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丛部 > 其他 > 恒春縣志 >

卷十二

卷十二

  學校

  光緒十二年四月十四日,知縣武頌揚以恆屬草昧初開,民、番雜處,目不識丁,蒙憲設立義塾十餘處。十餘年來,亦有習作詩文者,近日大有起色。第海濱愚民,祗知書之不可不讀,而讀書之所以取科名、致仕宦,出而為國為民者,不知也。蓋以生長蠻荒,不見不聞,故漠然無所動於中,而不知發憤以自勉;若示以功名,其有不聞風興起者乎』等因,通稟請奏科、歲試,各設學額四名。奉總督閩浙部堂楊批:『查恆春設縣已久,自應酌定學額,以勵多士,而振文風。仰福建布政司核議,詳覆察辦;仍候撫部院批示。繳』!又奉爵撫憲劉批:『仰台灣道移會福建藩司核議,具詳察奪辦理。仍候督部堂批示。繳』!由道粘抄原稟,移司查照核。議得光緒三年,前撫憲丁奏台灣歲試,酌取番童一名,歸入府學,以資觀感一片;經部議,請援照郴州猺童取進成案。嗣後歲、科考試,准其另編字號,於正額外,量取一名,不必作為定額。如應試人少,文理平常,任缺毋濫等因,奏准在案。又查增續科場條例內載:『廣西灌陽縣請增猺童學額案內,部議應試人數,在十人以上,酌取一名,二十名以上,酌取二名;是取進學額之,應試人數多寡為定。台灣歲試,自前撫憲丁奏准,酌取番童一名之後,恆春縣塾童曾否應試?現在可應童試者共有若干人?縣稟內未據聲明。除呈覆督爵撫憲併移台灣道查照外,札府飭縣查覆等因,在案。

  光緒十五年八月十四日,知縣呂兆璜奉台南府行奉宮保爵撫憲劉批:『本府詳繳該縣廩生盧夢箕等僉稟恆春請定學額,每屆取進三名。原稟由奉批:『仰即速催查覆核辦。繳!稟存』等因,由府札縣。『遵查此案前縣武令頌揚請定學額四名,目前尚未設額,暫附鳳山縣學考試。稟奉督撫憲批司查案仿照廣西猺童,以應試人數多寡為定,每十名酌取一名;行府飭縣,確切查明,詳覆核辦等因在卷。茲蒙前因,遵即傳知土客各義塾生童,來縣扃試。其文理通順、可以應試者,計有三十二名。照行知內所引續增科場條例載:「廣西灌陽縣,請增猺童學額之數,應取進三名」。核與廩生盧夢箕等僉請定額取進名數相符,應請如稟轉詳奏咨額定三名,暫附鳳山縣學考試,以資鼓勵。仍俟文風丕振,設有學官,改歸恆春縣考試』等情,申奉台藩憲沈匯請爵撫憲劉、總督閩浙部堂楊會奏,添設台灣府縣請定文武學額並台南北各府廳縣額,分別循舊增改案內,以恆春縣係後山新闢地方,文童現尚無多,仍附鳳山縣考試。奏請將台南府學應撥彰化縣文童三名,改為增撥澎湖廳二名、恆春縣一名。奉硃批:『禮部議奏,單併發,欽此』。由部核議:『恆春縣係後山新闢,文童無多,仍附鳳山縣考試。現尚未設學校,核與請設定額,歷辦成案不符;該撫所請於台南府學額內,增撥澎湖廳進額二名、恆春縣進額一名之處,應毋庸議』。奏奉旨:『依議,欽此』。欽遵知照到台,遵照辦理在案。

  光緒十七年三月初八日,知縣高晉翰奉本府憲轉奉道憲行奉宮保爵學撫憲劉札:『台灣辦理分治,經將各府、廳、縣文武學額,分別循舊增改;奏請自本屆科試起,分棚取進。於光緒十七年二月十二日,准禮部咨,所有會議福建台灣巡撫劉等奏,台灣各屬抽撥增添學額一摺,於光緒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具奏奉旨「依議,欽此」。欽遵。抄錄原奏內開:『所有抽撥增添各學額及廩增各額,均自下屆歲試為始』等因。又十二月十六日,奉台南府憲行,奉撫學憲邵札:『台灣府縣請定文武學額一案。業經禮部議准,並令自下屆,即光緒十八年歲試為始,遵照辦理等因,通飭在案。瞬屆十八年歲試之期,本督學院定於光緒十八年正月十六日,廳縣考試。其粵籍童生,曾經奏准,不得改日,以杜跨考之弊。恆春縣文武童生應試,仍附鳳山縣併考,務於卷面註明「恆春」字樣,以示區別。除通行並台東直隸州未堪設學,應俟將來察看情形另行飭辦外,行府飭縣出示遵照』。嗣以冒籍人多,在鳳在郡紛紛爭訟,經知縣高晉翰先於本署甄別一場,查明籍貫,造別移送鳳山附考;又復爭執不休。知縣陳文緯以恆邑地近番社,所有人民盡屬招徠;設治以來,文明甫啟。與考童生,無非閩、粵兩籍居恆年久之人,欲求所謂真正土著者,不可得一。乃一經開考,人數無多,而於冒籍一事,在恆邑爭、在鳳山爭、在府郡又爭,實屬有玷斯文。請嗣後無論閩人、粵人居住恆春讀書者,於縣考時,由縣就近查明本童祖父,居恆果在十年以外,並雖不及十年而有田產、室廬在恆完納糧稅者,均飭令認廩;查明身家,是否清白,取具五童互結,准其入籍與考。仍詳請咨明原省督撫憲札飭該童原籍州縣,不准本童回籍跨考。至於臨考之時,必先由縣甄別一場,錄取文理清通者,造冊移送鳳山附考。如僅在鳳山報稱恆籍,而不先赴本縣甄別及甄別而未經錄取,冊造無名者,概行扣除。如此認真辦理,雖於例定入籍年限,稍有未符;而因地制宜,庶足以杜混冒而免紛爭等情,於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一日詳請府憲示遵,尚未奉批。

  光緒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知縣陳文緯據合邑童生鐘天佑等稟,以恆屬盧夢箕丁憂,去年取進庠生李錫疇亦已丁憂。來年科試,取保需人,請以本年取進恆邑附生夏汝霖、邱輔康代為認保。並聲明學政全書定例,該屬考試若無廩生,係由增生出保。如無增生,即由附生出保等語,詳奉撫學憲邵批:『如詳辦理。繳』!

  恆籍廩附生

  盧夢箕:廩生,游學,入學年分無稽。

  李錫疇:附生,游學,入學年分無稽。

  邱輔康:光緒壬辰歲試入台南府學。

  夏汝霖:光緒壬辰歲試撥入台南府學。

  沈增榖:光緒癸巳科試撥入台南府學。

  案:各處志例,科甲以下不載。恆邑地僻番山,草昧初開,不能不寬以待之。俾廩、附各生,同得書名之寵,藉為咕嗶海澨者勸。

《恒春縣志》 相关内容:

前一:卷十一
后一:卷十三

查看目录 >> 《恒春縣志》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