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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六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六

  卢辩

  卢辩字景宣,范阳涿人。累世儒学。父靖,太常丞。

  辩少好学,博通经籍,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尔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治,以义断恩,复何辞也。”孝武至长安,授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太祖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常召顾问。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修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公,转少师。

  自魏末离乱,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湮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性强记默契,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累迁尚书右仆射。世宗即位,进位大将军。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庙庭。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依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今录辩所述六官着之于篇。天官府辩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兹厥后,世有损益。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意变革。至如初置四辅官,及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并御正、内史增置上大夫等,则载于外史。余则朝出夕改,莫能详录。于时虽行周礼,其内外众职,又兼用秦汉等官。今略举其名号及命数,附之于左。其纪传内更有余官而于此不载者,亦史阙文也。

  柱国大将军,大将军。

  骠骑、车骑等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雍州牧。

  骠骑、车骑等将军,左、右光禄大夫,户三万以上州刺史。

  征东、征西、征南、征北、中军、镇军、抚军等将军,左、右金紫光禄大夫,大都督,户二万以上州刺史,京兆尹。

  平东、平西、平南、平北、前、后将军,左、右将军,左、右银青光禄大夫,帅都督,户一万以上〔州〕刺史,柱国大将军府长史、司马、司录。

  冠军、辅国等将军,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户五千以上〔州〕刺史,户一万五千以上郡守。  镇远、建忠等将军,谏议、诚议等大夫,别将,开府长史、司马、司录,〔户不满五千以下州刺史〕,户一万以上郡守,大呼药。

  中坚、宁朔等将军;左、右中郎将;仪同府、正八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户五千以上郡守;小呼药。  宁远、扬烈(伏波)等将军;左、右员外常侍;统军;骠骑车骑府、八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柱国大将军府中郎掾〔属〕;户一千以上郡守;长安、万年县令。

  〔伏波〕、轻车〔等〕将军;奉车、奉骑等都尉;四征中镇抚军府、正七命州长史,司马,司录;开府府中郎掾属;户不满千以下郡守;户七千以上县令;正八命州呼药。

  宣威、明威等将军;武贲、冗从等给事;仪同府中郎掾属;柱国大将军府列曹参军;四平前后左右将军府、七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正八命州别驾;户四千以上县令;八命州呼药。襄威、厉威将军;给事中;奉朝请;军主;开府府列曹参军;冠军辅国府、正六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正七命州别驾;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户二千以上县令;正七命州呼药。

  威烈、讨寇将军,左、右员外侍郎,幢主,仪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参军,柱国府参军,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府长史、司(录)〔马〕,正六命州别驾,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户五百以上县令,七命州呼药。

  荡寇、荡难将军,武骑常侍、侍郎,开府府参军,骠骑车骑府、八命州列曹参军,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长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户不满五百以下县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药。

  殄寇、殄难将军,强弩、〔积弩〕司马,四征中镇抚〔军〕府、正七命州列曹参军,正五命郡丞。

  扫寇、扫难将军,〔武骑〕、武威司马,四平前后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参军,戍副,五命郡丞。

  旷野、横野将军,殿中、员外二司马,冠军辅国府、正六命州列曹参军。

  武威、武牙将军,淮海、山林二都尉,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列曹参军。

  周制:封郡县五等爵者,皆加开国;授柱国大将军、开府、仪同者,并加使持节、大都督;其开府又加〔骠骑大将军、侍中;其仪同又加〕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其授总管刺史,则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大象元年,诏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余悉罢之。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国大将军,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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