屡及之。欲更定而不可。岁且一纪。孝忠来宦夷陵。有蜀人刘奇者。老于医。砭艾尤工。诵经络如流水。遂相与许证甚悉。又从鄂渚刘君邦佐参考焉。问其所未知。释其所可疑。于是为备制度炮炙。各疏其下。方证 穴。有而未具者。附益之。凡六十有一。又校定字画。

  增者二百二十有四。减者六。乙者七。正其误者。三百三十有四。锓木家塾。于以成叔父之志。夫许氏之本心。

  冤其亲之陨于医。发愤此书。济世而不求其报。用意到。故无一不可用者。后之人。络脉证侯之不分。新陈寒凉之无别。精粗毕用。炮制非法。而于书有疑焉。是不可与言也。淳熙乙巳五月旦日。孝忠读书。

  陈振孙曰。本事方十卷。维扬许叔微知可撰。绍兴三年进士。第六人。以药饵阴功。见于梦寐。事载夷坚志。

  晚岁取平生已试验之方。并记其事实。以为此书。取本事诗词之例以名之。

  四库全书提要曰。类证普济本事方十卷。宋许叔微撰。叔微字知可。或曰扬州人。或曰昆陵人。惟曾敏行独醒杂志。作真州人。二人同时。当不误也。绍兴二年进士。医家谓之许学士。宋代词臣。率以学士为通称。不知所历何官也。是书载经验诸方。兼记医案。故以本事为名。朱国祯涌幢短剧。载叔微尝获乡荐春闱。不利而归。舟次平望。梦白衣人勤学医。遂得卢扁之妙。凡有病者。诊候与药。

  不取其直。晚岁取平生已试之方。并记其事。实以为本事方。取本事诗之例以名之云云。即指此书。然考独醒杂志。叔微虽有梦见神人事。而学医则在其前。不知国祯何本也。叔微于延医之术。最为精诣。故姚宽西汉丛语。

  称许叔微精于医。载其论肺虫上行一条。以为微论。其书属词简雅。不谐于俗。故明以来。不甚传布。此本从宋椠钞出。其中凡丸字皆作圆。犹是汉张机伤寒论。金匮要略旧例也。国祯又记叔微所着。尚有拟伤寒歌三卷。凡百篇又有治法八十一篇。及仲景脉法三十六图翼,伤寒论二卷。辨类五卷。今皆未见传本。疑其散佚矣。

  〔类证普济本事方后集〕十卷 存〔亡名氏治病须知〕书录解题一卷 佚陈振孙曰。不知名氏。专论外证。以用药之次弟。为不能知脉者设也。

  〔张氏(致远)瘴论〕宋志二卷 佚宋史本传略曰。张致远。字子猷。南剑州沙县人。宣和三年。中进士第。宰相范宗尹荐其才召对。擢为枢密院计议官。建寇范汝为已降犹怀反侧。而招安官谢向陆棠受贼赂。阴与之通。致远谒告归知其情。还白执政。请锄其根 。于是捕向棠。及制置司属官施宜生付狱。诏参知政事盖庾。为福州宣抚使讨贼。韩世忠副之。辟致远为随军机宜文本。贼平。除两浙转运判官。改广东转运判官。招抚剧盗曾衮等。贼众悉降。绍兴四年。以监察御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五年。除户部侍郎。进吏部侍郎、寻复为户部侍郎。除给事中。寻以老母丐外。以显谟阁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郑广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广等降。致远选留四百人。置营城外。余遣还业。复遣广讨他郡诸盗。数月悉平。八年正月。再召为给事中。出知广州。寻以显谟阁待制致仕。十七年卒。年五十八。致远鲠亮有学识。历台省侍从。言论风旨。皆卓然可观。

  〔郑氏(樵)鹤顶方〕宋志二十四卷 佚郑樵曰。五六年。为天文地理之学。为虫鱼草木之学。以虫鱼草木之所得者。作尔雅注。作诗名物志。作本草成书。作草木外类。以方书之所得者。作鹤顶方。作食鉴。作采治录。作畏恶录。(夹 遗稿上皇帝书。)

  〔温氏(阙名)舍人方〕宋志一卷注曰。不知人。佚〔卓氏(伯融)妙济方〕宋志一卷 佚〔亡名氏备用方〕宋志二卷注曰。岳州守臣编。不著名氏。佚〔吴氏(得夫)集验方〕宋志七卷 佚〔张氏(永)卫生家宝〕佚绍兴府志曰。张永。洛阳人。以医术为翰林医学。与太医令李会通同时。先时会通治官中疾。用煎剂弗效。

  永议为散进之。即愈。诏擢会通为驻泊郎。会通奏功由于永。因同授驻泊郎。行八。人呼为八伯驻。扈从高宗南渡。因家余姚。后登进士。积劳至礼部尚书。学士所着。卫生家宝。及小儿方。传于世。子孙精医者甚多。皆以驻泊为名。

  〔王氏(俣)编类本草单方〕宋志三十五卷 佚陈振孙曰。本草单方三十五卷。工部侍郎宛邱王俣硕父撰。取本草诸药条下单方。以门类编之。凡四千二百有六方。

  陈造跋曰。一则专。多则杂。事物皆尔。况药之用于病乎。予幼多疾。好穷药性。尝用香附子。用木贼。用露蜂房。皆一再验。其法尽载本草书。人顾不熟读之尔。思欲会蕞撷揽。以应须者。未暇也。不意此惠术有先之者。是书板在四明。予宰定海。首得之。列为三十五卷。始于服饵。终于妇人小儿。杂疗法亦备矣。然条分类别。

  一阅可见。益知异人世不乏。才贤有识。所在有之。装校藏秘。不惟自卫。旁济酬其夙心。而不假编集之劳。晏享此利。绍兴辛亥十一月朔书。书之何。志喜也。(江湖长翁集)

  〔何氏(称)经验药方〕宋志二卷 佚陈振孙曰。何氏方二卷。太常博士括苍何称德杨撰。

  〔洪氏(阙名)集验方〕(医藏目录。作洪遵。澹寮方。作洪内翰迈。朱氏集验方。作洪迈。)宋志五卷注曰。不知名。佚陈振孙曰。集验方二卷。鄱阳洪氏。

  〔莫氏(伯盛)方〕书录解题一卷 佚陈振孙曰。刑部郎中吴兴莫伯盛致道刻博济方于永嘉。而以其家藏经验方。附于后。

  〔李氏(朝正)备急总效方〕宋志四十卷 佚陈振孙曰。备急总效方四十卷。知平江府溧阳李朝正撰。大抵皆单方也。

  〔孙氏(绍远)大衍方〕书录解题十二卷 佚陈振孙曰。朝散大夫孙绍远稽仲撰。凡药当豫备者。四十九种。故名大衍。所在易得者不与焉。诸方附于后。

  〔钱氏(竽)海上方〕宋志一卷 佚书录解题曰。海上方一卷。不著名氏。括苍刻本。馆阁书目有此方。云。干道中知处州钱竽编。

  〔李氏(观民)集效方〕宋志一卷 佚陈振孙曰。集效方一卷。南康守李观民集。

  〔陈氏(言)根据源指治〕六卷 佚〔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宋志六卷(按通行本。分作十八卷。)存自序曰。余绍兴辛巳。为叶表弟(桷)伯材。集方六卷。前叙阴阳病脉证。次及所因之说。集注脉经。类分八十一门。方若干道。题曰根据源指治。伯材在行朝得书。欲托贵人刊行。未几下世。遂已。淳熙甲午。复与友人汤致德远庆德夫。论及医事之要。无出三因。辨因之初。无逾脉息。遂举脉经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人迎。右为气口。盖以人迎候外因。气口候内因。其不应人迎气口。皆不内外因。傥识三因。病无余蕴。故曰。

  医事之要。无出此也。因编集应用诸方。类分一百八十门。得方一千五十余道。题曰三因极一病源论粹。或曰。

  现行医方山积。便可指示。何用此为。殊不知晋汉所集。不识时宜。或诠次混淆。或附会杂糅。古文简脱。章旨不明。俗书无经。性理乖误。庸辈妄用。无验有伤。不削繁芜。罔知枢要。乃辨论前人所不了义。庶几开古贤之蹊径。为进学之 。使夫见月忘指可也。于是乎书。青田鹤溪陈言无择序。

  陈振孙曰。三因极一方六卷。括苍陈言无择撰。三因者。内因外因。不内外因。其说出金匮要略。其所述方论。往往皆古书也。

  处州府志曰。陈言。字无择。青田人。敏悟绝人。长于方脉。治病立效。有不可救者。则预告以期。晷刻无爽。作三因方论。研穷受病之源。用药之等。医者宗之。其徒王硕为简易方。并三论行于世。

  四库全书提要曰。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十八卷。宋陈言撰。言字无择。莆田人。是书分别三因。归于一治。

  其说出金匮要略。三因者。一曰内因。为七情。发自脏腑。形于肢体。一曰外因。为六淫。起于经络。舍于脏腑。

  一曰不内外因。为饮食饥饱。叫呼伤气。以及虎野狼毒虫。金疮压溺之类。每类有论有方。文词典雅。而理致简核。

  非他家俚鄙冗杂之比。苏轼传圣散子方。叶梦得避暑录话。极论其谬。而不能明其所以然。言亦指其通治伤寒诸证之非。而独谓其方为寒疫所不废。可谓持平。吴澄集。有易简归一序。称近代医方。惟陈无择议论。最有根柢。

  而其药不验。严子礼剽取其论。而附以平日所用经验之药。则兼美矣。是严氏济生方。其源出于此书也。宋史者录六卷。陈振孙书录解题亦同。此本分为十八卷。盖何钜所分。第二卷中。太医习业一条。有五经二十一史之说。

  非南宋人所应见。然证以诸家所引。实为原书。其词气亦非近代所及。疑明代传录此书者。不学亡术。但闻有二十一史之说。遂妄改古书。不及核其时代也。

  按侍医河野君(通)所藏宋椠三因方。亦为十八卷。则知非后人所分。陈振孙以无择自序。有绍兴中集方六卷之语。误与是书相混。宋志遂承其谬也。宋本及通行本。太医习业条。作五经诸史。不载二十一史之语。

  〔王氏(硕)易简方〕宋志一卷 佚自序曰。医言神圣工巧尚矣。然有可传者。有不可传者。就其可传者言之。其略则当先诊脉。次参以病。然后知为何证。始可施以治法。古人所谓脉病证治四者是也。假如头疼发热。人总谓之感冒。不知其脉浮盛。其病恶风自汗。

  其证则曰伤风。治法当用桂枝。若其脉紧盛。其病恶寒无汗。其证曰伤寒。治法当用麻黄。或二证交攻。则两药兼用。傥脉之不察。证之莫辨。投伤寒以桂枝。投伤风以麻黄。用药一误。祸不旋踵。又况六淫外感。七情内贼。

  停寒蕴热。痰饮积气。交互为患。证候多端。亦有证同而病异。证异而病同者。尤难概举。若欲分析门类。明别是非。的用何药。谁不愿此。奈何素不知脉。况自古方论。已不可胜纪。宁能不惑于治法之众。将必至于尝试而后已。用药颠错。诸证蜂起。殆有甚于桂枝麻黄之误。古语有之。看方三年。无病可治。治病三年。无药可疗。

  正谓是也。故莫若从事于简要。今取常用之方。凡一剂。而可以外候兼用者。详着其义于篇。庶几一见而知。纵病有相类。而证或不同。亦可均以治疗。假如中风。昏不知人。四肢不收。六脉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

  当是之时。脉亦难别。徒具诸方。何者为对。加之有中寒。中暑。中湿。中气。痰厥。饮厥之类。证大不同。而外候则一。急欲求其要领,则皆由内蓄痰涎。因有所中。发而为病。总治之法。无过下气豁痰。可解缓急。气下痰消。其人必苏。自余杂病。以类而求。其稍轻者。对方施治。自可获愈。或未全安。亦可藉此以俟招医。若夫城郭县镇。烟火相望。众医所聚。百药所备。尚可访问。其或不然。津涂修阻。宁无急难。仓皇斗揍。即可办集。今取方三十首。各有增损。备 咀生料三十品。及市肆常货丸药一十种。凡仓猝之病。易疗之疾。靡不悉具。

  惟虚损癫痫劳瘵 瘕渴利等患。既难亟愈。不复更录。是书之作。盖自大丞相葛公始辞国政。归休里第。命硕以常所验治方。抄其剂量。大概以备缓急之须。硕自惟么么不学。辱丞相知遇。不敢辞也。已而士夫间。颇亦知之。不以其肤浅。而访问者踵至。遂因已编类者。揭其纲目。更加辨析于其间。其略亦粗备矣。傥或可采。敢不与卫生家之共之。承节郎新瘥。监临安府富阳县酒税务王硕述。

  陈振孙曰。易简方一卷。永嘉王硕德肤撰。增损方三十首。 咀药三十品。市肆常货丸子药十种。以为仓卒应用之备。其书盛行于世。

  刘辰翁曰。自易简方行。而四大方废。下至三因百一诸藏方废。至局方亦废。亦犹中庸大学显。而诸传义废。

  至诗书易春秋俱废。故易简方者。近世名医之薮也。四书者。吾儒之易简方也。(须溪记钞济庵记)

  杨士瀛曰。易简方论。前后活人。不知其几。近世之士。类以春秋之法绳之。曰。易简绳愆。曰增广易简。

  曰续易简。借古人之盛名。以自伸其臆说。吁。王氏何负于人哉。余谓易简方论。后学指南。四时治要。议论似之。自有人心权度存焉耳。况王氏晚年剂量。更定者不一。日月薄蚀。何损于明。若夫索瘢洗垢。矫而过焉。或者公论之所不予也。

  〔亡名氏校正注方易简方论〕一卷 存题词曰。此书乃亲传真本。复加校正。与市肆所买者。大相辽绝。补阙漏者二十余段。如降气汤论症气之类。

  是也。论中多举局方等药,而不载方。今并注其下。计三十余方。如小续命汤之类。是也。若论中举其名。而方见于他段者。则不复更注。如白术酒。术附汤之类。是也。至于市肆丸子。不曾该载。治疗修合之法。则人欲自行修制者。必须参以局方而后可。今并该载其法。略无差阙。信为大备。家有其书。则凡遇疾病一披阅之。了然毕见。且板小字净。水陆之间。便于携带,尤为尽善。收书者自鉴别。

  〔孙氏(志)增修易简方论〕(澹寮方。作增损易简方。或作增品易简方。)佚卢祖常曰。窃见孙志宁增修易简。已自是 起王硕。淬砺旧剑。及增撰简要。又复是推过李子建。掘凿新坑。

  倘见而不与匣其剑平其坑。则戕陷人。无尽期矣。

  〔卢氏(祖常)续易简方论〕五卷 存自后序曰。先哲述显说。喻医道之难。有曰虱一虱也。其类虫。其形鲜。其患庠。其害轻。恶明而喜暗。去寒而就暖。咂肤咀血。求匹成孕。本不知其自。亦不有其种。初因恼人。搔而获之。唯一而已。及其盛也。累累于衣缝。纷纷于发鬓。扪之不尽。栉之复有。在体者不逾肩。在肩者不下项。可谓形性不殊。节守有定。何其色一有异。畏恶顿别。黑者值藜芦而衰落。白者近水银而暗亡。观此。凡为良工。临诊值病。证之纯者。治药当如童蒙之嘱小对。字字清切。证之驳者。处方当如才子之破合题。字字包尽。又云。一鬻生药家。有子年十七。已冠。头上多虱。父取水银。制髻绳以辟之。逾旬虮虱如故。荏苒容颜萎黄。精神憔悴。时云头冷。父疑其子思食致患。更医。只作思色调理。皆无寸功。父常斋道,一日斋者。见其子 羸。起问其故。父罄情语之。道人详其头冷。便晓患生水银。徐微笑曰。无药可治。惟贫道有术以起之。只制银梗二条。如鼻窍大。各长二寸四分。按二十四气。梗顶须平容。贫道明早料理。患家深信其说。道人果如约至。索银梗。呵咒数四。纳患子鼻中。揖曰。

  且退,近暮再至。缓手取出银梗。视之大笑。以爪甲剔下水银十数滴。示其家人。一毫无取。怡怡而去。挽之不留。其子乃安。父因阅神农经。乃见水银之性。入人肉。令人百节挛缩。入人脑。能蚀人脑至尽。道人以银梗引水银。盖知以水银性能蚀银耳。凡所施为。无非神其术。以动患家之信心。即是而观。良工为学不可不博。见识不可不广。

  人命不可不重。取财不可不轻。用药不可不防患。不如是。不足以尽医道。安宜不知其难。习易简简要为师。借法而求食也。重命君子。欲服易简简要之药。敢请以纠缪参之。可投则投。可服则服。无蹈病未必杀人。药之杀人多矣之深戒。

  按卢祖常永嘉人。别号砥镜老人。书中称愚少婴异疾。因有所遇。癖于论医。吾乡良医陈无择先生每一会面。

  必相加议。据此祖常为绍兴以后人。是书于王氏并志宁二家。逐件纠剔。不遗余力。毒骂之甚。非为续述者。而其名书。似不可解。考澹寮方引是书。作易简方纠缪。始知后序所谓。请以纠缪参之之语。盖指其所着。顷读亡名氏撮坏集。医书部。有易简方纠缪。想后人与施氏书合梓。因改旧目。加以后集二字者欤。

  〔施氏(发)续易简方论〕六卷 存题词曰。王德肤作易简方。大概多选于三因。而附以他方增损之。今世士夫。孰不爱重。皆以治病捷要。无逾此书。但其间有失点勘。未免大醇而小疵。予与德肤。早岁有半面之好。非敢求多之也。特以人命所关。不容缄嘿。于是表而出之。予岂好辨哉。永嘉施发政卿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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