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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丙寅)春正月二十九日(甲申),江南道御史嚴魯榘疏言:『近禮部奉命開館纂修「一統志」書,適臺灣、金門、廈門等已屬內地,設立郡縣文武官員;請敕禮部增入「通志」之內。又廣東添設花山縣治,「通志」所未載;亦請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議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丁亥),調福建巡撫金鋐為浙江巡撫。

初九日(癸巳),陞湖南布政使張仲舉為福建巡撫。

二十四日(戊申),調福建陸路提督萬正色為雲南提督,以大理寺卿張雲翼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

六月初五日(丁已),督理閩海稅務戶部郎中胡什巴疏言:『閩省商賈貿易,向無土著之人,亦無丈船抽稅之例;請照粵關一例丈船抽稅。至貿易船隻,原在某關印烙給照准出海口者,別關不得羈留,仍令各回本關,庶人數、軍器各有稽查,奸究不敢影射』。得旨:『凡收海稅官員,因係創行設課,希圖盈溢,將出入商民船隻任意加徵,以致病累民亦未可定;著嚴加申飭,務令恪遵定例,從公徵收,無濫無苛,以副軫恤商民至意。所請,不准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秋八月二十八日(庚辰),福建總督王國安奏請臺灣駐防兵丁,三年之中陸續更換。下部議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午),予臺灣殉難續順公沈瑞暨妻鄭氏及拖沙喇哈番沈珪各祭葬。已故原任續順公沈永興繼母李氏照伊子品級,給一次致祭;阿達哈哈番沈志魁之妾崔氏、原任續順公沈永忠之妾滿氏、于氏、沈瑞妹沈氏俱照烈婦例旌表,各給銀建坊。

十六日(丙寅),福建提督張雲翼疏言:『水師提督施琅於泉州公廨建立御書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賜御書,原以褒施琅之功,榮寵其一身一家,於伊家左右猶可豎碑。今乃於公所建立,不獨張雲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迴避。此特借端招搖,欲引以為重。該部嚴飭施琅不得於公所立碑』。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清圣祖实录选辑》 相关内容:

前一:康熙二十四年
后一:康熙六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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